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叶陶沈彦舟>第292章 胡彪和杨淑珍成了
  胡彪说跟我是搭伙过日子,也就不过跟之前一样呗!我当时跟宋喜林离婚也不是因为忍受不了他对我的冷漠,而是因为他娘要害我们娘俩。

  如果跟之前那样的日子,我能过,只要没有老婆婆给我气受,我能过好,即使,胡彪心里有你,我也不在乎,只要他人天天回来就行,其他的我不在乎。”

  刘云给了杨淑珍一拳头,“你们俩的事情,扯上我做什么?我对他没啥特殊感情,我还小,不着急找。”

  “我知道,是他对你有好感,但在你想嫁给他时,他选择退缩了,想在肯定肠子都悔青了,可惜没有后悔药,那就让他难受去吧!哈哈哈.....

  不过,我可说好,要是你现在想跟他了,你们就结婚,我退出,不过,我们俩还是好姐妹,但要是我跟他结婚了,你俩再勾勾搭搭的,我可不答应,到时我俩就是仇人。”

  “哈哈哈.....那是,如果做了那样的事情,那就是欺负你,还有啥脸做朋友。”

  杨淑珍突然抱住刘云,“没想到我俩能够成为朋友,希望你也能找到个好男人,以后幸福。”

  “会的,不过我不是很着急,慢慢遇吧!第一次没找好,这一次一定要好好找个自己相中的,也喜欢我的,不然,还不如一辈子不结婚。”

  杨淑珍很羡慕刘云的年轻,她要是再年轻几岁,没有小红,她也随便挑,可她有女儿,孩子没有爸爸,经常被同学欺负,而且也不自信,沉默寡言。

  最近跟胡家姐弟相处成朋友之后,小红不但胆子大了,也爱说话了,而且还经常提起胡叔叔,说是在胡叔叔家里写作业,胡叔叔对她挺好的,还给她大白兔奶糖吃。

  杨淑珍不求对她女儿另眼相看,只要稍微给她女儿一点关爱就行,小红太可怜了,从小就被奶奶嫌弃,爸爸对她也是爱答不理的,一直唯唯诺诺的。

  只有最近才变开朗了许多,以后只要女儿过的好,她就好,她一切都是为了女儿。

  一周后胡彪和杨淑珍登记的日子,刘云给杨淑珍精心打扮了一下,把头发盘上了,穿了一件红底蓝花的连衣裙,还送给她一支新口红,给她抹上了。

  刘云仔细打量着杨淑珍,“姐,你长的其实挺好看的,你看这大眼睛,你看这小嘴,你看这高鼻梁,你就一点,有点瘦,有点黑,所以看着就逊色不少。

  一白遮百丑,人一黑就感觉丑了不少,你看今天你抹点化妆品,白了一个度,这不就好看多了,以后你也打扮打扮,让姐夫看看,你也是好看的。”

  杨淑珍拉着刘云的手,“要不你也跟我去吧!给我仗胆,我之前没觉得咋样,可到跟前咋有点害怕了呢?”

  “怕啥的,你一打扮这么好看,哪点配不上他了,我去了不合适,等以后的,以后我一定天天去你家蹭饭吃去。”

  胡彪开着吉普车过来接杨淑珍的,刘云并没有出去,他们两口子的事,以后她尽量少接触,尤其之前胡彪对她还有意思,她这个朋友以后只能是在厂子里或者外边相处。

  俩人的小家她刘云是绝对不会去的,刚刚杨淑珍出去,胡彪那眼神绝对不是他自己说的那样,他恐怕早就喜欢上杨姐了,只是他自己没感觉到罢了。

  刘云自嘲的笑了,“都特么喜欢上别人了,还跟我这扯犊子呢!多亏老娘坚定没有答应那个老东西,要不然俩人肯定还得黄,特么的让老娘丢两次人,欺负人是咋的?”

  登记很快,不到十分钟就办完了,俩人都很高兴,带着三个孩子一起回家了,胡彪出去买的鸡鸭鱼肉,还有排骨。

  回来俩人一起做的,一共做了六个菜,一家五口吃的特别高兴,孩子们也都改口了,小凤和小峰都管杨淑珍叫了妈妈,小红也管胡彪叫了爸爸,一家人其乐融融的。

  俩人都给三个孩子包了红包,每个红包都包了五块钱,因为是第一次见面给的稍微多点,俩人商量好的,要给孩子留个好印象。

  一下午,俩人都陪孩子了,傍晚俩人烧水把自己洗干净的,入洞房了,杨淑珍以为胡彪看不上她,可能开始很长时间都不会碰她呢?

  可没想到啊!她在那低头铺床呢!就有人从背后贴上来了,抱住她,杨淑珍整个人都僵住了,不是,啥意思,不是没看上她么?

  这是干啥呢?不过,这刚结婚也不好意思提刘云啊?那不是扫兴呢么?再说了,自从离婚后,她也老长时间没碰过男人了,那个还有必要矜持么?

  杨淑珍站起身,胡彪把她调转过来,直接按倒在床上,三下五除二就把衣服给脱了,再二话不说直接把事就办了。

  杨淑珍也憋着一口气,你不是看不上我么?还对我这样,她也使了浑身解数、把在单位那些老娘们那听到的,都给胡彪用上了,别说还真好使。

  胡彪一直兴奋不已,眼神也闪了好几闪,办完了意犹未尽又来了一次,一直到天都快亮了.....

  这一晚上胡彪也没消停,杨淑珍累的手指头都动不了了,直接睡了过去,胡彪望着怀里的杨淑珍,今天真是惊艳到他了,以前狗楼个身子,一副受气包样,看都懒得看一眼。

  现在头也抬起来了,脸上也有肉了,皮肤也白了,咋看咋好看,

  可昨晚,真是让她刮目相看,而且仔细看了半天,还挺耐看的,而且还是越看越好看那种.....

  其实这不就是么?喜欢你咋的都好,咋看咋顺眼,讨厌你,即使你长的跟天仙似的,不看着你也奇丑无比。

  第二天早上,杨淑珍是在胡彪的怀里醒来的,想起昨晚的荒唐,杨淑珍的脸一下就红了,立刻用手捂住了脸,不敢见他了。

  胡彪把她手扒拉开,“咋的?不愿意看我啊?”

  杨淑珍只好把手拿开,胡彪直接吻上了她的唇,好一会,胡彪在她耳边悄声道:“昨晚,咋样?够格不?没让你失望吧?”蜀南文学

  突然,邻居嫂子的声音传进来,“胡政委在家么?我家盐用没了,想跟你借点。”

  俩人赶紧起来穿衣服,胡彪刚下地,那嫂子就进来了,一眼看到床上的杨淑珍,“唉呀玛雅,这不是杨嫂子么?你,你们......”

  那嫂子直接就卡壳了,瞪着眼睛不知道说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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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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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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