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王宵猎丁进>第7章 对阵
  翻过了官山,走出一二里远,就是一片平地。东西各有一道山岭,夹着中间的平地。

  张振一看到这个地方,就道:“就是这里,不必再找了!这里就是天然的战场!东西两道土岭,可以布置火炮。中间平旷,正好冲杀!命令后方部队加快前进,就在这里布置阵地!”

  聂峰点头:“这里确实是个好战场!”

  程亮松吩咐了亲兵,去传令后续部队加快速度。走上前道:“我也是听当地人说,官山后有一处绝战场。对于其他部队倒还罢了,对于我们,这里简直就是杀敌的绝佳地方!”

  张振点了点头,看着眼前的地形。过了一会,道:“走,我们看看东西两道土岭。”

  土岭不高,而且地势平缓,并不是优秀的炮兵阵地。不过这个时代,这种地形就足够了。

  来到平地上,张振道:“这里离清涧城大概多远?”

  程亮松道:“大约四十里。金军赶路急,到了下午就该到了。”

  张振点了点头:“时间够了。各指挥到了之后,立即抢挖工事,与金军在此决战!”

  一直到现在,金军的游骑都被压制在宽州以南,并不知道官山附近的事。宋军赶到之后,立即开始挖各种用于作战的工事。比如在炮兵阵地之前,挖出两道壕沟,防止敌人仰攻。两翼用壕沟和鹿角配合,延伸到山上。ΗtτPS://Www.sndswx.com/

  王宵猎的军队与其他军队不同,有专门的工事作业工具,做起来费不了多少时间。

  舒继明和王中孚的营是张振的前军营,布置在最中间。百人一都为一阵,前三后二排列,静静地站在空地上。

  王中孚舔了舔嘴唇,对舒继明道:“一会你站第一排,千万小心。来的是金人精兵,弓箭尤其厉害。你的盔甲不能护到胳膊,总是有些风险。”

  舒继明笑道:“我长得高大,本就要到第一排掷弹,如何穿全身盔甲?你放心,我天生掷弹掷得远,应该比金军的弓箭射得远,伤不了我。”

  王中孚道:“唉,着实让人担心。”

  说完,抬眼看着前方。看了一会道:“金兵来了——”

  金军的游骑不断被斩杀或者拦截,已经知道了前面有宋军,只是不知道具体位置。直到离得近了,才看见宋军列开的军阵。前锋停住马,大军缓缓列开。

  经常在书上看到两军交阵,先要射住阵脚。因为弓弩是最有效的远距攻击武器,你列阵在敌人弓弩射程,是找死的行为。而离得远了,攻击距离又远,需要步兵徒耗体力。所以战前,双方的列阵以弓弩射程为限,不远也不近。

  而当有了火炮之后,弓弩的这个作用就被火炮代替。战前双方列阵时,以火炮的射程为限,最少要把自己军阵列在敌方火炮射程外。不然还打什么?敌方只要开炮,自己就散了。

  在这个意义上火炮出现之后代替的不是床弩、投石机,而是弓箭。火枪代替的不是弓箭,而是刀枪。特别是在线列步兵时代,这种替代效果非常明显。双方步兵上前,排队枪毙,便如拉开距离的冷兵器格斗。

  只是火枪的威力越来越大,射程越来越远,效果也就类似于弓弩了。以至于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火枪从一出现就是代替弓弩的。如果从军阵的角度,还是认为火枪代替刀枪,火炮代替弓弩更加合理。

  即使到了后来,有了火箭、导弹等武器,也是由这些武器来决定战线距离。交战双方的战线要隔多远,不是最前面的散兵决定的,而是火箭、导弹这些武器决定的。从交战双方的战线距离角度考虑,火炮代替弓弩,而火箭、导弹等代替火炮的脉络还是非常清晰的。

  此时王宵猎军中有火炮,就逼得金军拉开距离,已经占了绝大的优势。

  弩中最强的神臂弓,射程二百四十步。而一般的弩,射程百步。弓的射程就更短了,只有五十到七十步。金军不讲究弓力,用的弓比宋朝弱,而且的箭极长。骑兵的有效射程只有二三十步,几乎面对面了。

  而王宵猎的炮,经过多次改进,现在有效射程是五百步。金军进攻,要先在炮火中走四百多步,大多数军队未到对方阵前就已经崩溃了。只有金人的精兵,才能够做出进攻的动作。

  张振站在东边的山坡上,手拿望远镜观察着金军,口中碎碎的也不知道念着什么。

  战争的核心是军队。阵形稳固不稳固,有不利有利于进攻,是不是利于防守,能不能根据需要快速变换阵形,很多时候直接决定了战争的胜败。

  影视剧里,往往将军一声喊,士卒嗷嗷叫前向前冲。血浆四射,碎尸横飞,就是拍得真实。真实的战争当然不是这样的。是对敌方军阵的进攻,或是一点,或是一线,或是全面进攻,进而压迫敌方的军阵崩溃,才取得胜利。指挥战争的不是将军的怒吼,而是旗帜,而是金鼓,是士卒的万众一心。

  所以王宵猎的军队中,统制是一个关键的分割点。凡是统制或者与其同级的军官,严禁带军作战,而只在安全的地方控制军阵。只有左右统领例外,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带队冲锋。

  宋军的惯例,是指挥官带队冲锋。一旦出了意外,就会全军崩溃。典型如三川口之战,主帅刘平、石元孙带头冲入敌人阵中,两人被俘,导致全军溃散。实际上还有七成的宋军没有参战,远不到崩溃的时候。

  过了很久,张振才放下望远镜。对身边的程亮松道:“看金人阵势,是利用骑兵快速冲过火炮射程,从而与我军接战。传我的命令,前排的掷弹兵一定要投得勐,投得要狠!只要把敌人骑兵的进攻势头遏止住,咱们就赢定了!命令两侧山岭上的骑兵部队,随时准备追击!”

  程亮松称是,快步到一边,向传令兵传令。

  张振神情严肃,看着前面的金兵。骑兵快速冲过火炮的射程是一个好办法,避免了人力大规模伤亡。只是战马能为能在火炮进攻下保持震定,就看金军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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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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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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