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等久了吧?”程紫问道。

  谢辞摇摇头,给她扣上安全带,“不久,刚到一会儿。”

  车辆启动,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程紫笑得很开心,一路上都在说着乔母的事。

  谢辞神色淡淡的,快到家时才开口说:“谢家坳来人了。”

  “嗯?”

  程紫反应半天才想起来,谢家坳?那不是谢辞老家吗?

  “谁来了?是有什么事吗?”

  谢辞轻嗯了一声,“我给人安排去宾馆了,你不用担心,我会处理。”

  程紫见他不愿意说,就点点头不吭声了。

  到家时,程父程母都蹙眉坐在客厅沙发上,两人面色明显有些急,见女儿女婿回来了,立马站了起来,“回来了?快来坐。”

  “怎么了?”

  程紫是一头雾水,心里惴惴不安的,总感觉有不好的事发生。

  程母看了谢辞一眼,想让他自己说。

  “坐下说。”

  程父忙给程紫倒了杯茶,“你先别急,这事说来话长。”

  “嗯。”

  “谢家大伯带了两个村里人来了京都,说、说要告御状。”

  程紫差点一口水喷出口!

  “啥?咳咳咳咳~”

  程母忙给她顺气,“你这孩子,激动啥呀。”

  告御状那么离谱的事都出来了,她能不惊讶?

  谢辞担忧地看了她一眼,接话道:“不知道你对可妮还有印象吗?”

  程紫想了想,忙点头应了。

  谢辞剑眉紧皱着,“可妮死了,这次跟大伯来的两个人,是可妮的二叔谢银和三叔谢铜。”

  “啊?”

  程紫对可妮的记忆很淡,只记得当时谢大姑带着这小姑娘来拉拉扯扯的,说她是家里人给谢辞定的未婚妻来着。

  程母摇着头,叹了口气,“以前瞧着不咋地,现在看呐,也是个苦命的孩子。你说这事......”

  程母见谢辞几次开口都没说出口,就把这事说了。

  谢大伯这次来找谢辞,还真是让他帮忙的,他们谢家坳这回可是得罪了大人物了!

  自上次谢辞回老家,可妮家人见她和谢辞这没戏,很快就死了这条心,开始给她物色对象。可惜她谁也看不上,最后自己找了个市里的高科技工人。

  这可不得了,这对象让可妮成了周围几个村的焦点,人人都羡慕着呢,只说她命好,这结婚对象是越换越好。

  “从来没人考虑过,那么优秀的小伙,不仅长得俊、学历高、收入高,还是正儿八经的高薪铁饭碗,凭啥看上你一个乡下土丫头?”程母感慨了一句,还接着说起重点来。

  可妮是去年劳动节结的婚,当时那四大件的彩礼、雪白色婚纱、大酒店的酒席......

  无一不让人羡慕。

  不过可妮的父母很实诚,这些彩礼全让可妮带了回去,让小两口放到新家去用。

  可妮的丈夫叫秦旭然,是以前的下乡知青,跟着家里人去了芜宁市下乡,结果碰上了好时候,一点点起来,在那边扎了根。

  刚结婚时一切都好,男主外女主内,可妮也算是进城过上了太太一样的好日子了。

  可惜好景不长,谢家人发现,可妮回来的时候,一次比一次虚弱,脸色苍白不说、连精气神都跟被抽走了似的。

  任凭家里人怎么问,可妮自己都是摇摇头,回答不出任何不对的地方。

  直到今年八月份,谢家人接到噩耗,可妮死了!

  从出嫁到死亡,也就过去了15个月,那么鲜活的一个姑娘,最后的遗容却像一具干尸...

  谢家人找秦旭然要说法,秦旭然却将尸首给人送了回去,只说自己很忙,要出差足足一个月,没时间操办。

  谢家人无奈,只得把可妮先下葬了。

  但,这事是怎么想怎么不对。

  可妮的爸爸谢金最先受不了了,背上个背包,就去市里了,他要去查查自己女儿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这不查不知道,一查给人都查懵了!

  hr熊猫血?

  原来可妮是极其罕见的hr熊猫血,在她被人拉着去参加市里流行的献血活动时,秦旭然凑巧在,当时就注意上她了。

  可妮是村里姑娘,长得普通,但身体皮实,经常干农活,体格那是相当好的。

  就这样,可妮被秦旭然瞄上了。

  谢金是如何都没想到,女儿这不是家人呐,是被人拿去当血牛了,用女儿血、要女儿命的还不是别人,而且秦旭然那患有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初恋情人!

  那女人叫阎丽,就住在两人对门,同一栋、同一层的两对门!

  最开始时,阎丽一发病,可妮就会被骗着去抽血。

  有一次阎丽发病时可妮回了娘家,让秦旭然险些失去阎丽,之后他索性开始下意识储血。

  理由极其简单:想要个优秀的孩子。

  他告诉可妮,现在组织鼓励优生优育,生孩子不在数量在质量,他也不舍得可妮多生,吃这种苦。

  可妮感动不已,自然什么都听他的。

  他就以各种体检为由,几乎每个月都抽血抽到可妮身体的极限。

  秦旭然也别无他法,可妮是他在芜宁市知道的唯一一个熊猫血,她是阎丽的救命药!

  可妮的死,还不是抽血造成的,是头部重创而死。

  那天她提前回了家,看到了秦旭然和阎丽抱在一起,两人亲得难舍难分...

  可妮哪能明白其中缘由,只觉得三观崩塌,自家男人在和小姨乱伦!

  没错,秦旭然告诉可妮,阎丽是他小姨,跟他年龄没差2岁的亲小姨,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最是亲密的。

  他说了,可妮就信了。

  自她嫁进秦家门起,家里连带对门的卫生都是她做的。

  但凡碰到脏活累活都是她干的!

  她认为阎丽是长辈,还处处照顾讨好着...

  乍得看见那么一幕,小姑娘接受不了,一个踉跄摔倒了,好巧不巧头砸在了转角茶几上,死了。

  秦旭然和阎丽都吓坏了,不过两人也的确是多年情人,可以说是心心相系,首先考虑的问题,就是这血牛死了,怎么办?

  秦旭然吓得魂都没了,立马抱着可妮就往楼下冲。

  好些邻居都看到了,无一不感叹秦工有情有义,那么疼媳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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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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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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