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白色SUV停在大厦门口,李斯也从驾驶座上推门走了下来。
方圆所在的实验室不是高大上的地下实验室,而是处于这座写字楼内,因此接了电话之后他就马不停蹄的来到了这里。
“二十一层……”
沉吟着看了一下方圆发过来的地址,李斯才乘坐电梯上了楼。
然而,来到二十一层转悠了一圈之后,他就很不幸的发现自己迷路了。
明明只有一层的写字楼,却起码有五六个公司在这里挂牌,甚至还有两个公司里面空荡荡的,也不知道是刚搬走了还是老板已经跑路的皮包公司。
过道也是乱七八糟的,李斯又接着转悠了好几圈,愣是没找到方圆发来的‘九汇大厦二十一层柳氏生物医药’,最终转得连电梯口在哪都分不清了。
无奈之下李斯只得再给方圆打电话,可让电话里传来的却是令他一阵蛋疼的忙音——无人接听。
“是你,过万大神!”
正在李斯头疼的准备找旁边一个看上去人还挺多的公司问问路时,一声惊喜的呼喊响起,旁边被玻璃隔出来的办公区里一个衬衫格子男迅速起身走了出来。
“是你,舔……”
李斯转头看了一眼,差点下意识的就喊出了舔狗二字,辛苦反应不算慢,迅速将后半截给掐断了。
这人不是别人,赫然正是之前在巷角咖啡厅里遇到的那个发际线青年。
“过万大神,你怎么来这里了?你也在九汇大厦工作?”
幸好衬衫格子男似乎有些兴奋,就如同见到偶像的追星族一般,丝毫没有注意到李斯的口误,只是自顾自的询问道。
“不是,我是来找人的。”
李斯正好也准备问问路,因此瞬间恢复属于奸商的优雅从容,摇了摇头淡笑着问道:“能不能麻烦你指一下柳氏生物医药怎么走?”
“柳氏生物医药?那好像实验室,你找那干嘛?”
衬衫格子男显然也是个自来熟,愣了一下问道。
李斯摊了摊手,无奈的道:“我准备租用一下他们的实验室,但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地方。”
“租用实验室?不,不是,大神,你怎么改行呢。”
衬衫格子男听后痛心疾首的急道:“你可是时速过万的大神啊,随便找个软件公司都是年入百万不是梦,胡乱跨界是没有前途的……”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比钱更重要的。”
李斯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倒也是……”
衬衫格子男下意识的就准备来个深以为然的点头。
然而李斯的声音又接着响起:“比如,头发。”
“……”
衬衫格子男默默的抬眼瞄了一下自己没剩几根的刘海。
这话题没法聊了!摔桌?(╯°Д°)╯︵┻━┻
我再也不喊你大神了!不要你当我偶像了!?(╯°Д°)╯︵┻━┻
深感扎心,痛到无法呼吸。
可是……这话貌似又无法反驳。
“这倒也是。”
衬衫格子男终于还是耐不住本能,低声幽幽的来了个深以为然的点头。
“抱歉,我只是开个小玩笑,其实我主要就是搞研究的。”
李斯笑了一下。
“……大神,你这话更扎心好不好。”
铃铃铃!
这时,李斯的手机也响了起来,拿出来一看,是方圆胖子回拨过来的。
李斯歉意的朝衬衫格子男笑了笑,然后才接通了电话,给方圆胖子说自己到了,让他过来接一下。
“老李,这边。”
没过多久,一个带着瓶底眼镜的小胖子就迎了过来,远远地朝李斯招了招手。
“能别带个老字吗?我还很年轻。”
李斯与衬衫格子男道谢和道别之后才笑着走了过去,倒也没见生疏,任由方圆领着往前走。
……
“越哥,那是谁啊?某个明星?”
李斯走后,衬衫格子男重新回到公司,其中几个刚才悄悄咪咪在玻璃门后围观的同事好奇的涌了上来。
“明星?明星算个毛,这可是咱今天遇到的偶像,真正的大神,时速过万!”
“码字的?”
“我说的是写代码,你不知道他那速度,简直变态,写智能系统的辅助模块都不需要思考的……”
“还有,你们恐怕想象不到,这位大神本职竟然不是软件……”
浑然忘记刚才痛心疾首要换偶像的念头,被同时的问话搔到痒处的衬衫格子男声情并茂的吹嘘起来。
……
“老李,你和海辉软件的孙越认识?”
方圆一边在旁边领路,一边好奇的搭话道。
“不认识,今天才遇到的。”
李斯疑惑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摇了摇头如实说道。
“看你刚才和他谈笑风生,我还以为你们很熟呢,难道你最近发财了?”
方圆眼神有些怪异,事实上一路上他都在往李斯身上打量。
“为什么这么问?”
李斯一愣。
“感觉。”
方圆有些神色有些复杂的看了李斯一眼:“你最近变化好大。”
李斯乐道:“有吗?难道我又变帅了?”
“说正经的呢。”
方圆苦笑一声,说道:“样子没变,我说的是气质,你现在浑身上下都透着股自信与一切尽在掌控中的气质,给我的感觉就像是那些大老板一样,要不是样子没变我刚才都不敢认你了。”
李斯无语道:“自信也和发财了没什么关系吧?”
“怎么没关系,有句话说的好,钱是男人的胆。”
两人的关系之前本来就挺好,加上李斯言谈中也没有生疏的感觉,因此方圆原本那一丝丝长久不见的生疏也终于消减的不少。
“庸俗。”
李斯鄙视的瞄了他一眼,说道:“谁说要只有发财了才自信,有句话叫腹有诗书气自华听过吗?我是努力充实自己化身变成学霸了。”
“那我还博士后呢,怎么没见气质自华了。”
“这说明你还学的不够,而且外形条件是天生的,帅加气质等于有气质的帅哥,丑加气质也只是有气质的丑。”
以李斯的交际能力,三教九流都能拉着侃大山,应付其一个涉世未深的小胖子自然轻轻松松,插科打诨下来,方圆就又找回了自己死党的影子,对于气质的变化也瞬间抛之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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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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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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