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溯流文艺时代txt全集下载>第三零四章 或许也可以拍成电影
  两个陌生人之间,只需要通过五个人就能相互认识,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米尔格伦六十年代提出了这样一个理论,并将之命名为六度分离理论。

  这个理论虽然无法被证明是完全正确的,但现实中,大部分情况确实用不到五个人就能够认识另一个人。

  布莱丝只通过两个人就联系上了于东,她先找了著名音乐人肯尼·罗杰斯,想问他是否能够帮忙联系斯皮尔伯格,她想通过斯皮尔伯格联系上于东。

  但是巧合的是,肯尼·罗杰斯跟吉米认识,还存有吉米的电话。肯尼·罗杰斯直接就把吉米的号码给了布莱丝,随后布莱丝就打了个电话给吉米。

  接到电话的时候,吉米跟于东刚到兰顿书店。

  听到对方想要找于东,吉米捂着话筒跟于东说,“国家作曲学院艺术创作系的主任布莱丝,说是想跟你聊聊。”

  “布莱丝?”于东有些疑惑,他想不通自己跟对方有什么地方能产生联系:“有说为了什么事情么?”

  “我问问。”

  吉米对着电话问了一句后,又捂住话筒,“她想问你认不认识一个叫丹·布朗的人。”

  于东挑了挑眉毛,“我还真认识,她跟丹·布朗什么关系?”、

  “既然认识,你们俩聊聊吧。”

  于东点点头,接过电话,开口道,“你好,我是YU。”

  布莱丝本来还疑惑这吉米怎么说一句停一句,随后听到了于东的声音,意外道,“YU你好,没想到你就在旁边。”

  于东笑道,“也是碰巧,我才来美国没两天,今天正好要办签售会,所以跟吉米在一起。听你提到丹·布朗,请问是因为什么,你跟丹·布朗认识么?”

  “我是他的未婚妻。”布莱斯笑道。

  这家伙原来都要结婚了啊,于东笑了笑,“我之前在好莱坞的一家唱片店买了一张他的专辑,因为音乐挺特别的,所以给我的印象很深。”

  布莱丝愣了愣,她的未婚夫没有记错,当时买他专辑的人就是YU。

  “YU,你的签售会在洛杉矶么,方便我们过去跟你见一面么?”

  于东也是一愣,还有这等好事?他之前就在想怎么找到丹·布朗,没想到这就送上门来了。

  “当然可以,不过我可能给不了你们太多时间。这样吧,我这边签售要开始了,如果你们要来,可以打这个电话跟吉米联系。”

  “好的,我们一定会过去的。”

  于东把电话还给吉米,吉米问道:“那个丹·布朗不会就是上次我们在好莱坞遇到的那个落魄音乐人吧?”

  “就是他没错,这个布莱丝就是他的未婚妻。”

  吉米难以置信地摇头,“他有这样一个未婚妻还混得这么差,可见我的判断还是没问题的,他在音乐这一块不太有可能出人头地。东,如果你想涉足音乐界,回头我介绍几个知名音乐人给你。”

  于东笑道,“你怕我不懂音乐,乱搞吗?”

  “瞧你这话说的,我对你的审美百分之百信任。”吉米又岔开话题,“走吧,签售会要开始了,今天来的人可不比上次少。”

  于东看了眼外面排队的情况,确实,才八点多钟,读者已经排到了书店外面。

  兰顿书店比小熊书店宽敞多了,里面环环绕绕排了得有三五百人。

  两人朝签售的桌子那边走,吉米又说,“我看你得弄个全球巡回签售会,搞个签售会的主题名字了。”

  “又不是演唱会,搞什么主题名字,而且我哪有多少时间办签售会。”

  “时间不多没关系,把全球巡回签售会的名头先打出去。全球巡回……听起来就厉害,就算是不知道你的读者只要听到是全球巡回签售会,都会第一时间清楚你是个全世界闻名的大作家。”

  于东这会儿已经坐下了,一边调整椅子一边听吉米说,这次兰登书店弄了把质量不错的椅子,坐起来很舒服。

  吉米继续说:“我会联合各国各地的出版社和书店弄一次反馈活动,新一批印刷的书里面就会附带一张调查表。读者们可以填写调查表,然后寄给出版社,我们根据各地收到调查表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要去当地办签售会。”

