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琛视力好,总感觉池塘边的人影很熟悉。
“会不会是小偷?”姜宁挽着林琛的手紧了紧。
林琛拍了拍她的手道:“别害怕,有我在,不会让你受伤。”
随着两人离黑影越来越近,林琛突然大声喊道:
“是谁?”
他的声音响亮浑厚,吓得黑影一骨碌坐到了地上。
好一会,黑影开口:
“哎呀,琛哥,你是想吓死我啊!”
他站起来拍拍屁股,林琛这才认出人是高宝亮。
“猫在塘边干什么?”林琛黑着脸问。
真是,差点吓着媳妇。
高宝亮忙将手里的手帕藏到身后,结结巴巴:“没什么。”
为了给自己在这里出现找借口,他继续说道:
“你们最近小心一点,隔壁大队出现了小偷。”
林琛轻哼:“我看你鬼鬼祟祟的,比较像小偷!”
懒得跟他掰扯,他推着自行车往家走去,春宵夜短,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
第二天,姜宁陪着王秀芬去高队长家串门,就听到大家在议论小偷的事。蜀南文学
高队长家的位置在村子中央,前面是一口大水塘,塘边有一条比较宽阔的路,是大部分社员回村的必经之地。
他家前面的地坪也很大很宽敞,很多社员都愿意去他家串门,那里是村里八卦聚集的地方。
在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听不到的,有时候谁晚上叫的声音更大,都会被拿出来讲个段子。
王秀芬以前走动得少,今天被她几个相熟的婶子拉过来的。
高强的媳妇李英,为人泼辣,爱憎分明,上次高小龙中毒的事,她思前想后,想明白了一件事,说到底要不是姜宁发现得早,小龙怕是就死翘翘了啊!
高强竟然还跑到她家里去责怪她,要她赔偿。
真是作孽,她赶紧买了水果罐头,称了肥肉,领着高强去林家负荆请罪。
此后还时不时上林家来串门,变得亲热得不行。
听说王秀芬在做衣服,还主动要把自家的缝纫机借给她用。
“秀芬嫂子,听说这次小偷很猖獗,晚上趁人熟睡的时候进屋。隔壁有一家,男人起来撒尿发现了,他不但不跑,还随手操起墙角的扁担,把人打晕了。”
李英拉着她的手嘱咐。
王秀芬笑笑点头:“我听阿琛也说了,民兵也在找他呢!
这小偷胆子真够大的,也不怕吃花生米。”
李英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呗!你们家尤其要小心,最近宁宁家里给她寄钱了,你们家里一下添了两辆自行车,怕是要被人盯上。”
这个年代普遍都穷,谁家里添一个大件,就是非常了不起的事。
姜宁皱了皱眉头,认真地问道:“李嫂,我想问一个问题,如果当场抓到小偷,打死要不要坐牢?”
她前世的时候看过一个新闻,说一个小偷上家里偷东西,被主人发现了,小偷便赶紧躲到了窗户外面,谁知道小偷失足掉了下去摔死了。
后来,小偷的家人将那家人告上了法庭,那家人赔了二十多万。
当时,她的三观都扭曲了。
不知道这个年代对这样的案件会怎么判?
李英听了,哈哈大笑起来,
“知青想问题就是不一样,坐啥牢啊,小偷小摸那是挖社会主义墙角,是公然和社员作对,那是要被整死的。打死算便宜他了。”
姜宁这下放心了,如果小偷敢上自己家里来,林琛非得乱拳打死他!
王秀芬也跟着笑,“我家儿媳妇不但长得漂亮,脑子也特别够使,就拿这次婚礼来说,菜单都是她亲自挑选的,家里很多东西也是她制备的,能干着呢!”
又是夸儿媳妇的一天。
李英耳朵都要听出茧子了。
不过,姜宁真的是一看就有福气的样子,还特别旺夫,她和林琛才结婚多久,家里财运就不断。
自家男人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偏偏要得罪她,真是拎不清。
距她们三四米远的地方,余小凤也在和人闲聊,听到王秀芬夸姜宁,翻了一个白眼,露出鄙夷的神色:
“天天把儿媳妇挂嘴边,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还给做饭搞卫生,不还是把她当免费老妈子,我还以为多享福呢!”
旁边有人起哄:“你家小涛年纪也不小了,也该找媳妇了,你找一个比姜宁更好的知青,不正好气死他们!”
“知青有啥好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我家小涛到时候要找一个城里工人,挣了工资全部交给他,还每天洗衣服做饭伺候他!”余小凤说的时候一脸神气,完全没有觉得自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林涛已经跟她说了,已经找到挣钱的路子,很快,家里就要发达了,到时候城里姑娘随便挑。
众人哈哈大笑,听着图个乐子。
婆媳俩串门,林巧则到了知青点找孟娇。
她们都是性格比较沉闷的人,看的书也差不多,听说孟娇有《钢铁是怎样练成的》,就跑来借了。
孟娇恬静一笑:“来,到我屋里来坐。”
不但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找出来了,还拿出来《红岩》《暴风骤雨》《环游世界八十天》等书,让她随便挑。
林巧如获至宝,“孟姐姐,这些都是我想看的,能都拿走吗?我保证晚上挑灯夜读,尽快还给你。”
孟娇苦笑:“不用着急,晚上点煤油灯,看书太费眼睛了。有时候我会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去想书里的一些情节,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林巧点头如捣蒜:“孟姐姐,我们太像了,我也喜欢这样,有时候还会想,如果主人公做出另外一个选择,结局会是怎样?”
“那你可以试着写一个不同的结局……”
两人闲聊的时候,不知道知青点外面,高宝亮正带着民兵队伍经过。
马慧娟出门,正好和他们遇上,她的眼睛还不偏不倚地和高宝亮对视了两秒……
视线羞涩移开,马慧娟的心砰砰直跳。
天啊,这些天,民兵连长带着队伍老在知青点附近转悠,不会是看上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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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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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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