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马小龙>第二百二十章:种草莓。
  “龙哥,你的嘴是不是开过光了?真是说得太好了。”

  郑冬梅兴奋不已,一阵手舞足蹈。

  马小龙道:“我这叫慧眼如炬,一眼就看出了你的优秀。”

  “哈哈……我都没想到,我会这么优秀,龙哥,我觉得你就是个伯乐。”

  郑冬梅开心不已,笑得格外灿烂。

  马小龙道:“其实,你还有更多的优点。”

  郑冬梅激动万分道:“那你快说说!我想听。”

  马小龙打量着郑冬梅:“你的嘴唇,性感,让人看着就想亲;你的胸脯,开胃,让人看到就有饥饿感;你的双腿,不但又长又均称,而且白嫩还有弹性……”hΤTpS://WWω.sndswx.com/

  郑冬梅打了个激灵,瞬间冷静了一下。

  “龙哥,这些都属于漂亮的范畴呀!”

  “一个漂亮就能概括了,不用说得这么细。”

  马小龙一本正经道:“有细节,才能说明你更美。”

  郑冬梅笑道:“我知道,平时,我也是非常注重细节的。”

  马小龙往郑冬梅身后瞅了一眼:“你的屁股大,肯定能生儿子……”

  郑冬梅蹙眉道:“我是不婚主义者,不可能结婚,更不可能生孩子。”

  “你很快就不会这么想了。”

  马小龙笑道。

  郑冬梅冷哼一声:“我永远都会这么想的,谁也别想改变我的态度。”

  “你也知道,我根本听不进别人的意见,有些独断专行。”

  “其实,我一点也听不进别人的意见,特别独断专行。”

  “至少,在结不结婚,生不生孩子这个问题上,我就是这样的。”

  马小龙看着郑冬梅:“那是因为你的原生家庭并不和睦吧!可能是你妈经过受你爸欺负,或者是你爸是个窝囊废,不但帮不了家里,还压榨你们?”

  郑冬梅的眼圈微微发红:“我爸爱喝酒,在我小时候,他一喝醉就打我妈,还打我和我哥,我妈数次想要离婚,都离不掉。”

  “我妈经常说,出家做尼姑,也比嫁人强;确实是这样的,有一次,我爸都差点儿把我妈打死,后来,我妈带着我们一起出来打工,就再也没有回去。”

  “十年前,听说我爸喝酒喝死了,我们都没有回去,只有我哥回去了趟。”

  “要不是我哥赌博欠了两百万,要不是我不得不卖了房子和饭店帮我哥还债,我妈也不会回去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回去的……”

  眼看郑冬梅眼角湿润,都快要落下泪来。

  马小龙就轻轻抓住了她的小手。

  一边催动灵力注入她的体内。

  一边改造着她的体质,打通她的经脉。

  一边说道:“人活着,就要不念过往,不惧将来,不乱于情,不困于心。”

  “你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活出精彩的自己。”

  郑冬梅根本没有听进去。

  因为一阵奇妙的感觉突然传遍她的全身,让这具娇躯微微颤抖起来。

  那看向马小龙的目光,都变得不太一样了。

  所有的悲伤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开心快乐,是笑颜如花。

  是对马小龙的喜欢和痴迷。

  马小龙以最快速度改造了她的体质。

  这样以来,就算她走在大街上,被那种大货车撞飞出去,也不至于丢掉性命。

  马小龙缓缓松开手。

  迎着郑冬梅的火热目光,淡淡地说道:“你可以去上班了。”

  郑冬梅眨了眨明亮的美眸,却死死地盯着马小龙的眼睛。

  仿佛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

  在好奇地打量着,第一次遇见的,一件奇怪而是价值不菲的物品。

  马小龙问道:“你看什么呢?”

  郑冬梅压了压小鹿乱撞的胸脯:“你好帅哦。”

  马小龙笑道:“我也慧眼如炬。”

  郑冬梅向前一步,骑跨在马小龙的腿上,抬手抓住马小龙的肩膀。

  她做了一个深呼吸,想要冷静下来。

  却仍然媚眼如丝道:“龙哥,我越看你,就越是觉得你像一本书。”

  马小龙得意道:“是不是觉得妙趣横生,爱不释手,深迷其中?”

  郑冬梅用力摇晃了一下马小龙:“醒醒吧,是越看越头晕,越看越想睡了你。”

  马小龙道:“刚起床,还是别睡了。”

  郑冬梅气愤道:“你究竟对我做了什么?为什么害得我不想上班了。”

  马小龙问道:“那你想干嘛?”

  郑冬梅咬牙道:“想天天粘着你,想吃了你,想把你……占为己有。”

  马小龙平静道:“我是人,不是收藏品,你不能占为己有。”

  郑冬梅含情脉脉道:“可是,我快忍不住了。龙哥,你在我眼里,就像茶。”

  马小龙不解道:“为什么像茶?”

  郑冬梅道:“因为我想泡你,又不想对你负责任,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变成这样了,我就是想泡你,想掐你,想拧你,想咬你;我,我好像,要学坏了。”

  马小龙道:“一个女孩子,学什么不好?干嘛要学坏?”

  郑冬梅呼吸急促俏脸潮红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还不是跟你学的?”

  马小龙惊讶道:“跟我学的?”

  郑冬梅捏了马小龙一把:“你跟李姐天天晚上干坏事,别以为我不知道;像李姐那么优秀的女人,都抵抗不了你个色狼,我……”

  马小龙好奇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郑冬梅道:“李姐告诉我的,不行吗?”

