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理由五花八门,不知道对于单纯感情不和而离婚而言,是不是只有感情细腻的人才离婚,还是因为离婚才变得敏感。没有人知道杰轩离婚的真实原因,甚至是他自己也没有想到会走到这一步,他反思:虚荣,自私,等等,却唯独没有弱智。但其实人格的弱小,也可以称之为弱智吧。是朋友对他离婚原因的统一定论。另一个定论是带有宿命论的结论。认为他具备离婚的要素:不安分。用普通话讲就是不是老实萝卜。能力不大,玩心不小。不是所有的不安分的人都离婚了。更多的人不接受命运安排的方式是成就一番事业。而不是把一番事业轧个细碎。如果说,年轻有犯错的资本的话,杰轩是把祖产烧了。看着妻子泪流满面的那张娃娃脸,他低下头。结婚1年有余,妻子那曾经让无数人流口水的姣好面容,他再也无法看到向他绽放钟情的笑意。白皙得近乎透明的皮肤再也无法抚摸,柔软曼妙的腰姿再也无法独享。很多年后,他依然不允许朋友在他面前提起前妻的名字。而他在酒醉之时却常常不经意脱口而出。他无法接受前妻嫁给了一个黑胖子,那样爱干净的她,那么娇小的她,怎么可以每夜在一个黑胖子身下曲转迎合。前妻也想不通自己能离婚。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和丁丁谈起此事,自嘲地说:“我从不赶时髦,却赶了影响一辈子的时髦。”杰轩结婚的年代,离婚是件羞耻的事情。同时,也是时髦的事情。
在杰轩闹离婚的期间,有两个女人窃喜。她们一个在明,一个在暗。明的是他的徒弟老儿子。儿子是东北父母对喜欢女儿的昵称,而老儿子则是在众多儿子里最受宠的哪个。老儿子大孙子老爷子的命根子。老儿子是个敢想敢干的官二代,家境虽好,但不富裕,不是所有的官都是贪官。她从见到师傅的第一天就沦陷了。因为杰轩太帅了。的确,基因不仅给了他俊朗的外貌,还有整洁的生活习惯,再有官宦人家人情世故的加持让他举手投足自带一种优越感。帅、家境好,学问好,重感情,能说会道。一个男人只要具备其中任何一条就足可以让女人心动,何况,杰轩“五毒”俱全。老儿子的追求很快由暗恋转为死缠烂打。杰轩处理的方式很直接,明确拒绝。他知道:这种事情越早、越坚决对追求方的伤害越小。其实老儿子是知道答案的,自己丑、笨、倔;颜值、智商、情商和杰轩的对象明玉根本不是一个级别。可是,她无力自拔。被拒绝后,她甚至看到杰轩都会莫名其妙的流泪。领导想调走她。可是她不愿意走,因为她不能一天看不到杰轩。只有看到杰轩她才有活下去的理由。明玉知道老儿子的情况,轻蔑地一笑,微翘的眼角漾起嘲弄的眼波。当着徒弟的面时,明玉对杰轩愈发颐指气使一些。几次搞得杰轩小难堪。好吧,既然徒弟不走,那就师傅走吧。杰轩主动调到其他部门。送别那晚,大家喝的很嗨。杰轩有些魂不守舍,大家知道原因,也在期待,期待女主角痛哭流涕,或者其他出格的事儿。出乎大家的意外。老儿子全程没有悲伤和不舍,只是豪爽的谈笑喝酒,恢复了往日东北大妞拿得起放地下的洒脱,不过,她送给杰轩的礼物着实昂贵的惊人。虽然她的家境富裕,但杰轩也不敢收。那是她十年工资的总额,未免奢侈。
“我只是你必须经历的一个年龄阶段。这么说吧,我是一道坎。跨,跨,就好。”醉眼朦胧的杰轩努力试图用老儿子能明白的言语开导她。
“她不想跨,她想骑。”微醺的同事们起哄。
杰轩是不开男女玩笑的。瞪了同事一眼。
老儿子小脸红扑扑的,不是因为害羞,而是醉酒,之后说出了和杰轩相识以来唯一让杰轩心动的一句话:“我的青春很贵。”
能说会道的杰轩看着眼前这个矮小的熟悉又陌生的女孩第一次无言以对。
在杰轩闹离婚时,他的上司也在经历一场感情危机。他的上司叫玲辉,是个女的,不奇怪,因为银行系统的女性领导本来就多,之所以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女人心细而且胆子小。在银行工作每天与钱打交道,粗心会出错,胆大会犯罪。大多数规章制度是给外人看的,实际操作起来为了方便会各种简化。那行那业都是如此。
玲辉不同,即使不是女性,以她的干练精明也会迁升。她所遇到的感情挑战才不会像杰轩那样低端,什么民族问题?什么性格不合?说出来都可笑。但如同如此可笑的问题让杰轩的能力无法解决一样。她所遇到的问题也是她的能力无法解决的,只不过,这个问题不仅是她,没有人能解决。那就是:年龄。换句话说,三十年夫妻情,抵不过胸前半斤肉。
人们常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她的能力很强,丈夫当然不是泛泛之辈。仅仅因为一次偶然的外采机会就让领导赏识,然后在单位混得风生水起。做好外采业务,智商固然重要,能够摆平方方面面地关系的情商更为重要。他的上司就因为摆不平才临场屯套,给了他机会。短短几年她的老公已经跻身高层。看到老公发展的不错,她心里高兴的同时也是有所防备的,防火防盗防小三。哪个时代小三刚刚出现。如同孪生一样,养小三和离婚都是时髦事。可是孩子太小,公婆需要照顾,家里家外又要撑门面,操心的事实在太多。而且,有些事是防不住的。东北有句老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掌握着采买大权的老公,在供应商眼中就是一座富足的城池,当以攻城拔寨的心态来攻克。对于男人来讲,最好的利器就是女人。起初,他对供应商的美人计是抵触的,只是碍于情面享用罢了。直到一个年轻、娇美、聪明的女孩走进了他的视野。而且这个女孩不是贡品,她本身就是供应商。但她只谈生意,不谈交易,只谈交情,不谈感情。在接触中,阅人无数的他发现她不仅机警干练,而且在心思细致方面甚至胜过他一头,这个年龄又如此美貌真是难得啊。