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张均备了一桌酒菜,专门请余欢饮酒。又请了姜敏做陪,三个人热门一点。
二楼的小阁子里,余欢看着外面的景色。感叹道:“不过是两年多一点的时间,襄阳城便像是换了一个样子。再没有以前的惊慌失措,一下繁荣起来。”
张均道:“可不是。如今两京荒废,两淮、荆湖处处战乱,多少人躲到了这里来。”
一边说着,小厮上了酒菜来。张均起身,给余欢和姜敏两人倒了酒。
姜敏拿着酒碗道:“我的酒量小,只能喝这一碗,再多就醉了。”
张均道:“怎么只喝一碗?我六岁第一次喝酒,就足足喝了三大碗!你也是条汉子,不要跟个孩子一样!今天没有外人,尽管放开了喝!”
姜敏道:“我年纪小。真地只能喝一碗。”
张均笑道:“小什么小!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我人也杀过,仗也打过,可不觉得自己小!”
余欢道:“不要逼他了。姜敏现在镇抚司衙门,由镇抚使看着,自然处处小心。”
张均坐下,放下酒壶道:“有什么了不起!当年一样年纪,我也是天天由镇抚使看着。”
说着,举起酒来。道:“今日春光正好,我们且饮一杯!所谓桃花流水鳜鱼肥,有新打上来的肥美鳜鱼,我吩咐店里做几样菜来。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吃菜。”
姜敏天生记忆力好,不论学什么,很快就把教材背得滚瓜烂熟。这样本事,别人羡慕不来。不过大家都知道,只要不犯错误,姜敏前途可期。加上姜敏性格温和,人人都喜欢跟他交往。
跟姜敏差不多年纪的时候,张均杀人参军,也算是个少年英杰。因为这一点,加上姜敏的家乡在蔡州附近,姜敏挺喜欢张均,两人关系不错。
参军近三年,张均不再似从前。少了些张狂,多了些谨慎,还有升官加薪的渴望。如果是从前的张均,昨天冲进家里,岂会放那个汉子离去?不一刀宰了,就不是张均了。特别是这一年来是在解立农手下,被管得严,做事谨慎太多。
酒过三巡,店家端上来新鲜的清蒸鳜鱼。三人一边饮酒,一边吃鱼,一边欣赏外面暮春的风景。
一条鱼吃掉半条,余欢道:“此次镇抚命我们去丁进那里,劝他合作。张统制怎么想?”
张均道:“听说镇抚曾经随着丁进去救洛阳,结果丁进半路跑了,是否确有此事?”
余欢点头:“千真万确!我本来是丁进的手下,替他断后。结果金军没来,丁进先跑了,就留我自己在后面。正因为如此,我才随了镇抚使。”
张均道:“听你所说,你与丁进不是有大仇?”
谷奜</span>余欢听了就笑。“什么大仇!在丁进这种人的眼里,这根本不算什么。看见事情不好,先逃得自己性命天经地义,他根本不认为是错。统制,人和人不一样的!”
一边的姜敏道:“这样一个人,如何当得了首领?哪个会跟他?”
余欢道:“你年纪小,经的事情也少。从村里出来,你就进了军校,接着进了镇抚司,见的都是镇抚的军队。其实在外面,丁进这样的人才占多数。”
说到这里,余欢感慨道:“若不是随了镇抚,我哪里想到还有这样的军队?这三年,真的教会了我许多东西。当年几个一起带兵的人,邵凌做了都虞候,曹智严和解立农都做了都统,只有我现在还是一无是处。没有办法,与他们几个比起来,我确实带兵差了些。”
张均道:“说起此事,我与哥哥同病相怜。当时入军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条人物,并不比其他几个首领差在哪里。当时心比天高。三年下来,我自己都认为,论带兵比不上别人。现在做个统制,真正恰如其份。不是镇抚亏待自己,自己做不了怪得谁来?”
说完,与余欢一起碰了碗酒,一饮而尽。
随着军队整编,各人地位变化,有人欢喜有人愁。邵凌和牛皋早就在众人之上,现在做都虞候别人没有话说。曹智严和解立农两人做了都统,余欢和张均难免觉得失落。想当年在开封府的时候,张均觉得自己地位和他们相当,自我感觉良好。后来打的仗多了,才知道自己带兵确实不如他们。余欢也是一样的。最早跟曹智严和解立农一起带兵,后边慢慢就显出差距来。
饮了两碗酒。张均道:“自己知道自己的事情,没有话说。这一年我不带兵,自己带人在外,感觉还更自在些。若不是这一年归解都统管着,日子过得也舒服。我感觉,我不适合带兵打仗。不眼馋两位都统官高了,还是做自己擅长的事情。”
余欢叹了口气:“可惜我还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带兵打仗,总是自己的兵最散乱,战绩最差。到地方做知州,地方也管不好。以后如何,现在迷茫得很。”
张均道:“哥哥不如借这一次见丁进的机会,以后与我一起,到敌人的地盘做事。我说给你听,不要以为那是敌人的地盘,就特别危险。其实只要耳目灵敏,跟后方一样安全。而且在外面,凡事可以自己拿主意,不受许多腌臜气。”
余欢道:“先把丁进的事情办了吧。我跟你说,丁进这个人,好为大方,贪慕富贵,没有许多道理好讲。让他办事情,第一件,他有什么好处。没有好处,很难让他合作。”
张均道:“如此可是麻烦了。都是抗金的军队,我们只是借路给河东义军送粮,如何给他好处?回来如何向镇抚交待?镇抚可是说的明白,现在这个时候,丁进有其用处,不能够对他用强。”
余欢道:“此事我思索良久,还是要从丁进的手下想办法。他的旧手下,多是我认识的,我自会跟他们交涉。听说最近有一个叫栾庆山的投他。栾庆山本是我们军中逃兵,极得丁进赏识。若是能得这个人相助,会容易许多。”
张均听了,低头想了一会。道:“这个栾庆山我不陌生。他本来是冯晖手下,极得重用。奈何有一次到北舞镇,因救一群女妓,伤了腿,从此腐了,不再得冯晖的赏识。后来一个人北上,投到了丁进的手下。这个人是有本事的,而且有些血气。只是可惜,不知道怎么跟他说上话。”
余欢道:“我听人讲,他有一个相好,名字叫玉奴。当年在襄城,正是这个玉奴唤了栾庆山,夺了一个员外的布匹。那个玉奴得了赏钱,逃来襄阳。”
张均拿起碗,喝了一口酒。笑着道:“哥哥的意思,是去寻这个玉奴来?”
余欢点头:“不错。只要有人中间牵一根线,让我们认识栾庆山就好。这个玉奴,到襄阳之后,平安过了些日子。最近听说与一个林员外家的女儿一起,要开个织造社。”
张均一愣:“不会这么巧吧?昨日镇抚才跟我说,要我母亲到个织造社会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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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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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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