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替嫁糙汉后,后娘摆烂养崽赢麻了微雨时>第六十章 请常大贵做工
  常母被拒绝了,一时有些尴尬,还是常父勉强说着。

  “宋姑娘,我们没有别的意思,之前是打算给金贵打个更大些的,现下只有这么点能力,就是……只是个念想……”

  宋今瑶道:“可是你们念想的是李迎夏,我是被迫嫁过来的,与李家再无瓜葛,你们是李迎夏的养父母,是因莫鸿琛说你们老实本分,我才愿意接受你们的善意。但更多的,大可不必。”

  几人听了这话,都不敢再说。

  许久,常大郎才嗫嚅:“是我们,给你添麻烦了。”

  宋今瑶摇摇头,让他们坐下,一一倒了茶水,才问:“五十两银钱数目不小,丢了这样多,可有报官?”

  “报了,但官府也查不出什么。主要还是我们自己太大意了,那日不在家,钱才被人偷走的。”

  宋今瑶皱眉:“官府都查不出来吗?按道理说一个村子就那么大点地儿,当天谁进出家里,总归左邻右里会有人看到。而且你们五十两银子,总不至于大剌剌摆在外头吧?这若不是熟门熟路,若不是知根知底,晓得你们有钱的人,谁能偷得到?”

  “这……”常父常母都是老实巴交的人,大概是从来没想过这么多。

  但常大郎到底年轻机灵些,原本对银子丢了的事情就有所疑虑,这下听宋今瑶这么说,便也有了想法。

  “宋姑娘说的,我也不是没想过。但是……其实我们拿了彩礼钱的事情,知道的人不多,却也不算少。原本那日我们出去做活,金贵和小贵在家的,后来他俩都出去了,这才让贼人寻着机会。可惜官差来人查,查来查去也没查出什么东西来。”

  宋今瑶扬了扬眉毛,看向常小贵:“你们家里有钱,人都跑出去了?心这么大的?”

  常小贵垂头愧疚的说:“都是我不好,姐姐同我说了她要出去,但我给忘了,贪玩跑出去玩……姐姐以为我在家,也出去了,才让银钱丢了的。”

  听到这里,宋今瑶心中有了猜测,常小贵是个孩子,这么大的孩子多半顽皮不懂事。但李迎夏已经十六岁了,知道家里有那么大一笔银子,出门的时候竟然不仔细看着?

  而且村里人出去做活,忙那么一阵子就会回来,也就是说,家里没人的时辰并不算久。不久的时辰里要避着人摸进屋里,还要找到藏钱的地方偷走,这可不太容易吧?

  当然,宋今瑶与他们也没那么熟悉,这些猜测藏在心里,并没有打算说出来。

  还是莫正南犹豫着进来,不甘不愿的将手中的饴糖,放了一块到常小贵手中。

  常小贵惊得脸都白了,一个劲儿道谢,就是不舍得吃那块糖。

  宋今瑶笑着摆手:“小贵也不用这么客气,只是一块饴糖,这是我的友人带回来,原就是给孩子们吃的。”

  “谢谢……姐姐。”常小贵小心翼翼的说,“可爹娘与兄长说了,我到这里该是舅舅,怎可要外甥的糖。”

  他这么说也不错,原本与莫鸿琛定亲的人的李迎夏,常小贵是李迎夏的弟弟,按照辈分就是正东正南西西三个的舅舅。

  宋今瑶哈哈一笑:“可是,你比他们大不了几岁,也还是孩子呢。”

  又寒暄了几句,便要告辞,宋今瑶看着常父常母蹒跚的背影,又看着常大郎看护父母弟弟的样子,心念一动。

  “不知常大哥如今在哪里做活?”

  常大郎回道:“之前在潞州城郊的采石场干活,过年放了假,就跟着村里人上山寻山货,打点野味什么的贴补……”

  潞州城郊的采石场,不是什么好地方,完全就是卖苦力的地儿,一般犯了事的人,才会被安排在那儿去。寻常人家除非是穷得不行,不然谁会去那儿做活?

  何况现在潞州商业这样发达,好手好脚的人但凡不懒的,基本上都能寻到活儿干,无非是工钱多寡的问题。

  但常大郎竟然跑去采石场做工,难道常家缺钱缺到那个份上了?

  不过想一想,他们自觉欠了莫家五十两银子,想急着还清,当然要想法子挣钱。恐怕不止常大郎,常父也在那儿做活,所以才显得这样憔悴。

  采石场的工钱不算低,据说一个月能有五钱银子,还包吃住。

  宋今瑶沉吟着说:“明年我这儿有点事情,若是能办成,需得一个管事,不知常大哥肯不肯来帮我。”

  织造坊她打算用女工,找男人不方便,但是承包土地的话,有个对附近村庄熟悉的男人,总归合适些。

  常大郎是个老实的,有他在的话,倒也合适。

  “工钱的话,暂且没有定下。但我不是亏待人的人,所以只管放心便是。”

  常大郎还在发愣,常父已经高兴起来。

  他们本就亏欠了宋今瑶,若是宋今瑶用得着儿子,那敢情好,别说不亏待了,就是不要工钱,那也要去帮忙。当然,他也明白,宋今瑶的意思,应当是看他们辛苦,想要帮一把。

  他连忙摆手:“管事什么的,你常大哥大字不识一个,也做不好,但他有力气,你看着需要做什么跑腿啊粗活的,都可以使唤。”

  至于攒钱的事情,他继续去采石场,而且他们明年除了自家的田地,打算再赁一些,辛苦些没事,早点把钱还上才是正经。

  常母更是感动得热泪盈眶,犹豫着拉住宋今瑶的手:“宋姑娘,是我们对不住你们,若不是我们丢了钱,你也不至于嫁到乡下来。瞧着你素净得很,这镯子……”

  拉扯之间,就听到后面传来气急败坏的声音。

  “爹,娘,你们在做什么?”

  常母惊讶的回头:“金贵?”

  李迎夏喊完就有些后悔,她如今是李家千金了,爹爹是常华县官衙里的文书先生,娘亲出门别人还要喊一声官家太太呢,她怎么还要喊那一家子土包子做爹娘?

  可是,刚刚她看见养父母对宋今瑶亲热的样子,心中实在有些不高兴。从小被养父母捧在手心里长大的是她,又不是宋今瑶,宋今瑶凭什么得到他们的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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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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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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