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大的学生们特别敢发声!”
“大家普遍认为当前的诗歌存在的问题是缺乏真情,回避社会问题,不敢说老百姓的心里话。”
“大家探讨的最深入的问题就是‘诗歌的生路在哪里?’,他们对艾青的《在浪尖上》和白桦的《阳光,谁也不能垄断》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
……
小姨子的滔滔不绝听的林朝阳兴致缺缺,他挺喜欢读诗,但不喜欢这种跟打了兴奋剂一样的活动。
倒是陶玉书听的十分认真,觉得陶玉墨带回来的信息很有用,完全可以写个评论来探讨一下当今国内诗坛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
等陶玉墨走了之后,夫妻俩讨论起了过年的问题,今年过年是1月28日,满打满算还有不到二十天。
今年是两人结婚第一年,按理说应该回趟老家。
但陶玉书八月份才刚回去,现在又回去间隔的时间有点近。
这还不是关键,最关键的一点是费钱、费时间。
来回在路上就得四五天,陶玉书放了寒假有时间,但林朝阳却还得上班,可能回去一趟在家里待的时间还没有赶路的时间长。
“我是觉得,与其把钱都花在路上,不如把钱直接给爸妈寄回去。”
要是坐硬卧回去的话,两人来回光是路费就要一百块,再加上买东西,回去一趟少说也得二百块钱。
陶玉书的话让林朝阳有些意外,“给家里寄钱?”
“嗯。我临走的时候妈不是给了我五百块钱吗?你也应该明白这五百块钱对于他们老两口来说的份量。
我是想着,可以把钱给他们寄回去,就说是你的工资,专门孝敬他们二老的。”
林朝阳说道:“给家里邮五百块钱?那咱们不是没钱了吗?”
林朝阳不是不想给父母寄钱,只是顾及陶玉书的想法,怕她只是客套。
“我又没说全寄回去,你一年寄一百块钱嘛。”
他沉吟着说道:“你想清楚了,这要是邮的话,以后就不能停了。爸妈给的五百块钱邮完了,就得花自己的钱了。”
“在你心里,我就那么不舍得花自己的钱啊?”陶玉书白了他一眼,“爸妈岁数大了,又在农村。现在你又不在他们眼前尽孝,给他们邮点钱,不是应该的吗?”
林朝阳从来没提过照顾农村父母的事,所以他不认为陶玉书是在说客套话,她这一番话让林朝阳既庆幸又惭愧。
庆幸的是娶了个知书达理、贤良淑德的媳妇,惭愧的是光想着过几年等条件好了,把老两口接到燕京来享福,却没考虑过当下对他们的照顾,陶玉书所弥补的正是他的缺陷。
他将陶玉书搂到怀里,“娶到你,真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我也这么觉得!”
陶玉书仰望着他,脸上尽是调皮之色。
夫妻俩温存之际,林朝阳的良心再次骚动起来。
娶了个这么好的媳妇,我竟然还整天想着搞小金库。
我可真不是个人!
“媳妇!”
“嗯?”陶玉书依偎在他的怀里,满脸幸福。
“其实……有件事我一直瞒着你。”林朝阳咬了咬牙。
“什么事呀?”
林朝阳用双手扶着她的肩,两人四目相对,陶玉书眼神懵懂。
她越是如此,林朝阳心里越是愧疚。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他这个人从小到大,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认个错又有什么的。
心里这样安慰着自己,林朝阳艰难的开口。
“其实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尝试搞创作。”
闻言,陶玉书的眼睛亮了起来,高兴的说道:“是吗?我就觉得你在文学创作方面有些天分,写了什么作品没有?拿来我帮你参考参考。”
事到临头,林朝阳又有些犹豫。
陶玉书还以为他是觉得自己写的东西不成熟,不好意思拿出来示人,这种心理每个新手都有过。
“没关系,谁都有第一次。再说了,你不信任别人,还不信任我吗?
我可是中文系的大学生,在《文艺报》上发表过评论的人。让我来用专业的眼光帮你参考参考,肯定比你自己闷头写要管用的多。”
陶玉书的眸子闪亮亮的望着林朝阳,里面闪动着四个字:好为人师。
林朝阳内心激烈的挣扎着,在良知泯灭的最后一刻,他心中有了决定。
他走到书架旁,找到前些天陶玉书还在看的《燕京文艺》1978年第十一期。
“干什么?”
陶玉书接下他递过来的杂志,不解的问道。
林朝阳将杂志翻开,翻到刊载有《牧马人》的那一部分。
“这个……”他指着杂志,眼神前所未有的认真,“就是我写的!”
陶玉书看了看杂志上面的标题,又看了看眼前的丈夫,感觉自己出现了幻听。
“《牧马人》是你写的?”
林朝阳笃定的点了点头,“没错。”
陶玉书不知为何发笑,“你别逗我了。我知道你在文学上很有想法,可……”
她看着林朝阳那认真的表情,到了嘴边的话却说不下去了,忍不住又问了一遍,“真是你写的?”
“如假包换!”
陶玉书审视着林朝阳的表情,脸色逐渐严肃起来,她没再说话,而是坐到了床边,低着头认认真真的重新看起了读了不知道多少遍的《牧马人》。
林朝阳被她的举动弄的不明所以,啥意思?要杀要剐给个痛快话啊,你低头搁那看书是几个意思?
忐忑了两分钟,林朝阳恍惚间悟了。
他想到了后世职场谈判中每到关键时刻,双方剑拔弩张,针锋相对,却一言不发,等的就是谁先开口。
不说话,就是为了给对方制造心理压力。
嗯,没错,是这样的。
我得淡定一点,我做的这一切可都是为了家庭的和睦。
二十多分钟一晃而过,林朝阳心中把负荆请罪的花样想了一百种,陶玉书终于将视线从杂志放到了他身上。
感受到视线落到他身上的一瞬间,林朝阳下意识的危襟正坐,满脸正气。
“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我紧张了吗?”
“没紧张吗?”
“没紧张!”
陶玉书表情不耐,然后举起手中的杂志,问道:“说说吧,怎么回事?”
“这件事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
林朝阳嗅到了危险的信号,决定摒弃一切花言巧语。
“我一个农村娃娶了个大学生,当了教授的女婿,又被安排了燕大图书馆的工作,我觉得自己得上进一点。
工作上短时间内肯定是不能有什么起色了,正巧我在文学创作方面有点想法,所以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写了一篇小说投给了《燕京文艺》,没想到他们真就用了。”
听着林朝阳的话,陶玉书的眼神柔软了下来。
她自问是善解人意的,很清楚丈夫跟自己到燕京必然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
可她觉得,自己可能还是低估了这件事给丈夫带来的心理压力。
虽然他说的很简略,可陶玉书还是能从这只言片语中脑补出这段时间以来丈夫内心的压抑。
一想到他每天都被这件事折磨的寝食难安,却还要故作坚强,甚至连努力都要背着自己,陶玉书心中就涌起一阵心疼。
“那你怎么不事先告诉我呢?”
见陶玉书的眼神和话语都柔和起来,林朝阳心中松了一口气。
这一关过一半了。
“好面子嘛!万一写的不好,被人家刊物退回来,多没面子。”
陶玉书笑着说:“你还怕没面子?自大狂!”
“我那不叫自大,是自信。”
就在他放松警惕,以为马上就要万事大吉的时候,陶玉书抽冷子问道:“那小说发表了你怎么也不告诉我?”
要命!
这个问题好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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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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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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