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温迎周时凛>第114章 跟我儿子绝配
  “我们的蔬菜种子和果树苗前两天就已经全都种下了,没有剩的。况且都快生根发芽了,哪能这时候去动啊?会影响收成的。”

  就为这片种菜的基地,温迎跑前跑后花了不少钱不说,还大老远去省城找路子,他们就算再没用,也得拼死护住这片温迎最在意的心血。

  王桂花一听这话,顿时就跳脚起来,弯酸道:“哎哟我的天老爷啊,老娘活了大半辈子,就没见过比你们还不要脸的人!合着就是想等家底儿都赔光了,让我们一分钱都拿不到呗?”

  “老张,我看啊,咱压根儿就不用跟他们再多说什么了,反正这些菜苗子都一眼看得见,咱挖走拿回去种自家地里就是!”

  老张眼中精光一闪,朝身后那群蠢蠢欲动的张家人挥手说道:“亲朋好友们可都听着了啊,这温老二就没打算还钱,那咱们还费劲讲什么理?统统给我上,挖光这片地的所有菜苗子,就算拿回去种不活,也不能白便宜他们!”

  温国庆深知,温迎为了改善这些种子树苗的质量,有多费尽心力,怎么可能就这么轻易让他们都毁掉?

  他第一时间冲上去拦住道:“不可以,停手,都给我停手!”

  老张家的粮油铺子生意好着,平时吃的不是肉就是蛋,养得老张是满身肥肉,力气大的都没处使。

  瞧温建国那要死不活,路都走不稳还敢拦他们的样子,老张就气不打一处来,伸手使劲推他:“温建国,老子好好跟你说话你不听,还敢拦我?给我滚一边去吧!”

  砰地一声,温建国摔倒在地。

  他的伤本来就还在将养中,稍微走动两步,腿杆都酸痛酸痛的。叫老张这么一搞,直接跟钻心一样痛得温建国浑身冒冷汗。

  “国庆啊,你人咋样了?”

  梁玉兰吓得尖声一叫,忙不迭冲过去,扶起摔倒的温建国。

  这时,在后面围栏下躲着的温欢,揪心得紧跟着就跑出来,大喊道:“爸,你还好不?”

  “哎哟我去,这姑娘谁家的啊?”王桂花一见到温欢,眼睛都跟着冒光了。

  这村里村外的姑娘,她见了不少,可这么水灵嫩生的,王桂花还是头次见到。她一下就想到了家里迟迟娶不上媳妇的傻儿子,要是这温欢做她儿媳妇,岂不美哉?

  梁玉兰身为母亲,敏锐的察觉到王桂花瞅欢儿的眼神很不对劲,立马将温迎拽到身后挡着:“张家嫂子,见怪了,这姑娘是我和国庆的女儿欢欢。”

  “哎哟,居然是欢欢啊?还真想不到,这才几年,就出落得这么漂亮了?”

  王桂花眼睛亮的跟要发光似的,前前后后打量了温欢好几遍,然后满意的说道:“呀,玉兰妹子,你这闺女养得可真好啊,看着就是个能生养的。话说欢欢今年该多少岁了?给她说过亲事没?你看我儿子咋样?”

  这话说出口,周围那些村民都快笑咧嘴了。

  说这种话,这王桂花可真有脸啊!周围那么多村子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她家的儿子从小脑子就有问题,是个二愣子,又呆又傻的,说话都颠三倒四的,谁敢把家里好好的大闺女交给她儿子啊?

  这张家人实在太过分了,要债不成,还把主意打到欢欢身上了!

  “张大哥张大嫂,别开玩笑了,欠的钱该多少,我们肯定会想办法赶紧还的。”

  梁玉兰攥紧了拳头,心里憋着气,却碍于还欠着张家的钱,不好随便跟他们争吵,只能硬着头皮说道:“我家欢欢,她年龄还小着呢,明年高考过了她就要上大学去的,可跟你们儿子说不了这个亲!”

  谁知道,这话直接叫王桂花听得心花怒放起来:“哎哟,要考大学的啊?那欢欢可真是太了不起了,等她读出来文化高,找工作轻轻松松就是单位上的,跟我儿子真是绝配啊!”

  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还真是天下无敌了!

  梁玉兰恶心得都要反胃了,但害怕这些人再乱来,只好死命咬紧牙关强忍着。

  但是作为父亲的温国庆,却不能再忍下去,当场沉着脸说道:“王桂花,既然你很清楚,我家欢欢以后少说也是个大学生,那我们家咋可能把她许配给你儿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儿子啥情况,这种话你最好还是烂到肚子里别再提了。”

  王桂花宠儿子宠的那叫一个掏心掏肺,她心里是清楚儿子不正常,但这种话经由别人的嘴里说出来,她就不爱听了,立马白了脸道:“温国庆你少蹬鼻子上脸了,还敢瞧不起我儿子?就凭你家欠我们那三百块,你就没资格跟我说这些话!”

  温国庆面色一沉:“欠的钱我们该还一定还,但我们欢欢的亲事,没道理由你来说了算。”

  王桂花眼珠子骨碌转了圈,计上心头道:“这样吧,温国庆,欠的那三百块,你们反正也掏不出来了。我跟老张也退一步,不挖你地里这些菜苗子,但是你得让欢欢跟我儿子成婚。到时候咱就是亲家,那三百就当是给欢欢的彩礼了。而且你们可以放心,我们家条件还行,肯定不会亏待欢欢。”

  这话犹如石破天惊,听完的温国庆跟梁玉兰,面色黑沉得跟锅底灰没区别。

  温国庆都要被气得咳出血来了:“你们、你们少白日做梦了。那钱是我当初跟你们借的,还自然也该由我来还,跟欢欢有啥关系?你别再妄想打我女儿的算盘了,我欢欢才不会嫁给你家的二愣子!”

  见温家人这么不知趣,王桂花也霎时就没了好脸色:“行,既然你们好话不听,那我也就直说了,村里现在哪家女儿嫁出去的彩礼能有三百块啊?我能选中你闺女给我当儿媳妇,那是你闺女的福分,你们再不愿意也得给我愿意。”

  “张家的人听好,别挖什么破菜苗了,直接把这妮子给我捆了带回去!”

  “收到。”忙着刨土挖菜苗的张家人一听,立马朝温欢冲过去,一副要强行把她抓走的样子。

  “我女儿什么都没做,你们真是疯了,不许动她!”温国庆和梁玉兰被这阵势吓得险些魂不附体,立马将温欢给保护起来。

  “妈,我害怕,我不要跟他们去。”温欢瑟瑟发抖,躲藏在父母后边,不敢冒头。

  “我看谁敢!!”

  匆匆而来的温迎,抬眸见到这番乱象,克制不住内心的愤怒斥声说着。

  “迎迎,是迎迎!她这么快就归来了?”

  看着不远处温迎的身影,温国庆和梁玉兰下意识地喊着她,莫可名状的,听着温迎轻柔脆亮的声音,夫妻俩漂浮的心就安定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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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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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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