  于东笑道:“调查表这种东西很好伪造吧,别人只要复印就行了。”

  “不行。”吉米摇头,“每张调查表都是有特定编号的,纸张也是油彩纸。想要伪造就要找到专门印刷厂,重新排版,而且如果印出来的编号跟别人寄过来的相同就会作废。当然,最关键的问题是,很多地区售卖的书籍总数就那么多,就算有人伪造,也不能超过书籍销量总数。”

  于东算是听明白了,吉米根本不担心别人伪造,因为他最终看的还是书籍在当地的销售情况。这一招说白了,就是刺激销量而已。

  或许有人认为,不用这么麻烦,直接跟读者们说哪个地区的销量好就去哪里开签售会不就好了。但是这样一来,太直白,太功利,读者们可能会反感,换了调查问卷这种方式,就温和多了。

  “你呀,套路读者有一手。”于东笑道。

  吉米哈哈一笑,“我这哪叫套路读者,我在为他们谋福利,没有我搞这个活动,他们想让你去他们那里办签售会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那事情就这样说定了,这次的活动肯定要些时间才能出结果,正好能让我们慢慢规划一条路线出来。”

  “行,就按照你说的办吧。”

  等到吉米走后,程砚秋抱着一个保温杯走了过来,里面装的大概是她做的养生茶。结婚后,她开始喜欢上研究一些厨房里面的东西,不过平时没有场地给她试验,所以就退而求其次,开始研究一些养生茶。

  这玩意简单啊,有个开水壶就能弄了。

  于东没有细数,不过这段时间他喝过至少有二十来种养生茶,什么枸杞茶、蜜枣茶、银耳茶、芦根蜜糖茶、桔红茶……

  有的还不错,有的超难喝。但是媳妇做的,就当是良药苦口了。

  “今天是什么茶?”

  于东看着保温杯,忽然想起《阿甘正传》里面的一句台词: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

  如果让于东来说,大概是,人生就像养生茶,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壶里面有些什么东西。

  程砚秋将杯盖打开,拿手把气味朝于东这边扇了扇,“你闻闻。”

  于东嗅了嗅,猜测道:“有一点淡淡的蜜枣味,枸杞,肯定还有枸杞,嗯……好像还有人参。”

  程砚秋哈哈笑了起来,“说得跟真的似的,里面什么都没有。我没找到材料,就给你倒了一壶白开水。”

  “没毛病,我老婆泡的,就算是白开水也能喝出糖味来。”

  “瞎掰。”程砚秋甜甜地白了于东一眼,“你忙吧,我找个地方看书去。”

  于东笑盈盈地看着妻子背影,然后招招手让人放读者进来,签售会正式开始。

  按照于东的惯例,第一个读者总能获得特殊待遇,这次也不例外,他提笔在扉页上写下:人生就像白开水,它是什么味道,取决于喝它的人。

  “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白居易,YU。”

  “啥?”于东诧异地看着面前这个金发碧眼的青年人,他的发音不太标准,但还是能听出来说的是“白居易”。

  “白居易。”他大概以为自己发音不行,又重复了一遍,然后解释道,“因为你我开始喜欢中国文化,所以就让我的中国朋友给我起了个中文名字。他跟我说这个名字非常好,象征纯洁跟富足。”

  纯洁跟富足……可不是嘛,纯洁,白!富足,居易!

  “挺好的。”于东点点头,在扉页上继续写:赠白居易。

  把书还给对方,于东笑着说,“加油,如果喜欢中国文化,可以去中国逛逛。如果有机会再见,下次我带你认识另外一个白居易。”

  “另外一个白居易?”白居易抓了抓脑袋,不明白什么意思,不过于东说下次有机会再见,这让他感到很兴奋,“我一定会努力的。”

