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楚今夏顾柏青楚娇娇>第69章 二胡:诱人的楚今夏
  汪明月听了一会儿,受不了地皱眉,“拉得跟鬼叫一样,你大嫂呢?”

  楚向南道,“她,买菜去了?”

  哦,那没事了。

  楚向南没有和汪明月说,其实大部分时候,大嫂都是跟赵铁柱两个人一起买菜的。

  那个臭丫头根本不像是乡下来的,特别懒,她出了很多主意,都是指使着赵铁柱和孙丽娘做,在这个院子里,孙丽娘整天和赵铁柱在一起。

  大家都有些灯下黑。

  但楚向南是家里心最细的一个,所以他觉得大哥的头上有点绿。

  不过他不会说,还会帮着打掩护。

  因为,他恨大哥,恨楚家所有的人!

  我不好,那整个楚家就陪我一起沉沦吧!

  赵铁柱和孙丽娘天天一起买菜,楚今夏偶然也会同行凑个热闹。

  菜市场就一排,有菜档,猪肉档,鱼虾,鸡鸭,豆腐,干货。

  已经是七六年,管制没那么严格,会有乡下人拿一点自己种的来卖,也不会有人说啥,只是他们只能在菜市外面街道口摆摊。

  楚今夏有时候会离开他们一会儿,她需要买点粗粮放进空间。

  整天还要养着两个人,如果还要给他们做饭真是麻烦死了。

  正经的米面,楚今夏是不会买的,只有粮站能买粮油,要粮本,她没有。

  楚今夏就天天电饭锅里煮南瓜红薯土豆玉米,熟了就一人扔一盆,管他爱吃不爱吃。

  面包机里做粗高粱面和灰面混得极硬的黑面包,硬得蹦牙疼,切开了一片片地,哪怕是大夏天,吃几天都不怕坏。

  别问,问就是面包机和电饭锅做食物最方便,其它的食物,他们不配。

  楚今夏也是往空间里收拾了不少的土,种了土豆,红薯和南瓜,这三样可以当主食吃的。

  特别是土豆,只要及时育种,空间温度合适,三个月一轮,一年四季。

  三个阳台加起来有一百二十平,差不多也有二分地了。

  三个月为一季,一季能收四百斤土豆,现年能产上千斤,足够空间里的两个人吃了,省得她还要在外面买粮食。

  如果是后期亩产万斤的土豆,七平米就能产出一百斤了,十平的土地,就足够养活一个人。

  阴性血这么值钱,柳志新和王小草至少要给他们吃饱,养好身体,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赵哥,这南瓜怎么样,是甜的还是面的?”

  “我来看看。应该是甜的,掐皮尝尝就知道了。”

  “那少来点吧,我喜欢吃面的。”

  “好,就买一个。”

  赵铁柱递了蓝子,弯下腰拣菜,孙丽娘站在一边结帐,又勾头看赵铁柱挑的是哪个南瓜。

  两个人态度很正常,但极像是感情极好的小两口。

  孙丽娘付钱,赵铁柱提篮子。

  孙丽娘喜欢说话,赵铁柱擅长倾听,一直相处得很和谐。

  楚今夏皱了下眉头。

  孙丽娘结局很惨,特别是吴宵光还在家里,目光灼灼地盯着。

  此时,她倒不是觉得孙丽娘和赵铁柱会有什么,但是,这世上,总是无心的人做事,被有心的人看到,设计,最后落得悲惨的下场。

  她回头要劝劝这两个人。

  免得被无耻的人看见了,利用了,那就可怕了。

  回到家里,赵铁柱去帮楚家兄弟处理杂务。

  孙丽娘坐在厨房门口拣菜。

  楚今夏坐在自己的门前,听着电台的歌曲,轻声地拉着二胡附和。

  七十年代版的二胡演唱会vs半开麦。

  “夏季到来绿满窗,大姑娘漂泊到长江,江南江北风光好,怎比轻纱起高粱……”

  吴宵光推门让开半个身位,张凤之一步踏入院中。

  清凌俊秀的男人半步立于厅前。

  眼睛里闪过惊艳。

  好一个美人。

  被他们形容得跟母夜叉似的,每天在家祸害家人,不是打这个就是害那个。

  可一见到真人,却是一个轻盈娇兰般的姑娘。

  她的长发如瀑布般流淌,眼眸如春水含波,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她的手指在二胡上轻轻地拉动着。

  那旋律如同泉水般清澈,又如同山谷中的风声,带着一丝丝的哀愁和无尽的思念,化为少女的春愁。

  风轻柔地吹过来,将她的长发扬起,又落下,她的脸在阳光下白净地发光,手指羊脂玉一般映在二胡上,声音微哑,又轻又柔,每一个音都能颤到人心里去。

  “张凤之,稀客。”孙丽娘笑着打招呼:“你是来看爷爷的吗?还是来找娇娇的,娇娇现在不住在这里了。”

  孙丽娘的特点就是话多,而且也不太会看人眼色。

  她从小是在充满爱的环境里长大,性格十分的活泼,结婚后,生生被逼成一个不太敢说话的文静媳妇。

  但最近跟楚今夏一起,生活轻松愉快,楚今夏又喜欢夸奖表扬,她渐渐地又变成姑娘时模样。

  “我来看望爷爷的。”张凤之得体地笑着:“娇娇怎么不住在这里了?”

  孙丽娘强忍住没有看楚今夏,她早就想好理由了:“她去部队了,爸最近工作忙不得回来,她和妈妈过去照顾爸爸的。”

  楚今夏随意地扫了一眼来人,继续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但不再唱歌了。

  张凤之看向楚今夏:“这位,不知怎么称呼?”

  “我的朋友。”孙丽娘开心地介绍。

  这句介绍词很棒啊,她和楚今夏成为朋友好多天了,但一直没有办法向外人这样介绍呢。

  张凤之喉咙里发出一个模糊的声音,像是嘲笑。

  汪明月已经出来迎自己最心爱的女婿了。

  “凤之来了,进来坐。”

  张凤之彬彬有礼地答应了一声,进屋了,吴宵光尾随进去。

  汪明月用怀疑的眼光扫了一下楚今夏,看到她打扮得这么美又唱的,好像歌女,就怕她有其它心思,不悦地道:“大早的,做什么不好,你唱歌难听死了。”

  楚今夏冷着眼睛扫过去,汪明月心虚,赶紧移开眼睛,叫了一声:“小赵,开水烧了没,提过来,给客人泡茶。”说完立刻一甩手回屋了。

  楚今夏气笑了。

  楚家人最恶心就是这一点,不管什么事,张开嘴就是一堆垃圾话。

  不就是来个张凤之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被汪明月母女宝贝成这样。

  副营级,比顾柏青还低一级呢。

  想到她家顾柏青,楚今夏突然不想呆在这里了,她要去看他。

  楚家的电话在楚老爷子的书房,现在他们都在那里,她去打电话,不方便。

  楚今夏跟孙丽娘说了一声:“我要出去玩儿,不在家吃饭了。”

  孙丽娘道:“啊,我们下午去好吗?”现在家里来人,她不好走开的。

  “今天我想去踩个点,看到哪里好玩,回头一起去。”

  “好吧。”孙丽娘可怜兮兮地:“那你下次一定要带我去。”

  “一定。”楚今夏笑了,孙丽娘的表情太可爱,好想撸她的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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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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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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