不由得让他又爱又怜。他试图让她主动投怀送抱。便刻意疏远她,并把生意转给别人。可是,她无动于衷,甘心挣些小钱也不去求他。似乎明白他的心思。反倒让他欲罢不能。于是,两人展开了一场耐心的比赛。他在比赛,他的心思被玲辉看个满眼。玲辉机敏细致,而且是过来人。绝不像电视里那些不知道丈夫出轨的妻子一样,可怜又可笑。一个妻子怎能不了解丈夫的心思。一个笑容,一次沉默,就足够了。如果不能只能说这个女人比较二罢了。玲辉第一时间发现了问题,也第一时间查到了女人的情况,现在做的是怎样解决。玲辉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她是个自尊心非常强的女人不允许这种事满城风雨,那样无论结果如何她都输了。也有能力处理这个难题和承担后果。她决定采取最稳妥的一种方法:化于无形。毕竟,老公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她很好奇,想看看这个让丈夫念念不忘的女人是个什么德行?玲辉见到了。而小三儿也意识到和她擦肩而过的陌生女人是她。她和她很像都知道如何哄男人,这是她最担心的。因为骨子里的契合是上帝安排的。因为优秀的男人只对一种女人感兴趣。而她是玲辉丈夫感兴趣的类型。她比玲辉年轻,漂亮更有资本。没有比她更了解男人,尤其是自己的男人。她的手中只剩下一张王牌:孩子。女儿是丈夫的小棉袄,前世情人。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就让小情人打败现任情人吧。她的挽救是微妙的。因为至少在丈夫和情人的关系没有公布之前,她是有主动权的,现在她必须和时间赛跑。她不动声色地安排家庭的聚会。增加丈夫对女儿的依恋。可是,她也感受到一个男人如果不爱自己会表现得多么理智和冷酷。她在客厅里坐了一宿,等待丈夫回来,也是她留给丈夫和自己婚姻的最后机会。如果真的要发生,她还是想让老天爷帮她做最后的决定。那一夜,丈夫没有回来。清晨的泪水尤其冰冷。于是,她开始给自己留下后手,以做生意为名,向不知情的婆家借出了近乎所有的积蓄。小三儿察觉到了时间的重要性。也以无形的方式向玲辉的丈夫表达了有形的承诺。玲辉知道自己败了。但她要以胜利者的姿态离开战场。如何让自己更像胜利者?1、资产由她分配。2、她要比丈夫更早结婚。3、新欢一定要超过前夫,如果不能就一定要年轻,而且帅。第一条和第二条没有难度。第三条难度太大。这时,杰轩出现了。在她眼中杰轩是天赐的。她了解杰轩。甚至比杰轩自己更了解。杰轩的婚姻可以说一直轰轰烈烈,足以说明他的不成熟。杰轩品质是很好的。经历过这次波折,他会变成一个顾家的绝世好男人。她敢赌。她敢用后半生去赌。玲辉骨子里是个传统的女人,在她的理念里:一个女人,出一家进一家已经是极限。所以,她没有再选错的机会。即使再选错,她也只有打掉牙往肚子里咽。んτΤΡS://Www.sndswx.com/
离婚的战争中没有赢家,即使聪明干练的玲辉也没有例外。表面上她几乎赢了所有的对手:先于老公和帅哥结婚证明是她甩了老公,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婆家扪心自问甘愿付出所有积蓄收获了财产。但只有她知道,自己只赢来一次从头再来的机会。其他输得彻底。十几年苦心经营的婚姻和家庭就这样化为乌有。
杰轩安分了。玲辉满足了他对婚姻爱情的一切梦想。比起明玉的刁蛮任性玲辉体贴温柔,比起明玉的奸懒谗猾玲辉大度勤快,不仅屋里屋外收拾的干净利落还做了一手让杰轩自愧不如的好菜。他终于可以享受细水长流的生活了。
杰轩是通过剑光认识秦风的。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相信了秦风的话,世界上居然有一种汤让人回到从前。
起初,杰轩是不相信的。但秦风的一句话打动了他,“人类对宇宙的了解不到宇宙的万分之一。”这对于学习不好却酷爱好为人师的他来讲有极大的诱惑。他是崇拜知识的。爱好知识的。只是智商和耐心不足以支持他的叶公好龙。
周末,杰轩单独找到了秦风。希望秦风能够给你讲解一下“冲动汤”的原理,但杰轩很快放弃了。他听不懂。
“其实,你不需要懂。回到从前需要的是勇气。”
杰轩微醺。如果他不喝和喝多了都不会有勇气了。现在是他最有勇气的时候。他抬起头,透过克利亚巨大的落地窗,看到了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于是,他把“冲动汤”一饮而尽。
周末黄昏的街上,黑胖子腆着肚子走在前面,手臂乍着在身体两侧左右摇摆着。身后是明玉,她脸色灰暗,怀里抱着她和黑胖子的女儿。女儿不听话地混乱蹬着小脚,似乎不想让明玉抱,可是,街上车多人多怎敢让不满2岁的孩子乱跑。明玉极力安抚着女儿,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的额头已经出汗,头发已经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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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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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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