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李斯王上>第311章 两匹骏马
  时间转眼过去一个多月。

  这段时间,嬴政陪着乌禅四处游玩,同时也了解精绝的民风民俗。

  在精绝境内的异族人着实不少,很多都是早先来这里做生意的,时间久了,就有不少人定居在了这里。

  可以说,西域的三十六国的民族风情,嬴政已经了解了大半。

  向西走的时候,他们还去于阗国的地盘转了转,因为没有往深处走,所以对这个西域大国也只是一个初步的了解。

  回到精绝王城,蒙毅急匆匆地将两封书信交到嬴政手上。

  “王上,这一封是且末王写回来的信。”蒙毅说道,“另一封是李斯写来的。”

  嬴政先将李斯的那封信拆开来看。

  从咸阳出来又是三个来月了,嬴政自然十分惦念朝政,若不是暂时与赵国、韩国签订了和约,又将公子羽送到了项燕那里,他也未必能出来的这么安逸。

  李斯的信中写的大多是政务,不过从字里行间,嬴政觉出昌平君的能力比之吕不韦来讲,还是要差了一些。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信中又提到韩非帮助郑国建渠不算太积极,不过也不算懈怠,大多数时间,韩非都在看书,写作。

  嬴政当即提起笔来,写了回信,交代朝政如何安排。

  给李斯写了回信,嬴政又给赵高写了封信,因为他虽然刚娶了新妻,却也记挂着他的后宫,还有几个孩子。

  只不过,给哪个夫人写都显得偏心,干脆给赵高写算了。

  写完了这两封信,嬴政才打开且末王的来信。

  然而……

  看不懂。

  且末王是学了一些华夏语,但文字就不会了,只好用精绝文字写给嬴政。

  嬴政料想是关于汗血宝马的消息,于是让蒙毅去将哲怀找来。

  此时嬴政的话已经与乌禅等同,哲怀哪敢耽搁,不过秉明了乌禅之后,乌禅也跟了过来。

  哲怀看过来信之后,说道:“主上,信中说,且末王已经说服了大宛王,同意将汗血马卖给你。”

  乌禅高兴地拍手笑道:“哈哈,他们同意啦。”

  嬴政却只是淡淡一笑:“果然不出所料。”

  乌禅的笑容僵住,转头看向嬴政,说道:“怎么,你早就料到他们会同意?”

  “嗯。”嬴政点了点头,说道,“你想,那且末王心计颇深,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不会将大宛的使者找来在此等候寡人。而若不是与那大宛特使早已暗中商议妥当,他也不会跟随着去往大宛,所以,寡人才说这是意料之中。”

  乌禅嘻嘻笑了笑,看向哲怀,问道:“信中还说了什么?”

  “信中说,那汗血马也有黑色,棕色等不同的颜色,问咱们要哪些样子的,公母的比例是多少。而大宛最多卖给咱们十匹。”哲怀说道。

  嬴政略微思量了一下,说道:“十匹是少了点,这颜色嘛,没亲眼见到,也不知什么样的好。”

  “那怎么办?”乌禅问道,“要不咱们派人亲自去看看,毕竟如此贵重的东西,还是谨慎些好。”

  嬴政看向哲怀,说道:“哲怀兄,这几年你一直在王宫帮着乌禅照看枫叶,想必定然熟知汗血马的优点与习性,不如屈尊走一趟怎么样。”

  哲怀颔首道:“主上客气了,此等大事,哲怀自当义不容辞。”

  话音未落,就听索林在旁急着喊道:“我也去。”

  嬴政知道他爱马心切,此次大多是为了汗血马而来,于是笑着说道:“怎么,贤弟不怕路途遥远中遇到千难万险吗?”

  “不怕。”索林果断答道,“只要能买回那汗血马,再难再苦也不怕,更何况,去那大宛也能涨涨见识。”

  “可是寡人还是放心不下啊。”嬴政故作为难的说道。

  “王兄,你借给我点人手,就让我去吧。”向嬴政说了好话,索林又向羌瘣递了一个眼色。

  羌瘣心领神会,帮衬着说道:“是啊,王兄,我陪着他一起去,管保将这批汗血马安全的运回来。”

  嬴政本来用的就是欲擒故纵之策,于是终于点头道:“那好吧,你们同去,不过你们两个千万要听哲怀的话。”

  两人看了看哲怀,同声道:“这是自然。”

  哲怀也对这兄弟俩点头示意了一下。

  “那寡人给你们留下一千军士,让他们假扮成精绝人护卫你们的安全。”嬴政说道,“寡人近日便回去筹备军粮,以作交易之用。”

  “领命!”索林和羌瘣齐声答道。

  乌禅却有些不舍地说道:“怎么,哥哥这就要回去吗?”

