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连妃余谨>第741 农家老太太X老光棍邻居(二十八)
  辛常安听了辛初夏这话,虽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朝她点点头回房间找汪氏去了。

  夫妻俩有好几日没见了,再加上两人才成婚没多久,可谓是小别胜新婚,辛常安也想自家媳妇了。

  至于开解妹妹的事,可以晚点再进行,不必急于一时。

  汪氏听到兄妹俩的对话,也知道自家相公回来了,心中欢喜,连忙出门相迎,笑得温柔:“相公回来了?”

  “嗯,这几日家中一切可好?”辛常安见到她,神色顿时多了几分温柔。

  原身的三个儿媳妇当中,长得最漂亮的是老三媳妇何氏,不过何氏的性子实在有些一言难尽。

  而汪氏虽然长得不如何氏漂亮,但胜在气质好,平常说话也是细声细气的,给人一种温婉贤淑的感觉,辛常安会喜欢她也很正常。

  原身给辛常安挑媳妇的时候,也是考虑到他日后若是当了官,媳妇得拿得出手才行,所以原身选择了汪氏。

  原身这人虽然有不少缺点,但她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善良。

  所以原身哪怕对赵氏和何氏这两个儿媳妇不满,也从未想过将来家里发达之后,给儿子们换个媳妇的想法。

  除非……儿媳妇触碰到了她的底线,成了家中的祸害、搅事精,她才有可能让儿子休妻或和离。

  不过总的来说,原身挑儿媳妇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至少几个儿媳妇在辛家最为落迫的时候,也没有选择抛夫弃子改嫁。

  夫妻俩回房后,汪氏与辛常安说起了这段时间家里所发生的事,辛常安听了之后,不由惊讶得张大了嘴:“你说的可都是真的?”

  他们家有钱了?

  二百两银子对于有钱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他们这些贫苦百姓而言,那可是一笔巨款。

  而且最重要的是,有了这笔银子便能解决他们家目前的困境,也解决了他的燃眉毛之急。

  之所以说是困境,是因为年底朝廷要征徭役,每家都必须要出一个人,否则就要拿出五两银子。

  这五两银子可不是什么小数目,不是他们家目前能负担得起的,除非他以后不读书了。

  自从爹去世后,他们家光景一年不如一年,家里又要供他念书,一家人的日子可不好过,别说拿出五两银子抵徭役了。

  可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不可能去服徭役,侄子如今又还年幼,所以大哥去也同样不适合。

  小弟就不用说了,小弟才十五岁,还是个孩子呢,哪能去干这么累的话,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娘还不得伤心死。

  这样算起来,最适合去的人便是他三弟了,可三弟会愿意去么?

  就算三弟愿意,恐怕三弟妹也不愿意,虽然三弟妹才刚嫁进来没多久,但他也看得出,他这位三弟妹可不是一个好相与的。

  到时岂不是要闹起来?

  他之前每每想到这件事,心情都有些沉重,生怕‘娘’不让他读书了。

  不是他自私,也不是他不团结友爱兄弟,而是他寒窗苦读了那么多年,承载着光宗耀祖的使命。

  眼看着就要熬出头了,若是不让他读书了,他估计会崩溃的。

  现在可好了,有了这笔银子,他日后也能安心读书了,兄弟们年底也不用去服徭役了。

  不过唯一让辛常安有些想不明白的是,他‘娘’既然有这样的本事,以前为何要一直藏着掖着呢?

  汪氏许是看出了他的疑惑,连忙把绫玖先前的说辞重要了一遍,其实包括绫玖给自己编的‘身世’。

  辛常安听了之后,这才一脸恍然大悟,心中升起一股骄傲,原来‘娘’还有这样的身世背景啊。

  原来‘娘’竟然是识字的,难怪‘娘’这段时间的变化会这么大,上回制订出来的‘家规’也是有模有样的。

  若说辛常安先前对绫玖这个‘娘’,只有孺慕和尊敬,那么此刻多了几分崇拜和佩服。

  在辛常安看来,他‘娘’当年跟着他们外祖父逃荒过来的时候,不过才七岁,竟然记住了那么多东西。

  “回来了就好,待会儿让你大嫂杀只鸡,给你好好补补。”辛常安随后去向绫玖请了安,绫玖见到他,故意装出了一副欢喜的模样。

  许是因为辛常安平日里难得回家一趟,原身每次见到辛常安都极为欢喜,他每次回来,原身都要变着法子给他补身子。

  所以绫玖也不好表现得太过冷淡,好在原身是个比较严肃的人,即便高兴,也不会太过情绪外露,倒让绫玖微微松了口气。

  没办法,绫玖这人向来没有多少情绪波动,说是无悲无喜可能有些夸张,但的确少有特别高兴或生气的时候。

  平常也总是一副淡淡的表情,也没有特别在意的人和事,也很少会生气,堪称佛系。

  即便是某人,在她心底的份量也还不一定比得上美食,也幸好某人心宽,否则还不知道要怎么心塞呢。

  说到某人……隔壁家此时正飘荡着一股浓浓的香味,狗蛋看着盘子里的鱼,差点没流水。

  “喜欢吃鱼呆会儿就多吃一点,先去盛饭吧。”

  绫修谨看着他这副没出息的模样也不生气,以他的厨艺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便宜儿子会这么谗也很正常。

  这鱼是他去河里抓的,抓鱼对于他这样的大佬来说并不难,他一次总共抓了好几条,还有几条放在水里养着慢慢吃。

  “哎!爹,我这就去装饭。”狗蛋听到这话,顿时有些欢喜,连忙跑到厨房去盛饭。

  等狗蛋盛好了饭,正准备开吃,便又听到他‘爹’突然说:“丰收,你帮忙把厨房里那一碗鱼送到隔壁去,就说是给你安婶子尝尝的。”

  “安婶子?”狗蛋闻言,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这个年头谁家都不富裕,很少有人舍得送肉给邻居家吃的,除非是两家关系特别好的那种。

  而他们家和辛家虽然是邻居,但因为他爹是个老光棍,安婶子为了避嫌,很少与他爹说过话,而他也很少会去邻居家玩。

  也就是说,他们家和邻居家其实不是很熟,关系挺一般的那种,‘爹’怎么突然想到要给安婶子送鱼了?

  “对,你安婶子这些年对你挺照顾,你送一碗鱼过去给她尝尝。”绫修谨一本正经地回答道,脸上看不出半点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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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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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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