  第一个读者就是白居易,给于东带来了好心情,同时他也在期待后面会不会出现什么李白、范仲淹之类的,所以今天给了不少特签,就为了问问他们叫什么名字。

  不过可惜的是,就那么一个白居易,李白他们都没来。

  ……

  快中午的时候,布莱丝和丹·布朗一起去了书店。

  于东正好也有些累了,便停下来休息一会儿,正好见他们一面。

  见到布莱丝的时候,于东有些意外,虽然对方保养不错,气质也很好,但是看得出来,应该有四十岁了。

  于东记不得丹·布朗多少岁,但是丹·布朗现在就站在于东面前,怎么看也只有三十左右,两人估计有至少十岁的年龄差距。

  关于丹·布朗的私人生活,于东并不了解,他只看过丹·布朗的作品,所以对于丹·布朗后来是否跟布莱丝在一起,他也并不清楚。

  见到于东,布莱丝非常热情,先是跟于东握握手,然后对他介绍,“这就是丹·布朗……”

  于东笑着摆手,“布莱丝,不用介绍了,你知道的,我跟丹·布朗见过。”

  随后于东主动跟丹·布朗握了握手,“好久不见啊。”

  如今的丹·布朗还没有写小说,在音乐界也混得不好,心情比较郁结,如果不是布莱丝拉着他过来,他大概不会来见于东。

  布莱丝一直认为丹·布朗是有艺术天赋的,所以一有机会就到处推销丹·布朗,这次过来找于东,倒也没有什么具体的目的,就是想要跟于东这么一个如今在影视圈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搭上关系。

  见面之后,大部分时间都是布莱丝跟于东在聊天,丹·布朗只是静静地听着。布莱丝跟于东聊的东西也没什么营养,因为两人不是一个圈子的,布莱丝也不可能跟于东聊音乐,最多也就提一提丹·布朗的那张专辑。

  其他时间,布莱丝都在夸于东的小说,于东想要夸回去,也不知道夸什么,他只知道布莱丝是国家作曲学院创作系的主任,其他的都不了解。夸丹·布朗吧,也只能夸一夸他那张专辑,夸多了又显得很假。

  十五分钟之后,布莱丝主动告辞,他知道于东今天比较忙,外面还有很多读者在等着。

  于东笑着送他们出办公室门,然后对丹·布朗说,“布朗先生,我平常不在美国,如果你想找我的话可以通过吉米。吉米你也见过,上次跟我在一起的那个美国人,号码你们也有。我跟布莱丝一样相信你的艺术天赋,可能只是暂时还没有得到好的发挥而已。”

  这样的话像是客套话,不过丹·布朗还是感激道:“谢谢你,YU。”

  于东对他来说比较特别,因为于东是第一个不知道他跟布莱丝关系而买了他专辑的名人,这样的肯定对他的鼓励是非凡的。之前他一度对音乐失去信心,要不是布莱丝,他甚至都已经放弃音乐了。

  这次见了于东,虽然没说几句话,但是却让他对音乐重拾了信心。

  送走丹·布朗之后,签售会继续进行。

  程砚秋偶尔会来给于东添一点热水。

  关于喝热水这件事情,罗恩有些不太理解,因为他从来没见过身边有人平时喝热水的,凉水不是更好喝么?

  不过罗恩还是尊重了于东的习惯,给他准备了热水,同时还接下了给于东添热水的活,不过看到程砚秋去给于东添热水,他便没有再去打扰。

  他此时正看着长长的队伍发笑,不出意外,今天应该能卖出去至少五千本于东的小说。

  当然,这都是次要的,关键是他们兰顿书店是全美第二个,洛杉矶第一个开办于东签售会的书店。

  而且于东还同意等到签售会结束之后,给他们再留一些签名书籍,用作活动奖品。

  这次签售会,卖得最好的当然是新书《致命身份》,其次就是《第二世界》。ΗtτPS://Www.sndswx.com/

  《致命身份》他已经看完了,颇受震撼,既为结尾处的反转感到震撼,又为小说里面妙到毫颠的视角展开而震撼。

  YU的写作风格一直是个迷,他似乎很喜欢做一些试验,从《生化危机》开始到这本《致命身份》,他的风格一直都有改变。

  又或者不能算是改变,更像是……有这么一个战士,他的军火库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武器,而他只会在合适的时候使用它们。

  当然了,也有人猜测之所以会不一样,是因为翻译者的风格不一样,或许YU的原作风格很统一。

  ……

  马丁·斯科塞斯也参加了今年的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典礼,他是从拉斯维加斯赶来的,原本他正在那里拍摄自己的新电影《赌城风云》。

  第二天上午,他去了一趟环球影业,他有些电影上的事情需要跟公司那边聊一聊。

  刚进到公司,就碰到市场部的总监乔·詹姆斯,对方一手拿着本书,一手捧着杯咖啡。

  看到马丁,乔笑着打招呼,“嘿,马丁,《赌城风云》的预算又不够了么?”

