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阴脉先生周成冯娟>第六十四章 花
  我取出一枚大钱和一个封好的牛皮纸信封交给刘爱军。

  大钱是乾隆通宝,黄澄澄,品相完好,包装精美。

  刘爱军不拿眼看,只用手指肚在大钱上轻轻一搓,便道:“背龙凤花钱,有伤,呃……不是伤?”

  “你先去马来西亚,再去香港,把这个花钱和信封交给封皮上写的人。回金城的伙计你自己噶,但有一条不要用挂过的青花脸。”

  刘爱军咽了咽口水,试探着问:“连环绝户?您要组通天局?”

  “别瞎猜自己吓自己。”

  我轻轻一弹他面前的茶杯。

  澄黄的茶水中突然冒出一条指头大小的黑色小蛇。

  刘爱军吓得往后一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脸上现出惊悸神色。

  就很符合他现在没什么见识的乡下老农身份。

  这是真正的高手。

  哪怕是在知底人面前,也依旧扮相不露相。

  “真要组通天局,我就显圣做神仙,大通天也是轻而易举,还用得着你?”

  “让您见笑了,我这人没什么胆气,入行十三年,一直只做活水小局,不惹三座山,没见过大世面。当年入门第一训,贪字下面跪三天。”

  “三个月后我会是金城数得上号的大先生,你回来最多半年就能成局起网,到时我们上马不相见,各自奔前程。要是我崴了脚,剩的活局你自定,这花钱也归你了。”

  刘爱军行了一礼,不再多说,将那红白编织袋留下,起身离开。

  我出门送他,一转身,就见院子当中站了只老鼠,直着身子盯盯看着我,眼睛通红通红的。

  脚上踩了踩门槛,纹丝未动,但边沿有浮土。

  我眯起眼睛注视着那只胆大包天的红眼老鼠。

  这应该是最后一只。

  可杀不可留。

  红眼老鼠突然栽倒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四条腿晃着,歪歪斜斜地逃向墙根。

  我不动声色,返回诊室,给窗台的香炉换上香,将窗户打开一条缝,让香烟能够散到院里,又摸了枚大钱扔起来往手背上一按。

  花。

  我重新扔了一次。

  依旧是花。

  捏着大钱思忖了一会儿,我把它埋进香炉,重新回到院子。

  墙角处,那只红眼老鼠正仰着肚皮躺着,四腿微微抽搐不停。

  我捡起老鼠,又拿了几根堆在房头的苞米杆子,转回屋里,就在后厨地上,用苞米杆子编了个老鼠,把真老鼠脑袋和四肢砍下来,插到苞米杆子老鼠的相应位置,又沾着鼠血画了一道符,在符纸背面写上“有事千变万化,无事速去速回”的字样,拿符纸包住苞米杆子老鼠的身体,有字一面裹在里面,然后拿着放到香炉前,取了一块吃剩的猪头肉贡在前面。

  这是外道三十六术养器藏神中的蕴妖术。

  正常的做法是养一宠物三年,然后亲手绞死,白天设祭坛供奉,晚上与尸体同睡,如此七七四十九日后,念咒斩头剥皮,便能役使死宠鬼灵。

  但我又不打算长久养鬼灵,又需要用这生丹鼎尸养出来的老鼠,所以就结合傀儡控识的化形术法让,临时做了这么一只死鼠鬼灵。

  只能使用一次,但也足够了。

  做完这一切,我给张宝山打了个电话,然后如常开始晚课写大字。

  特意选了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来临。

  这经是刚习大字养气时,妙姐教给我的。

  她说我心有不平,暗藏凶意太重,情绪一激就有起伏,让我每当心不静不平的时候,就练这篇清静经来平气静心。

  刚提笔时,还有心思情绪有些纷乱,等写到“人能常清静,天地悉皆归”时,已经完全平静下来,再写“内观其心,人无其他心;外观其形,形无其形”,越来心静如冰,写得无比顺畅平稳,一路下来,字架结构沉厚严谨,竟然隐隐要突破原本的字数上限。

  院子外突然就响起车子的轰鸣声。

  跟着就是咣当一声大响。

  却是院门被撞塌。

  那车直冲进院里。

  我刚好写到“如此清静,渐入真道”,听到这声音,道字的最后一笔没收住,延长锋锐,宛如斩马长刀,杀气腾腾。

  杂乱的脚步声响起,直冲到门外,轰然大响声中,房门被重重踹开。

  一个穿着灰色羽绒服的男人冲进来,看到我,二话不说,抬手举枪,乓乓乓连射三枪。

  我站着没动,叹了口气,把毛笔搁到笔架上。

  三枪全都打偏。

  那男人就是一怔,大约是没想到这么近能打偏。

  身后跟着又冲进四个男人来,都是三四十岁,样貌普通,却目光凶恶,人人手里都提着把老黑星,一冲进来更不打话,同时举枪射击。

  最先冲进来的男人猝不及防,背上被打得跟筛子一样,当场扑倒在地,连个动静都没能发出来。

  “姓周的,让你死个明白。”当中一个额头上缠着白麻带的男人一脚踩在被他们打倒的同伙身上,恶狠狠地道,“我叫鲁得胜,你用假肉芝害了我全家,今天我就是来杀你报仇的,到了下面记住我的名字!”

  说完,乓乓乓又对着那同伙的脑袋补了三枪。

  打完了,干脆利索地喝了一声“撤”,带头就往外跑,跑了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眼,对我道:“等什么呢,赶紧走!”

  招不在新,好用就行。

  迷神控念,对于没有防备能力的普通人来说,就是神魔般的手段,不知不觉间就能中招。

  进我房里,倒的那一杯茶,可不是白喝的。

  我应了一声,穿上外衣,轻轻拍了拍兜。

  贡在香炉前的那只老鼠蹭地站了起来,咬了一口猪头肉,轻轻一跃,便跳到我的衣兜里。

  出了房间,就见院子里停了一辆大切诺基,没有熄火。

  先出来那四人围着车子打转跑个不停,却就是不上车。

  鲁得胜跑了两圈,又转头瞪我,“走啊,等死啊!”蜀南文学

  我扔了根烟到嘴里,点着抽了两口,上前拉开车门。

  四人便挤上车子。

  鲁得胜亲自开车,坐到驾驶位上,把着方向盘,目视前方,两眼瞪得溜圆。

  我坐在副驾驶位上,给鲁得胜上了根烟,又帮他点上,然后给后面三个也散了烟,才说:“这家伙也没什么本事嘛,几枪就打死了,这么搞是不是太过了?”

  鲁得胜瞪了我一眼,说:“你懂个屁,这小子阴着呢,要不然邵先生也不会中了他的招,被雷子拉去。要不然来之前,蒋大师也不会反复叮嘱我们,不踩点,不试探,直接杀过来,进门不说话,立刻开枪,就是怕我们中他的阴招。这回能这么顺利,是多亏了蒋大师的指点。回去之后,都特么乖乖听蒋大师安排,让怎么干就怎么干,别特么的自己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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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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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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