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宁却淡淡笑一笑,从兜里掏出了自己的手帕。
手帕是用禾服剩余边角料做的,十公分见方,上面有她刺绣上去的凤凰。
那是她无聊的时候,自己试着绣上去的,没想到自己还挺有这方面的天赋,绣出来的凤凰如真的一般,腾空起飞,栩栩如生。
她让人找来一把剪刀,将禾服烧掉的部分剪掉,然后用随身携带的丝线,将手帕绣在了衣服上。
她的针脚绵密,绣法特别,补完之后,远远看出,竟然一点针线的痕迹都看不到,而凤凰和衣服合为一体,显得衣服更加华贵。
众人看了,心里无不佩服。
这绣工,没有多年的训练到不了这个高度。
就在这时,吉时到了,她赶紧让刘芳把衣服穿上,让老婶子扶着她去举行仪式。
一套仪式下来,人们议论最多的,便是新娘身上那只浴火腾飞的凤凰。
宴席进行的时候,新娘陪着新郎出来敬酒,很多人追问她衣服从哪里买的,款式大方得体,整个人显得富贵端庄,尤其是身上的凤凰刺绣,简直是点睛之笔。
索性,刘芳把姜宁和王秀芬请到自己身边,用筷子敲了酒杯让大家安静,向大家隆重介绍道:
“各位叔叔伯伯,婶子大娘,你们是不是都想知道我身上的衣服是谁做的?我今天就荣幸地请到了她们,这位王婶,她就是这件衣服的设计制作者,旁边是她的儿媳妇,是京城来的知青,凤凰便是她绣的。
如果大家觉得我这身衣服漂亮,可以去茶园村找她们定做,绝对物超所值。”
王秀芬猛然被这么多人注视,还有点不好意思,揪着衣角,浑身不得劲。
姜宁却是大方的双手合十,做了一个感恩的动作,
“感谢今天的新娘子帮我们宣传,大家有什么需求,尽管来茶园村找我们,一定为你们服务到位。”
她的话音刚落,坐在上席的一个长相颇为儒雅的老者,站了起来,举起酒杯,朝姜宁投来欣赏的目光,
“你就是茶园村的姜宁吧,我可是从林富贵那里听说了你的大名,京城来的知青,有胆识有魄力,百闻不如一见,今天我算是见识到了。”
姜宁愣住,明明是第一次见他,但感觉到对方的善意。
刘芳用胳膊肘怼了怼她,低声在她耳边说道:
“这个是我表叔,也是公社的副支书,叫易勇。”
姜宁茅塞顿开,原来是公社的支书,想必他是从林富贵提交的报告中知道的她。
她赶紧走过去,对他一番感激:
“易支书你好,很高兴在这遇到你,不知道我家开裁缝铺的事,公社批了吗?”
易勇哈哈大笑:“小姑娘,我可是听说你很能喝啊,来,喝一杯,我跟你慢慢说。”
说着,他在附近拉了一把椅子让她坐下,让她同桌吃饭。
姜宁说等一下,去把王秀芬安顿好了,再走了过来。
她过来后,给自己倒了一杯白酒,朝大伙举起,
“各位伯伯大爷,姜宁今天让大家见笑了。”
说着,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易勇笑呵呵,“真是女中豪杰。来坐下慢慢说。”
在座的除了新郎新娘的父母,剩下的都是队里和公社的干部。
当然,易勇的职位最大,他将姜宁请上座,其他人自然也是以礼相待。hΤTpS://WWω.sndswx.com/
何况姜宁模样漂亮,说话得体,对婆婆也是照顾周到,十分讨喜。
姜宁也没有扭捏,一边和易勇聊天,一边打圈给大伙敬酒。
易勇告诉她,报告他已经看了,觉得想法不错,他是比较赞成的,不过别的副支书提出了不同意见,所以老支书没有最后拍板。
“你放心,我帮你盯着这件事,不会有大纰漏。林富贵不是给了你一个月的试运行时间,如果办得有起色,公社肯定会支持的。”
现在乡里对公社开办副业不像以前那么严格了,甚至有了鼓励的趋势。
反正都是自负盈亏,还往公社交钱,为什么不办?
当然,肯定会有一些人有负面情绪,觉得凭什么让别人挣钱,不让自己挣,这些矛盾什么时候都有,只要做好安抚工作就行了。
听他们谈话,姜宁还知道,刘芳婆家这个村叫胜利村,向公社承包了团结湖,进行水产养殖,已经五年了。
前四年都处于亏损状态,今年终于盈利了。
据说,今年他们村每个社员除了粮食外,另外可以分到一百多块钱。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以前一家才能分到这么多,现在每人都能分到这么多,像刘芳婆家,一共九口人,一次能分到一千多块,刘芳刚进门,就可以挣一份。
怪不得所有适龄姑娘都想嫁到胜利村呢!
姜宁不由暗笑,合着别的村都在闷发大财,只有茶园村守着点茶园,安贫守道。
午宴结束,姜宁微醺着脸跟易勇道别。
刚脱身,她就被一群婶子媳妇围住了。
“姜知青,你帮我看看我家闺女适合什么款式?”
“别挤,我先来的,姜知青,我要下订单,最快几天能做出来?”
听着大伙你一言我一语,她含笑压了压手:
“大家能捧场,我感激不尽,都别着急啊,今天这里是刘芳的主场,我就不给她添乱了,大家如果不介意,可以上我家里去做客,大家都是我的贵客。”
几句话,大家的心里感觉暖乎乎的,答应这两天就上家里串门。
姜宁提醒她们,谁做衣服最好带着谁,这样方便量尺。
站在旁边的余小凤看得一阵眼热,牙齿咬得嘎嘣响,不管不顾地冲过去,朝她们说道:
“你们别找她啊,我也能做衣服,我的手工费还比她便宜。”
她不出声也就罢了,这么一叫唤,刘芳马上看到她,牵着新郎的手,就走了过来,
她先对姜宁说道:“今天感谢你来参加我的婚礼,这些是我送你的礼物,千万不要拒绝。”
她递给她一个大大的红色袋子,里面装着两包高档香烟,还有毛巾、手帕等东西,加一起,至少值十块。
目送姜宁走后,才对丈夫说道:
“雄哥,就是她,刚才把我的衣服泼坏了,要不是姜知青,我们家的脸都要丢光,必须让她赔衣服!”
被称作雄哥的人,身材高大威猛,眉眼浓密,自带威严。
他让人把余小凤抓了起来,不赔钱,就不让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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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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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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