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八零嫁给全军第一硬汉姜绾乔连成>第924章 刘金凤与林瑶居然是妯娌
  刘金凤的故事很炸裂,但让姜绾做梦都没想到的是:她还和林瑶有关系。

  不!

  确切地说,刘金凤的悲剧是林瑶一手促成的。

  不得不说,姜绾这一脚油门不但没给自己带来太多的麻烦,反而给了她一个天大的惊喜!

  运气简直逆天了啊!

  刘金凤是小张庄的闺女,年轻那会也是貌美如花的!

  说起来是十多年前,那时候刘金凤刚刚满了十八岁。

  家里提亲的踩破了门槛,但她却看中了一个穷小子。

  穷小子是几十里外李家村的,叫李胜天。

  那时候两人都是生产队的劳动模范。

  一起去城里开表彰大会的时候认识了,而后二人便一见钟情。

  那个年代与现在还不同,那时候还没有改革开放,吃的都是大锅饭。

  也因此,他们只要有本事有力气肯吃苦赚工分那就是好同志。

  两个年轻人的心是互相贴近的,尽管没有正儿八经地谈恋爱,但是彼此暗生情愫。

  在表彰大会半年后的一个傍晚,李胜天对刘金凤表达了自己的爱恋!

  他很羞涩地问:“刘金凤同志,你愿意做我对象不?”

  刘金凤默了默,红着脸嗯了一声,算答应了。

  半个月后,李胜天找了媒人上门提亲。

  “多好的两个孩子啊,结果没想到,总有那搅屎棍子在里面搅和!”

  姜绾说到这里的时候,无限唏嘘感慨啊!

  李胜天在家里还有一个弟弟,不过,这个弟弟脑子有点不好使。

  怎么说呢,就是出生时候因为难产,在母体里憋了一会,脑子缺氧,傻了。

  李胜天的弟弟叫李胜地。

  李胜天和刘金凤都不知道,哥哥偷摸去找刘金凤谈恋爱的时候,弟弟每次都偷偷跟着去。

  他也喜欢刘金凤。

  哥哥和家人商量提亲,弟弟便听到了。

  他傻归傻,却知道要!

  而且,他也不是完全的真傻,就是脑瓜子有点不灵光。

  起码家人是这么认为的,事实上,他一点不傻,就是那些聪明劲都没用对地方。

  李胜天找人提亲,刘金凤那边很快就答应了。

  婚期就定在了三个月之后。

  因为三个月后刚好秋收完,那时候有多余的粮食了,大队也能有功夫来参加他们的婚礼。

  刘金凤很痛快地答应了。

  她在家里准备嫁妆,满心的欢喜。

  大约一个多月后,李胜天的母亲干活时候摔断了腿。

  母亲在家里瘫痪了不方便,两个儿子也不方便照顾,于是李胜天就哀求刘金凤帮忙去家里住几天。

  帮忙照顾一些母亲。

  刘金凤很贤惠的,便痛快答应了。

  早晚要嫁,嫁了人也是要孝敬公婆,没区别!

  刘金凤住进来的第三天,便出事了。

  谁也没想到李胜地趁着家里人都出去上工的功夫,将未来嫂子给强暴了。

  李胜天母亲当时就在屋子里,就那么眼睁睁看着自己儿子拖走了未来嫂子。

  然后就在小厨房,在她能看到的地方扒了那个女人,毁了她的清白。

  等李胜天回来,得知此事后晴天霹雳啊!

  刘金凤哭着要去报案。

  李胜天见状受不了了,扑通给刘金凤跪倒:

  “你放心,今后你还是我媳妇,我一定好好对你!”

  “我弟弟是个傻子,他不会说出去的,今后我用一辈子补偿你!”

  刘金凤那一天哭得眼睛都肿了,最终却还是妥协了。

  或许是因为对李胜天的爱,也或许是因为她自己也害怕。

  这种事一旦传出去名声不好听,她娘家人也抬不起头来!

  刘金凤第2天就回家去了,再不管老婆婆的事。

  之后的几天里李胜天一直都来找她。

  每天对她温言暖语,而且对她特别特别的好,满心的愧疚,一心想要补偿。

  刘金凤的悲痛慢慢被抚平了一些,又开始认认真真地准备婚礼。

  但她心里也很担忧。

  很怕将来成亲了之后,那个傻弟弟会玩上了瘾,三天两头地来找她。

  她私下里和李胜天说了担忧。

  李胜天便言明,父母专门给他们弄了一间小院子也是在村子里,不过相对远一些。

  这样成亲之后就可以和弟弟分开,不用住在一个屋檐下。

  这个结果让刘金凤彻底满意了。

  转眼之间到了成亲的这一天,刘金凤穿着红色的裙子,胸前带着一朵红色的花,乌黑的长发编成了一条大辫子,辫子末端也带着一朵小红花。

  她特意画了一些淡妆,美滋滋地跟着李胜天回到了李家庄。

  外面办喜事的时候,她想要出去帮忙。

  毕竟她是新娘子,要给各个桌敬酒什么的。

  但是李胜天却没让她去,温润地说:“你也累了一天,你就在屋子里坐着,对外我就说你不舒服。”

  “让你休息休息,这样也免得你看到我那个傻弟弟心里不舒服。”

  一提到那个傻弟弟,刘金凤便应了他。

  她也真不想看到那个男人,每次看到就会想到那天晚上的不堪,就很想要杀了他。

  这种恨不是因为对方是个傻子,也不是因为对方是自己的小叔子就可以抹平的。

  因此刘金凤乖巧地躲在屋子里没有出去,也就不知道这场婚礼其实是有猫腻的。

  婚礼结束,客人都离开了,李胜天进来和刘金凤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就走了。

  婚礼上有好多剩饭剩菜还是可以吃几顿的,这年头粮食很珍贵。蜀南文学

  就算是秋收了也还是金贵东西。

  所以剩饭剩菜通常都会放在一个盆里,热一热可以继续吃,但送得多了也还是吃不完的。

  于是就将一部分剩菜拿着给母亲送了过去。

  李胜天给母亲送菜的时候,院子里就只有刘金凤一个人。

  刘金凤把身上的红花摘了下来,想要去外院收拾收拾。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闯了进来,正是李胜天的弟弟李胜地。

  刘金凤并没有认出他来,因为兄弟两个长得很像,不看脸或者不仔细看都看不出的。

  刘金凤正在屋子里收拾东西呢,没有看到人,只是察觉到有人靠近。

  一转头便看到了熟悉的皮鞋,熟悉的裤子,正是结婚时刘金凤给李胜天买的那一套。

  因为李胜天家里穷,买不起新衣服。

  刘金凤就用自己的钱给他买了一趟新衣服结婚那天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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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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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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