  “嗯,筹集了军粮,寡人再过来。”说道。

  虽然舍不得嬴政回去,但乌禅知道筹集军粮要紧,也不便强留,于是说道:“这么多的粮草,恐怕一时不易筹到吧。”

  嬴政笑了笑,说道:“寡人早有打算,咸阳那边国库很充足,并且,已经向嘉峪关运了不少,毕竟那边将要移民过去,所以提前做了准备。”

  嬴政即便将国库搬空了都没关系,因为到了秋天,五谷原种收获了之后,他会用这些二代原种换百姓手中的粮食和种子。

  定好了下一步的计划,嬴政又安排了一些细节,并给嘉峪关的守将徐万写信,命他火速将军粮运到楼兰的阳关外面,因为军粮不用去往楼兰城,所以可以抄近路。

  安顿完后,嬴政随着乌禅进了王宫。

  想到新婚夫妻马上就要分别,乌禅有些闷闷不乐,嬴政当然知道她的心事,于是一直陪乌禅说话解闷,有时还讲讲笑话。

  第二天,嬴政带着两千“我军”,再次装扮成商旅,整装待发。

  乌禅带着各位长老前来送别。

  两人牵着马,来到一棵树下。

  “哥哥,我又有些舍不得你走了。”乌禅喃喃地说道。

  嬴政拉着乌禅的双手,轻柔地说道:“寡人取了军粮就回来,快点走的话,也就是半个多月吧。”

  “去阳关外面就能取到吗?”乌禅问道。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嬴政答道。

  乌禅的眼珠转了转,说道:“那你带着我吧,这段时间咱们转遍了精绝,也该去楼兰那边走走了。”

  “好。”

  乌禅临时起意,跟着嬴政去往阳关,朝中政务交给了大长老打理。

  从精绝到阳关一路,必然要经过且末的地盘,好在且末王现在身在大宛,也少了不少啰嗦。

  嬴政带着人马飞奔,行进的非常快,就如同前去打仗一样。

  一路上,夫妻俩大多是并肩骑行,有说有笑,就跟游玩一个样。

  这一日,队伍来到阳关城外。

  又向东行了两日,面前出现一大批的商队,但排列的十分整齐,显然不是寻常结伴而行的商旅。

  派人通传之后,得知是徐万亲自带着大军扮成商旅送粮来了。

  嬴政大喜,连忙将徐万传唤到大帐之中。

  徐万见了礼后,拱手道:“王上,嘉峪关的粮草都带来了,弟兄们回去可就只能吃肉了。”

  言下之意,是城里的老底空了,总得补充一下。

  嬴政哈哈一笑,随即给咸阳写了封书信,盖上了御玺。

  “你派人将这书信交给司马杰,他自会运送大量的粮草过来,到时你留下一部分,然后悉数送到精绝来,寡人回去的时候知会一下阳关的守将,不会为难你。”

  徐万领命后,出帐交接粮草去了。

  次日,嬴政带着乌禅,以及满载着粮草的商队,返回精绝。

  途中路过且末的地盘时,却见前面有一队人马。

  嬴政下令,全军戒备,乌禅派了侍卫前去查探。

  过不多时,侍卫回奏,前方是且末的几位长老,据说是收到了且末王的信,要跟随着一同前往精绝城。

  乌禅素来知道那且末王十分狡狯,于是对嬴政说道:“哥哥,你看且末是不是有什么歹意。”

  嬴政哈哈一笑,说道:“且末王通过大宛马敲了咱们一笔,料想是叫些人手将这些油水运送回去,不必在意。”

  乌禅听嬴政这么一说,才放下心来,传命叫那些且末人在后面跟着,不可离得太近。

  行了数日,回到精绝城,却见索林和羌瘣也刚刚回到城中,得知且末王也一同回到这里,还带了两匹汗血马。

  嬴政让乌禅先回王宫,然后命人去请且末王。

  且末王人还没到,笑声先致:“哈哈哈,秦王,本王回来了。”

  嬴政客套了一句,让了座位,然后说道:“寡人去阳关外面取粮,却不想且末王先回来了。”

  “哦?”且末王目光闪动,“取回了多少?”

  嬴政说道:“这次取的是凉州守军的粮草,却不足约定的半数,寡人已经写了书信,余下的也会即刻启程送到。”

  “那种子与军械呢?”且末王问道。

  “一应俱全。”嬴政回应。

  “好!”且末王称赞道,“秦王果然讲信义,这次本王到了大宛,十足地为秦王说了不少好话,并且担保秦王言出必行,这才让那大宛王让了两匹骏马出来看看样子。”

  嬴政知道他又在卖人情,却也不说破,故作惊讶地说道:“如此甚好,咱们看看去。”

  且末王在前带路,到了他临时的驻地,却见不少衣着古怪的士兵守卫在四周,料想应该是大宛派来护送且末王的。

  嬴政让张勇等侍卫守在外面,只带着索林和羌瘣跟着且末王进了大门,向马厩走去。

  那马厩似乎刚被翻新了不久,其周围的守卫,竟然比外面的还多,足见大宛对汗血马的重视。

  且末王一声令下,两个马夫小心翼翼地牵出两匹马来。

  左面那匹,身条匀称,红皮红鬃,踢腿健长,与枫叶极其相似。

  右面那匹,皮毛乌黑发亮,皮肉紧实,颇为健硕,气魄不凡。

  两匹马一黑一红,宛若天马下凡一般昂首挺立,仿佛面前纵然有万千良驹也必然要俯首跪拜。

  一见之下,嬴政不禁心中暗暗赞叹。

  只听且末王说道:“这黑马是公马,是大宛王专门挑选出来给秦王的,这红马是匹母马,是本王挑选出来,送给乌禅女王的,如今军粮已到,秦王这就换了去吧。”

  嬴政心道:这且末王的确是粗中有细,知道乌禅将枫叶送了我,就挑了匹与枫叶相似的红马给她补上。

  哈哈一笑之后,嬴政说道:“如此一来,这第一步的交易算是达成了,且末王就随同寡人的属下,运粮去吧。”

  随即,嬴政示意索林和羌瘣,分别牵了两匹宝马,奔向精绝王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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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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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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