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流水,眨眼而逝。

  不知不觉间,唐半夏已经临近毕业了。

  这时候,已经是八二年了。

  三年的时间,唐半夏一直是京市医科大里,那轮可望不可即的明月。

  奈何明月有主。

  那位主,还每逢新生入学,都爱来学校转悠两圈,平日里,也爱来刷些存在感。

  以至于,明月丝毫未曾染尘埃。

  八二年东。

  是唐半夏大学生涯的最后一个冬天了。

  这两年,她忙忙碌碌的,收获也是巨大的。

  她在第三年的时候,就修满了制药系的全部学分,之后又去了隔壁临床医学系旁听蹭课。

  自从她去了临床医学系以后,第一从来没有旁落过别人家。

  搞得临床医学系的主任隔三差五的来劝唐半夏转专业,夸耀了许多临床医学系的好处。

  什么坐办公室啊,大医院上班啦,毕业以后可以去京市第一人民医院啦。

  奈何,唐半夏对制药系爱的深沉。

  她又不是不知道医院什么样子。

  让她偶尔看个病出个诊可以,但要是让她整天面临生离死别,她容易emo,太考验人的心态了。

  而且,说句招人打的话。

  她去临床医学系旁听,主要是为了以后解剖实验体的时候更顺手熟练罢了。

  她热爱医学,更爱制药。

  她喜欢各种不同的药材,通过她的炮制处理,最后产生的各种各样的药效,并且为此着迷。

  临床医学系的主任见劝不动唐半夏,就换算了个思路:“唐半夏同学,你想留校任教吗?”

  京市医科大学,虽比不上京大和华大,但也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大学。

  留校任教,既体面又轻松,社会地位还高。

  不知道有多少学生想要得到一个名额呢。

  但是唐半夏从来没想过这一茬,主要是,她已经身兼数职了呀。

  再留校,怕不是要给自己累死。

  所以,她礼貌性的思考了一会会,还是拒绝了:“抱歉,我不适合教书育人。”

  她可做不来老师这种燃烧自己照亮他人的职业。

  临床系主任很吃惊:“不再考虑考虑了?”

  “不用了,谢谢石主任的好意。”

  唐半夏冲他颔了颔首,抱着书回了宿舍。

  宿舍里,舍友们都在。

  “半夏,你过来了?”

  秦芳虹迎了上来,递给唐半夏一个信封:“这是最后一笔。”

  是她三年前借的钱,用了三年的时间,才攒够最后一百块。

  唐半夏也没推辞,收下来放到挎包里,问了一句:“你爱人又去卖山货了?”

  这几年的社会风气越来越好了,很多人偷摸着进城兜售一些农产品,打办的人也由一开始的铁面无私,到后来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秦芳虹的男人,就经常这样做,这才在短短三年的时间里,凑出了一千块钱。

  秦芳虹笑容满面的道:“没有没有,我们那分产到户了,这是卖粮食的钱。”

  “卖粮食?”唐半夏迟疑了一下。

  秦芳虹一看就知道她误会了:“是卖剩下粮食的钱,留出口粮来了。”

  “那就好。”

  分产到户的事,唐半夏也有所耳闻。

  就怎么说呢,给自己家干活,和给公家干活,心态和动力都是不同的。

  自从分产到户以后,只要勤奋的人家,就再也不会饿肚子了。

  那心思活泛的人家,还有可能攒下一笔家业来呢。

  “对了,半夏,马上就要毕业了,你是怎么打算的?”

  已经十月末了,不出意外的话,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毕业了。

  此话一出,宿舍里的所有人都看了过来,包括一直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付明月。

  没办法,实在是唐半夏太耀眼了。

  但她的耀眼,却又不会灼伤别人。

  不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唐半夏就成了她们这一届,公认的无冕之王。

  或许也可以称作是全学校的无冕之王。

  始终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这样的一个人,各家单位肯定是抢着要的,她们从来不怀疑唐半夏分配的去处会差。

  只是好奇,唐半夏会如何选择而已。

  唐半夏看了付明月一眼:“我可能会进研究院。”

  “嗤~”

  于蔷薇嗤了一声:“我还以为唐大学霸有什么好去处呢?原来就是个研究院啊。”

  “研究院怎么了?”令人意外的事,问此话的竟然是付明月。

  于蔷薇眼梢一挑:“那不都是书呆子去的地方?”

  时下观念,医学生毕业以后,最体面的去处,无非是大医院或者留校。

  研究院虽然好,但人们对其的刻板印象是,默默无闻的一群人,不如医生体面,不如留校任教更受人尊敬。

  所以唐半夏选择研究院,不止于蔷薇,冯玉莲都有些诧异:“半夏,你真要去研究院啊?”

  “有什么不可以吗?”

  冯玉莲摇了摇头:“当然没有。”就是觉得以唐半夏的成绩和优秀,去研究院太可惜了。

  不过她也有点佩服唐半夏,在学校里的时候,即使大家都知道她已经嫁人生子,还是奉她为女神。

  这样一个光芒万丈的人,却选择了一个默默无闻的工作。

  唐半夏笑了笑:“我也觉得挺好的。”

  她的实验室,终于要迎来新人了啊。

  “对了,别光说我啊,说说你们,都是怎么打算的?”

  “我要争取留下,跟我男朋友一起。”冯玉莲坦坦荡荡的说着。

  她的男朋友,就是公大的那个肌肉帅哥。

  唐半夏不置可否,但是:“你跟你父母商量过吗?”

  冯玉莲的父母对她可是千般小心,万般呵护的。

  “不用商量,我自己做主就是。”冯玉莲心里也没底,但她一定会留下来的。

  “芳虹,你呢?”

  “我啊,我得回老家,我男人孩子都在那呢。”

  唐半夏点点头:“以你的成绩,回老家肯定能分到一个不错的单位。”

  “是啊。”秦芳虹笑容里充满了希望。

  她总算是毕业了,以后她们会越过越好的。

  接下来,其他人也纷纷说了下自己的想法。

  有的想任教,有的想留在京市上班,还有的想回老家。

  就连一直不参与讨论的付明月也开了口:“我会去研究院。”

  宿舍静了一瞬,还是秦芳虹打破沉默:“那也挺好,跟半夏有个照应。”

  付明月颔了颔首,又转回头去,继续看她的书。

  这几年来,付明月的成绩也始终稳定在系里前十,这也是唐半夏邀请她的原因。

  人刻苦,又有天赋,她当然要先下手为强了。

  又说了会话,她收拾了几件衣服,骑上自行车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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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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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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