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八零漂亮假千金,嫁个硬汉养崽崽棠栀>第117章 要将她风风光光迎娶回来
  裴家。

  柳晚梅最终没有回娘家。

  她安慰了一下自己:现在虽只分到两个房间,她家女儿大,但可以让她去和她奶奶睡。

  且她儿子看着肯定是能考上大学的,上学后,就会在学校寄宿。

  工作后,单位会安排宿舍。

  回来的时间不会太多。

  娃儿都远走高飞了,她非要争这一点点房子做什么?

  她男人又不是很懒,盖个房子又不难。

  他们把田地种好点,存点钱后,就自己去外面砌房子。

  砌个又大又亮的房子。

  这一想通后,柳晚梅当天晚上就将一些东西收拾回了自己分的两间房。

  听着她搬动的声音,裴淮远带的四个孩子最兴奋。

  “爹,娘娶回来后,有地方睡了。”

  裴聿城满心期待地道,“你和娘睡一间,我大哥、二哥、小妹睡一间。我们房间,可以放一个小床,妹妹小,可以睡小床。”

  裴淮远摸了摸他脑袋,嘴角笑容温和,“你这小家伙很会安排。”

  裴聿城格外骄傲,“那肯定是的。”

  和裴聿城的乐观相比,裴安康小脸蛋则沉冷很多。

  今天裴家分家的时候,林云初从头到尾就没说过一句话,也没为他们说过一句话。

  她看起来不太关心他们的事了,是因为之前他对她的没礼貌吗?

  裴安康抿唇,眉头皱了皱,然后抬头看天空,哎,女人就是麻烦,小家子气,总爱生气!

  “我觉得,咱们现在最应该要做的是,做一个厨房和茅房。”

  裴淮远眼眸深渊,晕着淡淡的幸福。

  裴浩南和裴聿城立马附和,“对。这样,我们做饭就不用抢了。上茅房也方便了。”

  “娘来我们这住,更方便了。”

  裴家之前没分家,就一个厨房,大锅饭。

  现在他们分家后,每家做饭的时间不一样,一个厨房肯定不够用。

  茅房也一样,之前一大早,来不及的时候,孩子们都会跑出去解决。

  以前孩子年纪小,躲树后面解决也没什么,现在大了,肯定不行。

  “你们很喜欢你们娘?”

  裴淮远问。

  “对啊。娘可好了!上次黄菜花儿子自己偷吃了黄瓜,非要污蔑我们,是娘为我们伸张正义的。娘给我们新衣服,给我们做好吃的。她要说,做了我们的娘,会管我们吃饭穿衣,会管我们读书。”

  裴聿城巴拉巴拉说个不停。

  裴浩南也不断附和,“娘带我们找到野鸭蛋,卖的钱都不要,说给我们读书。”

  “这样的娘,这方圆几百里就只有一个。”

  “爹,你一定要争气一点。千万不要娘跑了!”

  裴聿城语气老成地道。

  “……”裴淮远。

  莫名有种被教官教训的感觉。

  “我和你说,公社那些男青年,看到娘就两眼放光。所以我们每天都要去找她,这样才能让那些人死心。”

  本想教训一下这臭小子,话到嘴巴,裴淮远却给他一个坚定的、肯定的眼神,“小伙子,干得不错!”

  裴聿城低头窃笑,这样,他又可以去找林云初玩了。

  “但接下来的日子,家里修厨房和修茅房,你们都得先帮忙。然后在去玩。”

  裴聿城眼眸瞬间失去光辉,他爹是装透视眼了吗?

  不过,他没意见!

  只有把家搞好了,才能将娘接回来。

  他们的娘,他们要风风光光,体体面面地迎娶回来。

  一这么想后,裴聿城立马干劲十足。

  孩子们很懂事,晚上洗完澡就睡了。

  裴淮远看着他们熟睡的脸庞,想起很多事。

  幸好他坚持回来。

  他如果不回来,这几个孩子,就直接被荒废了。

  但让他有些想不通的是,他和林云初再次遇到之前,都不知道彼此的底细。

  她根本就不知道裴安康他们几个是他的孩子,可她却对他们这么好。

  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姑娘?

  *

  第二天一大早,林云初刚起床,就看到村子里很多人往之前她捡鸭蛋的河中央那边走去。hΤTpS://WWω.sndswx.com/

  村民发现她在看他们的时候,走得更快。

  “都去抢呢!都以为河中央那边有很多好东西。这么多人都涌过去,能捡到什么。”

  谷秋红见状,有些气愤的道,“都是什么玩意儿!又不是他们发现的!”

  “向老四就一跟屁虫!不要脸!”

  林云初捡的鸭蛋,虽只炒了几个,她只吃了一点点。

  但她就是想为林云初抱打不平。

  “三嫂,那地方是公社的,每个人都可以去。”

  林云初风轻云淡的道。

  靠捡鸭蛋,肯定是赚不了太多钱的。

  只能解决一下目前的一些伙食问题。

  “就你想得开!换做……”

  换做林可可,早就翻天了。

  有次林可可在山间发现了一株野树莓树,第二天去的时候,见树莓少了一大半,她拉着她三个哥哥去把别人打了一顿。

  这一对比,她瞬间觉得,这城里长大的姑娘,格局确实大点。

  不争蝇头小利。

  “找不到,那鸭子一听到动静,和火箭一样飞走了!鸭蛋,压根没看到一个!河里倒有一些,费好多力气,才捡到三个。”

  外头传来顾嘉诚的声音。

  而后她们看到顾嘉诚和罗菲菲一起进来。

  罗菲菲看到她们的时候,神情极为不自然。

  河中央芦苇地有鸭蛋和野鸭的事,昨天整个公社人尽皆知。

  她不敢去。

  但她男人回来了。

  所以天还没亮,她就要顾嘉诚去找鸭蛋和鸭子。

  谷秋红给娘家搞了很多衣服,她回娘家啥都没有,如果能找到鸭蛋和鸭子,她回娘家多少有些面子。

  却没想到,被林云初和谷秋红抓了个现成的。

  “小妹起来了?今天吃鸭蛋!”

  顾嘉诚笑呵呵和林云初道。

  林云初点头。

  虽没和他这个大哥打过多少交道,可他这着实没心眼的样子,着实让人讨厌不起来。

  顾嘉诚做了一顿早餐,他把自己捡回来的鸭蛋全炒了。

  罗菲菲站在一边,脸黑得不行。

  他这个蠢男人。

  林云初有鸭肉都不给她和元宝吃,他却给她吃鸭蛋!

  很明显,顾嘉诚完全看不懂他媳妇的脸色,不断地和林云初说,“妹子,多吃点。”

  林云初没拒绝。

  她才不拒绝她大哥的好。

  罗菲菲更气了!

  “云初,云初!不好了,裴聿城那个小家伙受伤了。”

  早饭刚吃完,便有邻居急急忙忙走过来,火急火燎地道。

  林云初心咯噔一声,放下收下的话,迅速往裴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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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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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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