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七零:疯批娇夫爱粘人易加二十二>第221章 林瑜送来喜讯
  看着自己朝思暮想三年的人儿,小心翼翼的看着他,胡七信突然就下定了决心,掷地有声:“是!”

  名声难听就难听吧,大老爷们不用在乎名声。

  就像白哥说的,他真的舍得思韵嫁进他家吗?

  他家什么情况,他可比外人清楚多了。

  王思韵神色复杂:“等你说服了你娘再来找我吧。”

  说完,她踢开卡门的那只脚,关上了门,嘴角上翘。

  她说不上对胡七信的感情,可能是感动,也可能是依赖,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男人愿意为了她做到这个地步,就值得自己相信他一次。

  幼时奶奶教导她,结婚不要找一个你很爱的人,要找一个很爱你的人。

  这样才不会被人辜负。

  小时候的王思韵不懂,现在她懂了。

  门外。

  胡七信定定的看了木门一会,转身回到了家里。

  刚推开门,他娘就迎了上来:“儿啊,娘托人给你说的媳妇儿有眉目了,赶明雪化了相看相看去?”

  “不用了。”胡七信深吸一口气,直接拒绝:“我有喜欢的人。”

  胡老娘面色不太好看:“那王知青不适合你,她太娇气了,咱们家养不起,我给你找的这个就正好,家里家外一把抓,还是...”

  “是啊,还能帮着养大哥一家,养我侄子。”胡七信直接戳破老娘的心思。

  心里不是不难受的,明明他去修水库回来,老娘会拉着他的手说他瘦了。

  说明心里也是有他这个儿子的,只是在大哥一家面前,他这个儿子就只能靠边站。

  甚至还会为了大哥一家榨干他的骨血。

  他心里有怨气,说出来话自然不好听:“大哥要是养不起儿子就别生,又不叫我一声爹,我凭啥养着他?”

  “也别跟我说什么一家人,一家人怎么不见你们养我呢?”

  “老七,你说什么?”胡大智打开门出来,怒瞪着胡七信。

  胡七信嘲讽的笑笑:“这不是事实吗?”

  他看着大哥怒的不行,却只是瞪他的样子,有些好笑。

  他这大哥,自私自利又怂的很,他要真上来打他两拳,他还能高看一眼。

  “还有事吗?没别的事我回屋了?”胡七信从头到尾表现的都很冷漠。

  见没人说话,他抬脚走向自己屋,把在里面闹腾的大侄子拽出来,关门的时候,想到了什么,看向老娘:

  “娘,你别再去找王知青了,你再找一次,我就揍有粮两次,你找两次,我就揍他四次,我不是开玩笑的。”

  说完这句话,他就关上了门。

  铺上被窝,躺了进去。

  冬天没烧过的炕冰凉,也不及他心里的凉。

  至于外面老娘的哭声,他伸手把被子拽过头顶,这样就听不到了。

  这边,胡七信彻底摆烂了。

  另一边。

  温沐白也在跟自家媳妇儿吐槽胡七信。

  唐半夏一边听八卦,一边处理着药材,时不时的插句嘴:“你说他会怎么选?”

  “选王知青。”温沐白笃定道。

  唐半夏疑惑的看着他。

  “胡子这人,最好面子,我们跟他处这么长时间了,家里的事都没对我们诉过苦。”

  “这回能为了王知青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哭,可见是真喜欢她的,一边是真心喜欢的姑娘,一边是对他不怎好的家里人,他会怎么选都不用想。”

  温沐白解释了一大串,最后总结道:“入赘这事,其中的妙处只有当事人才能体会到。”

  唐半夏无语的很:“比如你?”

  温沐白笑着凑过去:“比如我。”

  “哼~”

  又过了几天。

  胡七信的事还没个下落呢,林瑜来了,她是来送喜帖的。

  唐半夏拿过喜帖,看着上面的名字:“于成林?”

  姓于?

  “于书记的儿子。”林瑜脸颊有些红。

  “恭喜啊。”唐半夏把请帖收下,问道:“你们在哪办酒?我到时候一定去。”

  “就在公社食堂,不大办,就请一些亲近的朋友。”林瑜笑盈盈道。

  “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半夏,你可一定得到。”

  唐半夏看了看上面的时间:“一定的,你的喜酒我一定会去喝。”

  她跟林瑜的来往不多,但平日里相处有一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感觉。

  很多想法都莫名的合拍。

  林瑜这个人也知进退,懂分寸,相处起来还挺舒服的。

  “你家团团呢?”林瑜又看了一圈,没看到人。

  “在屋里呢,刚睡下。”唐半夏笑道。

  林瑜有些失望:“我还想着见一见呢,我还一次没见过呢。”

  “总有机会的。”唐半夏说了一句。

  现在还是算了,好不容易能消停会,还是别吵醒他了。

  “好吧。”林瑜也不强求。

  转而说起另一件事来:“就你们村,那个林知青,真有那么好看?引得全村的女孩子们争抢着替他挑粪?”

  她没见过人,就特别好奇一个男同志,得好看到什么地步,才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唐半夏想了想回答道:“还真是,林知青的五官其实不算太优越,但他身上的气质比较吸引人。”

  那种忧郁的气质,最吸引女孩子们了。

  想要抚平他眉间的褶皱,想要成为那个让他开怀的人。

  简而言之就是容易引发女孩子们的同情心,兼一丢丢的母爱。

  虽说林海晏是个坏人,但不能否认的是,他真的长得挺好看的。

  后来唐半夏找温沐白打听过催眠。

  知道要是对林海晏没有好感,催眠也不能这么成功。

  “你这么一说,我就更好奇了。”林瑜笑的不怀好意:“跟你家温知青比怎么样?”

  “那还是我家温知青更胜一筹的。”唐半夏毫不犹豫。

  林知青再好看,那也是个坏人。

  林瑜长长的“哦~”了一声,表情明显是不信。

  唐半夏也没多解释什么,只要她家温知青相亲就成了。

  又聊了一会,林瑜又想起来一件事:“你那个冻疮膏,给我拿一罐。”

  “你不是刚拿走一罐吗?”唐半夏好奇的问道。

  林瑜哼唧了一声:“给成林的,他的手也冻了。”

  唐半夏了然的笑笑:“原来是给于同志的。”

  她站起身:“我家里没有,你跟我去医务室拿吧。”

  林瑜也跟着起身:“你药房也没有?那你在家里建药房干嘛?”

  “我这说是药房,实际里面就是个房间,还盘了炕呢。”唐半夏不动声色转移话题:

  “说说你家成林呗,他是做什么工作的?”

  说起于成林来,林瑜脸上的表情格外生动:“他啊,是镇上公安局的....”

  聊于成林一路聊到了医务室,唐半夏给她拿了冻疮膏,林瑜才说:“那我也不耽搁你的时间了,先走了。”

  唐半夏揶揄她:“你这是用完就丢啊?”

  林瑜给了她一个,算你有自知之明的眼神,“走了啊。”

  然后往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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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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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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