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叶陵>第121章 妈....
  齐祁的老家在一所偏僻的城镇里,离着山城有小一千公里,这个时候林欢欢明白,那天齐祁打着电话,自己躲在栏杆后面听着的时候,齐祁的纠结是怎么来的。

  一千公里不长,但是三天的绿皮车却很久。

  坐这么久的绿皮车,对女生而言是一场煎熬,满车厢里的烟草味,和一帮折返回家的工人,并不是说工人身上的泥沙味,是看不起工人,只能说齐祁活在了绿皮车和飞机的之间,他没法选择更高的飞机,只能坐更加接地气的绿皮车。

  今年,是齐祁第一年坐私家车回家,林欢欢开着自己的奥迪a8带着齐祁开往了那所自己从未去过的城镇。

  不过一场旅行,不是独属他们两个人的。

  白羊和宋东野也一起坐上了车。

  宋东野是个很精明的年轻人,在齐祁认识到现在,做事情一直很有分寸,看着整天像个富家子弟,跟个小孩一样童心未泯,但其实他心里暗藏的心机,当然心机也分好坏,齐祁觉得她的心思缜密,是字里行间里能砍看出来的。

  可能是宋东野一家三代从商的可能。

  他和白羊的想法有些志趣相同,白羊是个普通人,但他挚爱于自己的理想,从他那满屋子的花就能看出,他也想去村子里看看,说不定有新的感悟,能启发他的创作。

  宋东野,美其名曰,想感受一下人生百态。

  从白天五点开车看到了晚上八点,这是一场漫长的旅途,前半段宋东野来开,后半段则是一夜未眠的林欢欢。

  齐祁的包里放着一包眼药水,趁着林欢欢睡觉的时候滴了两滴。

  似乎那一场日出,烘干了林欢欢的泪水,也同样烘干了自己的泪水。

  再者,齐祁发现,白羊和林欢欢的睡姿全然不同!

  白羊很安静,一点声音没有,而且就连睡觉都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帅,更应该说是清秀。可林欢欢却是张着嘴巴,打着鼾!

  睡梦里的林欢欢,可能意识不到,这一趟旅途,最后会让他们四个人多么的刻骨民心。

  “欢哥,到休息站了,我俩换换!”

  林欢欢的脸被齐祁扇了一巴掌,甚至把他嘴巴里的哈喇子达到了衣服上,林欢欢呜呜啊啊一阵,认清了自己醒来的事实。

  “咱能不动手吗?”

  齐祁两手一摊:“打你没有理由。”

  “那我打你我需要理由吗?”

  “男女授受不亲!”

  “我靠,你双标啊?”

  “我来了!”林欢欢白了白眼,和宋东野换了下位置,坐上了驾驶位,宋东野给林欢欢递了一个烤鸡腿,“不用了不用了,我肚子饿着点,清醒一点。”

  “得,那留给白羊吃好了,他那细狗身材,也就会所的女人看的上他了。”

  齐祁和林欢欢异口同声:“他去会所干嘛?”

  宋东野呵呵一笑:“爱赌的爸,生病的妈,上学的妹妹和破碎的他。欢哥你应该比齐祁姐懂吧?你这一身腱子肉,去了会所,那估摸着不会比白羊差到那。”

  齐祁不懂,疑惑道:“为什么?”

  宋东野嘿嘿一笑:“一个字,猛!”

  打量着熟睡的白羊,白羊身体修长,一米九六的身高,加上那如艺术般的手,简直就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男生,这样的男生,夹杂着一点小受的脾气,真的是会所里那帮富婆所青睐的对象。

  林欢欢感叹道:“会所这种地方,能让他少去还是少去吧,别沾上了什么不好的东西,没别的意思,小心点好。”

  宋东野拍了下手:“对嘛!我都跟白羊说了!你小子要是没钱,我养你啊,我有钱啊!是吧?可是这孩子就是觉得,不想寄人篱下,就算自己日子过的在不好,那也是自己的事。你们看他平时孤僻的性格,是吧,换个想法看,说不定人家还真就想体验一下人在下水道走的日子,不然也也不会跟我们发了疯似地来村子是吧。”

  林欢欢点了点头,这股倔强劲,和叶陵有些像。

  下半段的路极其难开,虽然宋东野给林欢欢只留了三百公里,但是行驶到半路,却是乌云密布,下起了去倾盆大雨,而且这种山路,林欢欢开的很少,他甚至都清楚这种山路的路况,这条险路,林欢欢格外注意。

  宋东野也是有些害怕:“哥,实在不行咱们靠着停一会吧,等雨停了再开吧!”

  林欢欢没有停下,但也把车速放慢,就是因为这条路是在漫长,也实在难开,保不齐齐祁买不到车票就找了一个私家车来了,这也是林欢欢放心不下,执意要陪伴她的原因。んτΤΡS://Www.sndswx.com/

  晚上九点,比预计晚了一个小时,他们就来到了这所镇子,其实连镇子可能都称不上,里里外外只有小二十栋房子。

  “这些房子...都很新啊!”

  “新?”齐祁苦涩道,“十几年前,这里的房子因为一家子的火,把整个村子都点找了,那天晚上我都不知道什么情况,就被妈妈抱着出来,躺在草堆里睡了一晚上!”

  宋东野圆场道:“哎呀,那齐祁姐你也很了不起啊!你从这样的小村子,考到了山城,还是985欸!”

  齐祁叹气道:“有什么用呢?”

  “哎呀,人得往前看嘛!”

  透过车窗,他们真切的看着村里盘坐在地里,烤着火堆的人群,其中妇女居多,但这也是让林欢欢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

  村子,能给一个处于芳华年纪的女人,带来多大疮痍。

  他能看得出,这些女人的底子,五官,都不错,但皮肤,却充满了沟壑,和尘沙。

  可换来的,却是那醇厚的质朴。

  看着一个妇女的手势,林欢欢把车停在了路边,然后扛下了行李,林欢欢一个人背了一半的行李,慢慢的走到了齐祁的家里。

  打开门,一个妇女正佝偻着,手里拿着一个不锈钢,上头却有着陶瓷纹理的碗,她眼神宠溺的看着身边一头大哥的金毛犬。

  大黄伸着舌头,眼神澄澈,和老太一起看着眼前黑白的电视机。

  “熬!”

  老太本想把碗里唯一的一块肉夹起,放进大黄的嘴巴里,可大黄忽然叫了一声,四条腿直哆嗦,抬头奔向了门外。

  盘踞在炕上的老太,看向门外。

  门外,也在此刻飘来了极为简单,却又刻骨铭心的的一个字。

  “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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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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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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