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光是如意秦感到了过错,飞雪青霞也同样如此。
可既然事情已经出现,后悔也没有用,只有面对现实。
飞雪和如意秦决定回米米国,把如愿秦带到龙国来,再等陈昆带回仙丹,救醒蓝颜,一家人团圆,减轻最大的过错。
她们离开,只有叫青霞多多照顾蓝颜,不希望再出什么意外。
青霞也感到自己的过错,后悔不已,发誓答应了下来。
苍天才不管人们的悲伤,该亮还是得亮,该黑还是得黑。
此时,正是七月的天气,火红的大太阳照常照耀着大地。
…………………………
“进去点!”
“再往里面一点!”
“哎呀,我的个乖乖,你这个傻蛋,你钻头干嘛,不知道用手的吗!”
此时中午时分,四周环山下的一条河流中,陈昆被岸边上的一位女子,指指点点叫骂不停。
这叫骂的女人,名叫云凤,今年才三十出头,年轻时的温顺性格,想不到时隔几年,却变成了,现在的火爆脾气。
怪只怪她当年,不知搭错了哪根筋,嫁到了这穷山沟沟里,可惜了一朵鲜花。
更让她气人的是,为了在家带小孩,男人在外,为金钱而漂泊,一年到头,就回来那么十几天,正当三十如狼,四十如虎的年纪,晚上那个寂寞,有时整夜都无法入眠。
还有此处,名为坪坝村,也不知道是哪个取的名字,根本都不符合逻辑,因为这里,除了山还是山,哪有坪坝的样子。
幸好这里有一条,清澈见底的河流,才让不少远嫁来的姑娘,停留了下来,云凤就是个例子。
今天云凤在这河里洗衣服,看见一只大鱼,钻进了石头缝隙,正好傻子陈昆,来这里玩耍,于是就叫起了他下水去摸鱼。
陈昆来这里一个多月,没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由于他傻里傻气,村里人都习惯了叫他为傻蛋。
当然谭若美收下陈昆做了她儿子,也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秦天。
因为谭若美老公姓秦,再加上陈昆脑袋一片空白,不知道从何方而来。
谭若美就幻想着他是从天而来,所以就给陈昆取名为了秦天。
看来谭若美幻想,终将会成为事实,因为陈昆确是从天而来。
不过陈昆的呆呆傻傻,村里还是习惯了叫他为傻蛋,秦天这个如此好的名字,也只能在谭若美家中所用。
“云凤嫂,你又骗我,这洞里,根本都没有鱼!”
此时傻子陈昆穿着短裤,在河水中,翘起屁股,沟子都露在了外面,还在石头缝隙,摸着云凤所说的大鱼。
云凤也是不知为什么,瞧见健壮的傻子陈昆,突然心里,来了奇怪的想法,很久才回过神来。
“哎!”
云凤叹了口气,整个村子,除了五十几岁的村长,就只剩下,这么一个不知道从何方而来的傻子陈昆。
因为这是贫困的乡下,年轻人和有能力的全都去外出打工,包括云凤的老公在内。
云凤望见四处无人,有些奇怪的想法,也许傻子,说不定还可以!……于是笑了起来。
云凤想后,奸笑道:“傻蛋,可能乌龟都被你搞跑了,你快上来吧,嫂子给你东西吃。”
陈昆抬起头来翻着白眼道:”你可别骗我,不然以后,我都不理你了?”
云凤赶紧道:“嫂子这一次,一定不会骗你,你快上来吧。”
”嘿嘿,嫂子有东西吃!”
陈昆听说有东西吃,高兴的傻笑起来。
陈昆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提到吃东西都眼冒金星,好像饿死鬼投胎似的。
当然,这也可能是谭若美家中穷,省吃俭用的结果,很少沾上荤腥,肚子不饿得快才怪。
这不,陈昆听说有东西吃,心急忙慌地就从河水中准备上岸。
哪知他的激动,刚要到岸边之时,却踢中了河里的石头,扑通一声,直接扑进水里,他那高大的身材,搞得河水荡起高浪,打湿了岸边,站着云凤的全身。
“哎呀,我的个乖乖,你把老娘的衣服都打湿了!”
云凤被打湿衣服,抖动着身子埋怨了起来。
幸好这是七月天气,虽然此时是阴天,还是比较闷热,一股不是很冰凉的河水,泼在了云凤的身上,感觉还有些舒服,所以没骂傻子陈昆。
“嫂子,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河里有石头!”
陈昆爬上岸,望见云凤打湿全身,有些害怕,道起歉来。
不过云凤随后却笑了起来,看来她想到了鬼点子,感到了被打湿衣服,好像还是好事。
云凤含笑道:“傻蛋,你给嫂子的衣服打湿了,该怎么办?”
陈昆翻了一个白眼,好像想到了什么,回答道:“嫂子,天气这么热,打湿衣服很凉快的呀,你看我都没有事!”
云凤道:“你懂个屁,穿湿透的衣服,时间久了,就会生病,有可能还会死去!”
“啊!”陈昆惊道:“那我们快脱下来吧,我不想死,我还要讨婆娘,我妈妈说的!”
陈昆吓得当场就想脱下他打湿的衣服,却被云凤叫住,他才停止了下来。
云凤叫道:“傻蛋,不能在这里脱衣服,让人看见,别人会笑话于你。
”啊……那怎么办!”
看来陈昆这次虽然没有死去,却变得傻得无法想象,可能只有几岁的智商。
云凤随后笑道:“傻瓜,去玉米地,那里就不会有人发现了呀!”
“哦!嘿嘿,还是嫂子聪明,我们去玉米地,还可以烤玉米吃!”
云凤真想再骂陈昆这个大傻蛋,一天就只知道吃吃吃,自己一个大美女在他眼前,他却没有一点瞧在眼里。
此时的云凤说是美,还真不为过,因为她打湿了衣裳,优美的曲线全都露在了外面。
该凸的凸,该翘的翘,一眼可见,还特别显示出了她成熟丰满的韵味。
云凤收回了心情,再瞧了瞧四周,同样没人,于是叫道:“傻蛋,你去端上我洗好的衣服,我们这就去玉米地!”
“好!”
越傻的人越听话,此时的陈昆就是这个样子。
云凤在前面带路,陈昆端着云凤洗好的衣服,跟随其后。
想不到四处无人的中午时分,他们走进玉米地里,却听见不远处传来女子声音。
女子轻声叫道:“这里不太好吧,大白天的,我怕别人看见!”
跟随着一位老男人的声音传来:“你怕个啥,这是中午,他们都睡午觉去了,哪里还会有人,而且这也是我家的玉米地,这么茂盛,就是有人来了也看不见!”
“我的妈呀,这不是桂花嫂吗,她和村长张伟在干嘛!”
云凤听见熟悉的声音,惊讶起来,不过她压住了声响,只是轻声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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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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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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