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巧笑着走过来,又跟罗光明打招呼:“光明哥,你也在啊!”

  林琛埋怨她,“怎么不等我去接?”

  “今天放学早,我就自己回了。你放心,李剑锋送我回的。”

  她的话音刚落,罗光明一颗雀跃的心冷却下来。

  早听说她现在在搞什么物理竞赛,还跟一个男生一组。

  两人一放学就在一起研究物理题,关系很是亲密。

  十五六岁,多么美好的年纪啊,自己已经二十一,跟他们都有代沟了。

  林琛不知道他这么多心理活动,直跟他说:

  “正好你过来了,帮我一起做饭,今天我招呼了大伙一起吃饭。”

  这时,姜宁听到动静也出来了,挽住林巧的手,问她物理竞赛怎么样了?

  林巧故作垂下眼眸叹气,等林琛安慰的时候,哈哈大笑道:

  “我通过初赛了,再过一段时间,要去县城一中参加复赛。如果复赛通过,还能代表学校去市里参加比赛。

  不过,能过初赛我就很高兴了。”

  全校就她和李剑锋这个组过了乡里组织的初赛,连高小兰都没有过。

  此时,高强家,李英拿出一个橘子罐头,给高小龙倒了一碗,让他赶紧喝掉。

  不想,高小兰提前回家看到了,她赶紧也给她倒了一碗。

  高小兰脸拉得比驴还长,一把将碗打掉:

  “喝什么喝,都快气死了。”

  李英还以为她是怪自己重男轻女,忙解释道:

  “我这不是给你倒了一碗,这是姜知青送过来的,我自己都舍不得喝呢!”

  因为高强上次帮忙,姜宁给她家送过两回罐头。

  都是趁高小兰不在的时候,给儿子喝了。

  还别说,儿子喝完,偶尔能说上几句完整的话了,以前总流的口水也不流了。

  高小兰哪里是气这个,反正弟弟都傻了,以后父母还指着她养老,肯定不会亏待她。

  她就是气不过,林巧竟然通过了初试。

  这么多天,她努力地看书做题,就是为了将林巧比下去,谁知道最后以一题只差一分输给了她。

  还有那个李剑锋,不是说好关键的时候,背刺林巧,怎么临时改变主意?

  听说还送她回家,不会喜欢上她了吧?

  过分,他难道不是应该对自己有好感吗?

  这男人真是贱,还搞脚踏两只船的戏码。

  她高小兰可不是能受气的主。

  ......

  罗光明烧火,姜宁和林巧洗菜切菜,林琛掌勺,几个人有说有笑,一个小时后,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就做好了。

  高宝亮和孟娇两人,闻着味就进了家门。

  “你们俩怎么同时来了?”姜宁随口问道。蜀南文学

  就看到孟娇红了脸蛋。

  林琛恍然大悟,拍着高宝亮的肩膀偷偷问道:

  “这是成功拿下了?”

  高宝亮扯唇:“万里长征第一步,还只答应先处一下,不合适随时可能分手。”

  林琛暗暗吃惊,这可真不像他的性格,小时候,他可是惹哭女孩子,还要嫌她烦的主,这会对孟娇,就丧失原则了?

  吃饭的时候,高宝亮更是殷勤备至,时刻关注孟娇想吃什么,伸手帮她夹。

  这一回,他拨了鱼刺的肉,孟娇便欣然接受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发现高宝亮的确是发自内心喜欢她,尊重她。

  而她也需要一个男人的保护。

  索性就在一起试试吧。

  因为她和高宝亮的关系走得近,杨丽丽最后占了马慧娟的那个房间,两个男知青也不敢有意见。

  因为杨丽丽搬出去,就意味着孟娇可以一个人住。

  这次分粮分钱,孟娇还挺惨的,做的工分,都不够预支的粮食,最后拿钱填补窟窿,算是平了账。

  不过,她现在不用担心没饭吃了,高宝亮直接给她拉来了两百斤大米。

  他父亲高贵祥听说是给知青送过来的,一句责怪没有,还问他够不够?

  面粉什么的,隔三岔五也送点过去。

  其实,在大家的印象中,像马慧娟这样的极品知青还是少的,多数都是知书达理的,最多娇贵一点,干不了多少活。

  但知青是城里来的,个个都细皮嫩肉,又有文化,能娶到这样的媳妇,不知道多少人家做梦都能笑醒。

  他巴不得高宝亮早点把孟娇娶回家。

  大家熟络后,很多话题也就不避讳了,高宝亮给林琛带来了一个消息,乡里黑市又开始复苏了。

  很快就要过年,很多人赶在农闲的时候扎堆办婚礼,对三大件和各种过年物资的需求便旺盛起来。

  高宝亮建议林琛,尽快行动,好把黑市把控在自己手里。

  “这次卖干木耳正好可以探探市场。”林琛点头称是。

  突然,高宝亮的神情紧张起来,压低声音跟他们说道:

  “最近出门还是要小心一点,我听说前不久乡政府那边出了一个命案,凶手极其凶残,将人割喉后,还将那人的脸皮剥了下来。”

  众人听了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连拥有空间这样金手指的姜宁都汗毛竖起,表示恐惧。

  这个年代,其实杀人犯挺多的,因为常年积聚的怨气无处发泄,一些性格极端的人,遇到一点事就会杀人放火。

  虽然这个时候到哪里都需要介绍信,但那些人为了躲避追捕,什么可以睡山洞,可以钻山林,成了流窜分子。

  有的甚至躲在偏僻山村结婚生子。

  “媳妇,妈,小巧,以后你们都不要单独出门了。尤其小巧,上学放学别自己回家,等着我去接。”林琛紧张叮嘱。

  高宝亮也叮嘱孟娇,平时不要单独出门。

  罗光明看一眼林巧,又垂下眼睛,心里默默祈祷,坏人离她远远的,绝不会伤害她。

  过了几天,林琛和罗光明已经积攒了二十斤干木耳。

  他们将木耳装在麻袋里,整整装了两麻袋。

  两人一人一袋,骑着车来到了收购站。

  谁知道,收购站的人看都没看,就把他们往外轰:

  “走走走,我们只收特定几个公社的货。”

  原来,他们都是和公社协商好了的,彩旗公社没有给他们送礼给好处,他们就拒绝收彩旗公社的货。

  林琛无所谓,这点东西,去黑市,说不定还能多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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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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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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