这导致他上完大学之后,靠着这笔钱直接赖在新买的小房子里当劳什子的知乎职业写手。他还算是个大V,随便恰点烂钱都有几百万粉丝帮他兜底的那种。除了每个月向自己的母院寄上一半的稿费,剩下的除了更新就是悠闲的快乐生活。
简单又枯燥。
直到有一天,他的提问箱里多了条傻逼问题。
【如何让弗雷德里克·奇尔顿扭转被汉尼拔支配的命运】
提问者【一只新鲜食材】邀请您回答。
显而易见,提问的人肯定不知道李斯根本没看过美剧《汉尼拔》这件事。
秉着专业的宠粉精神,李斯买了一个月的VIP,看完第一季之后回答了这个问题。答案非常完美,是那种逻辑缜密而又极其富有实践性的假想,而且非常能满足提问者那种母爱泛滥的心理。
李斯敲着键盘,一边打字一边不断回想着这个问题,然后发现自己也开始有那么一点点同情这位可怜又倒霉的院长了。毕竟不识时务和恰到好处的愚蠢,悲惨的遭遇再加上熟男的气质,还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同情归同情,但他又不想真的跑去巴尔的摩拯救院长啊。
在自家房子里蹲了好几分钟之后,李斯才接受他连人带房子都穿越到美剧汉尼拔世界里来的事实。ΗtτPS://Www.sndswx.com/
不要问他为什么知道自己穿越了。
李斯一大早拉开门,眼前是陌生的环境不说。更夸张的是他的两层公寓变成了豪华版别墅,还是带泳池和后花园的那种。大概他和这个世界的李斯交换了身体,从一个手有余钱的孤儿变成一个坐拥豪宅,身怀巨额遗产的万恶资本家。当然,李斯依旧是个孤儿。
而他未来的的邻居,一个脸上留着络腮胡的胖子,正在和他热情的打着招呼,说自己的名字叫做富兰克林,身边站着的黑人是托拜厄斯。
面前的黑白皮组合在刚刷完剧的李斯眼里格外熟悉,毕竟一个是变态音乐家,一个是被扭断脖子的舔狗。
如果这还不够明显,那么你甚至可以在维基百科上搜到汉尼拔·莱克特的名字,职业是心理医生,毕业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说不定还能看见莱克特博士在心理学领域的赫赫成就,以及曾经做过外科医生的经历。
李斯看了看富兰克林,又看了看眼神稍显阴郁的托拜厄斯,果断地扭头钻回了自己的房子,顺便把门给反锁了。
“看来你的新房东好像对你并不是那么友好。”托拜厄斯说道,“还有,你真的要搬到这里吗?就为了更加靠近你的心理医生”
这位黑小伙用了两个问句,似乎在表现自己的惊讶之情。实际上,自从李斯出现,托拜厄斯的眼神就游移在他隔着白色衬衫也能隐隐约约看见轮廓的精瘦腰腹上,根本没功夫在意富兰克林到底说了些什么。
富兰克林有些痴肥的脸上流露出快活的神情,“当然,你简直不知道我们到底有多么合拍,他喜欢的奶酪牌子居然和我喜欢的一模一样。我可是真心诚意地想要和莱克特先生交朋友,就像我们之间那样的友情。”
“是吗?”托拜厄斯随口回应,心中却在思考着另外一件事。
“没错,租下这栋房子之后,我希望能马上搬进来。”富兰克林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好朋友正在走神,而是继续喋喋不休地细数着莱克特医生与自己的每一条共同点。
李斯关上门之后,在窗户前默默地看着那两位先生。准确的说,他在看托拜厄斯·巴奇,那个用人的肠子做琴弦,声带演奏乐曲的神奇音乐家。
和普通人没什么不同,只不过看他的眼神就像在商店里比较出合适的商品一样没有礼貌。
李斯笃定托拜厄斯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心里绝不会想着交朋友之类的玩意儿。这家伙绝对是在考虑哪天瞒着自己的胖子朋友,偷偷摸过来刨开李斯的肚子拿点材料好给自己的琴行添一架音色婉转低沉的小提琴。
“富兰克林居然跑到这一片儿租房子来了。”李斯喃喃自语,他赶在在托拜厄斯望过来之前拉上了窗帘,断开了两人之间唯一能够接触的媒介。
这栋房子隔音效果该死的不错,李斯就算把耳朵贴在门上也听不到外边儿可能会传进来的说话声。
“你们好。”
李斯随意理了理头发,换了件像样的衣服重新走了出来。
尽管看起来比之前好不了多少。
“你好,房东先生,我该怎么称呼你呢?”那张过分年轻的脸让富兰克林没办法把敬称说出口。
“李斯。”年轻的房东想了想,“或者斯兰特,你愿意怎么叫都行。房租最多只能优惠到两千美金一个月,押金先交一年的,提前走了只退三分之一。成交就拿走钥匙,我已经提前为你找好了拖车公司。如果你想,可以直接搬进来。”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斯兰特先生。”
富兰克林一口答应,好像生怕房主反悔似的,赶忙握住李斯的手上下摇晃了几下。如果不是他们之间并没有那么熟悉,说不定富兰克林还会想要给李斯一个爱意满满的拥抱。
“你的这位朋友也要搬过来吗?”李斯把话题引向了巴奇。
这位音乐家的眼神始终黏在他的身上,甚至吝啬到不肯分半点余光给自己的同伴。
富兰克林下意识顺着李斯的眼神看向托拜厄斯,发现自家朋友一副看呆了的模样,赶忙用胳膊肘撞了撞正在盯着房东的男人,提醒他回神。
“我还是愿意住在我的乐行附近,那样更加方便我工作。”托拜厄斯完全没有被戳破盯着人发愣的尴尬,直白的拒绝道。
“也好。”李斯被这人看得脊背发寒,却依旧保持着笑容。
“介意晚上来我家吃顿便饭吗?我的故乡有个习俗,得为乔迁新居的人设宴庆贺,以表示对他生活的祝福。”
“怎么好意思麻烦你……”
富兰克林摸了摸鼻子,探寻的目光转向托拜厄斯,似乎是在征求他的意见。
“谢谢,我们会准时到达的。”
托拜厄斯抢先一步做出了回答。
“七点”李斯问道。
实际上,他用了不容置疑的语气。
新房东眯了眯狭长的眼睛,好像没睡醒似的,浑身散发着懒散的气息。仿佛根本不在乎他们的想法,晃晃悠悠地拿起挂在栅栏上的水壶浇花。
没有水。
长着微卷黑发的青年低头看着艳丽的花丛,说了一句什么。把水壶随手扔在了旁边,骂骂咧咧地走向了水管。
托拜厄斯注意到那丛花里有个东西闪闪发光,极好的视力让他得以看清楚那是一截带有钻戒的断指。
他不动声色地走过去,用鞋尖把那个引人注目的东西踩进了土里,硬生生破坏了白皙的手指与娇花相映的美感。
这位年轻的房东先生真是胆大包天,又或者对自己处理的“作品”的手段抱有极大的信心。所幸,除了他以外,并没有其他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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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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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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