  马小龙道:“我还以为你看到了呢。”

  郑冬梅道:“你们偷偷摸摸的,在我睡着后才干坏事,我怎么看得见?”

  马小龙笑问道:“你想不想像她一样,穿着透视装,跳舞给我看?”

  郑冬梅捶了马小龙一拳:“坏蛋,你都有女朋友了,还有了李姐这样的富婆做情人,竟然还想打我的主意?你个臭男人,我打死你。”

  马小龙道:“你要是把我打死了,你的李姐就会生气的。”

  郑冬梅急忙停手了,又心疼地揉了揉捶过的地方:“不疼吧!”

  马小龙笑道:“这么关心我,你是不是喜欢我?”

  郑冬梅哼了一声:“我才不会喜欢你这样的色狼,连李姐都只能做你的情人,我要是喜欢你,地位肯定还不如李姐,我才不会作践自己。”

  马小龙问道:“那你还坐在我的腿上、搂着我的脖子?”

  郑冬梅急忙起身,就要退开,却被马小龙一把按住。

  “放开我。”

  郑冬梅佯装生气道。

  “再坐一会儿,屁股还没有暖热呢。”

  马小龙怎么可能放。

  现在时间还早,去饭店也没有什么事。

  还不如趁着现在修炼一下美女观想图呢。

  要想修炼美女观想图,就得让郑冬梅配合自己,至少不能生气。

  所以,马小龙绞尽脑汁地哄起这个美人来。

  “我问你个问题。”

  “哼。”

  郑冬梅挣扎了几下,也就安静了下来。

  她已经迷恋上马小龙身上的气息,自己也舍不得离开,想多亲近亲近。

  “你知道世界第一高峰是什么吗?”

  马小龙一本正经地问出了一个连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答案的问题。

  郑冬梅都懒得回答,却还是道:“当然是珠穆朗玛峰。”

  马小龙正色道:“不对。”

  郑冬梅蹙眉道:“怎么不对?”

  马小龙坚持道:“就是不对。”

  郑冬梅就纳闷了,气呼呼地问道:“那你说是什么?”

  马小龙捏了捏郑冬梅那肥嘟嘟的下巴:“是你颜值的巅峰。”

  郑冬梅愣了一下。

  然后,就露出了妩媚的笑容:“花言巧语。”

  马小龙道:“如果美貌最多有十分,你知道我能给你打多少分吗?”

  郑冬梅问道:“多少分?”

  马小龙笑道:“十一分。”

  郑冬梅不解道:“怎么还多了一分呢?”

  马小龙认真道:“因为你过分地美丽。”

  “哈哈哈……”

  郑冬梅笑得更加开心了。

  马小龙又道:“自从认识了你,我就觉得自己能当官。”

  郑冬梅道:“你又不是公务员,当什么官?”

  马小龙笑道:“你的新郎官啊!”

  “哈哈哈……”

  郑冬梅没有害羞,而是直接笑倒在马小龙怀里。

  身体的接触,直接刺激了马小龙的神经。

  马小龙就发现,精神力和神魂又开始缓慢提升了。

  于是,他再接再厉地问道:“你可知道,你第一次当娘是什么时候吗?”

  郑冬梅擦了擦眼角,想了想,才回答道:“生孩子的时候吧!”

  马小龙道:“是第一次当新娘的时候。”

  郑冬梅想了想,道:“那我小时候,还有人叫我小姑娘呢。”

  马小龙道:“那是姑,不是娘,别人叫你姑娘,你就当是喊你姑姑就行了。”

  “哈哈哈,你这张破嘴,真是哄人的鬼。”

  郑冬梅捏了捏马小龙的嘴巴,突然很想亲吻上去。

  她可是听李红梅说过,跟马小龙亲嘴会上瘾。

  就是越亲越想亲,根本不想停下来那种。

  之前。

  她嗤之以鼻。

  现在,心中一生出这样的念头,就有一种克制不住的冲动。

  很想亲自尝试一下。

  “我想吃东西。”

  眼看着圆润的饱满,贴在自己手臂上,又弹又软,马小龙言不由衷道。

  “想吃什么?”

  郑冬梅觉得自己的厨艺还不错,可以洗手做羹汤,为马小龙做一次早餐。

  “吃你……”

  面对着那颤巍巍的丰满和挺拔。

  马小龙舔了舔嘴角,口水直流。

  郑冬梅笑问道:“给你脚趾甲,你吃不吃?”

  马小龙道:“神经病才吃脚趾甲呢。”

  郑冬梅又问道:“那你想吃我的手指甲吗?”

  “我想吃你的……”

  马小龙都目不转睛了。

  眼珠子都快跟那个枣子一样凸起来了。

  后面的话,差点儿脱口而出,却又硬生生地忍住了。

  转而看着郑冬梅的性感锁骨。

  他笑眯眯地问道:“你喜欢吃草莓吗?”

  “喜欢呀!我最喜欢吃的水果,就是草莓。”

  郑冬梅经常在路边买草莓吃,昨天上午还抽空出去买了一小盒。

  “那我给你种。”

  马小龙笑道。

  “太麻烦了吧,现在种草莓,恐怕要明年才能吃上吧!不如去买现成的。”

  郑冬梅不想麻烦马小龙。

  再说,种田多辛苦呀,会把人晒秃噜皮的,晒成黑蛋就不帅了。

  “我就想给你种。”

  马小龙突然往郑冬梅脖子上一趴,张开嘴巴,就滋滋有声地种起草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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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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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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