  马丁也笑道:“如果你们市场部能帮电影多拉几个广告,我就不会为经费而苦恼了。”

  “之前不是给你们拉了个手表的广告么?我们已经尽力啦。”

  马丁眯了眯眼睛,“你看的什么书?”

  乔笑着举了举手里的书,“YU的新书《致命身份》,说不定后面我们公司还会投拍这部小说,我提前看看,做准备。”

  “你总是能把偷懒说得非常冠冕堂皇。”

  马丁当然知道YU,昨晚他还见过对方,晚宴时他曾动过念头去跟YU聊聊,不过最终因为遇到的朋友太多,YU身边又围了不少人而没有去。

  想了想,他又问:“好看么?”

  “我也是刚买到手,策划部的小伙子们都说很不错。自从咱们公司拍了《第二世界》之后,公司里有不少人都成了YU的书迷。听说今天YU在签售,不少人都想请假过去。”

  听乔这么说,马丁来了兴趣,“我先去办正事,一会儿你把书借我看看。”

  “我这本还没看呢……”

  办完正事之后马丁去找乔,后者扔了一本《致命身份》给他,“我帮你从策划部借了一本,你先看着,不过记得还啊。”

  马丁却摇了摇头,“我拿的这本是你的,你手里那本才是从策划部借的。”

  说完,马丁就拿着书走了。

  乔在办公室里翻个白眼,这个马丁,什么便宜都占。

  马丁拿着《致命身份》回了家,在床边的软椅上舒舒服服地坐下,开始看书。

  看了一会儿,马丁忽然感觉周围阴沉沉的,但是抬头一看,外面依旧阳光明媚,他才意识到不是现实中天气阴沉,而是这部小说太阴沉了。

  如果把这部小说比作一间房子,那么这间房子应该没有窗户,没有门。有一个黑色的天花板,很高,四面也都是黑色的墙,只有一面墙裂了一条不算大的缝。

  从这条缝往外看,能看到一丝光亮,但也仅仅是光亮,而看不到任何其他东西。

  虽然小说里面没有设置什么特别惊悚的情节,但是字里行间却有股无形的力量,这股力量把人拉到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静静悄悄的,只能听见不知道从哪儿传来的脚步声。

  恰恰就是这样简单的脚步声,可以调动着读者所有的情绪。

  这部小说对人物心理的描写以及细节展现简直不可思议,这有些颠覆马丁的想象。因为之前他对YU的了解停留在《生化危机》和《第二世界》两本书上,虽然这两本书他都没有读过,但是他多少有些了解。

  他本以为于东是个纯粹的商业小说作者,没想到他的小说竟然会这么细腻。

  等到马丁看完结局时,他忽然拍了拍大腿:“竟然是这样。”

  他原先认为这本小说想要探讨的是家庭、校园暴力、青春期,却没想到最终竟然转向了人格分裂。

  不过细想一想,之前确实已经埋了伏笔。虽然年纪、性别、身份都不同,但是里面这几个角色真的让人感觉是一个人。

  如果把这部小说拍成电影……

  马丁忽然就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而这种想法一出来就停不下来了,他甚至找到本子和笔开始记录自己的灵感。

  这里怎么改,那里又怎么设计。这部小说要改编成电影,肯定不能按照原著照搬,不然一定会死得很惨。书中很多心理描写用电影根本没有办法展现,马丁需要构思更多的情节来让电影变得饱满。

  这么改着改着,不知不觉,竟然已经到了晚上。看着夜幕,马丁突然拍了拍脑袋,自己在想什么呢,《赌城风云》才拍,哪有时间操心下一个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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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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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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