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史铁笙自己对于死亡表现得很坦然,他不讳言病痛甚至死亡,说起自己的身体,就像是在客观陈述一件与自己没关的事情一样。
但是其他人却没有办法做到,他们不愿意在史铁笙面前聊这些事情,即便史铁笙自己无所谓,他们也会感觉难受。
又聊了几句,史铁笙聊起苏桐:“我看苏桐现在做了主编之后,创作热情倒是没下来,这几年十几篇小说总有了吧。”
“有了。”于东点头,“我倒觉得,做了主编之后,他被限制在金陵,反而能够沉下心来创作。这两年,他就没有离开过金陵几次,去年能到燕京来还是借着公干的机会,非常不容易。”
“去年我们一起去夏门领奖的时候,我感觉他也是累了,多留一天他尤其开心。”余桦笑着说道。
“你们去年……”莫言问到一半,忽然想起来,“哦,是庄重文文学奖,我差点把这个奖给忘了。”
史铁笙拿手磕了磕轮椅,说道:“庄重文去世了。”
“去世了?”
其他三人都有些诧异,特别是于东跟余桦,距离他们去夏门领奖到现在也才过去半年多一点时间,这一转眼,当时给他们颁奖的人却已经不在了。
“嗯,去世了,有段日子了。你们几个新闻看的少,没关注到也正常。”
余桦讷讷道:“去年见面的时候,感觉他精神状态还不错,没想到这么快就走了。”
“到了他这个年纪,死亡真的就紧紧地挨在他身后,随便哪一天,就能跟他并肩而行。所以没有什么好惊讶的,时间到了而已。”
史铁笙忽然又说到死亡,于东脑子里立马浮现出他曾在《我与地坛》里面写过的一段话: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布散烈烈朝晖之时。
这段话,很能解释史铁笙的生死观。
余桦他们不想再聊死亡这个话题,所以不得不尽量略过庄重文去世这个消息。
莫言干脆散了圈烟——他原本打定主意今天一根烟也不往外递,要把输给余桦的那包烟抽回去的。
三人的烟刚点着,余桦抓过于东的胳膊,看了看他腕上的表,一脸奇怪道:“都三点了,怎么还没到。”
“什么还没到?”
“刘振云跟迟子健,他们说了要来,我没跟你说么?”
“没啊。”于东认真想了想,余桦确实没跟他说过这事。
旁边的莫言也是一脸莫名,“我也没听你说啊,迟子健这时候怎么在燕京,她不是在老家作协了么?”
“说是有点事情过来一趟,谁知道呢。”
刘振云、迟子健跟莫言以及余桦,他们四个算起来应该是同班同学,都是大前年年底从鲁迅文学院毕业的。
这时候迟子健还年轻,虽然作品不算少,但是名气相对于在座的各位都要小,包括于东在内。
刘振云年纪大些,拿过不少奖,名气也大些,却也比不过莫言跟余桦。
主要是他们的风格也差得很多,刘振云是高考状元,燕大文学系毕业生,实打实的“科班”出身,他写作有个特点,喜欢把什么事情都掰开了揉碎了写。
喜欢他的人会说他写得细腻,不喜欢的人则会诟病他行文絮絮叨叨,不利落。
于东正想着他们两人的事情,一个年轻女人踩着高跟鞋走了过来,人还没到,爽朗的声音却已经传到于东他们耳边:“你们几个猫在这里,可让我好一顿找,这下午头的太阳也太毒了点,踩着高跟鞋感觉脚底板都烫。”
来的就是迟子健了。
她穿得挺职业范,黑色长裤,白色衬衫。她不仅声音爽朗,长相也挺大方,浓眉大眼,一说话就笑,一笑嘴角就浮现出两个梨涡。hτTΡδ://WωW.sndswx.com/
走近之后,她笑着跟余桦他们几个打招呼,到了于东这里的时候,她做了一个夸张的抚掌动作,“你肯定就是于东了,这看起来也太年轻了,你也没比我小几岁吧,怎么感觉跟差着辈似的。”
“迟老师说笑了。”
迟子健啧着嘴,目光在几个男人身上扫过一遍,笑道:“我估摸着,是因为他们几个糙汉子在旁边做背景,给你衬托得太明显。”
这话立马惹得余桦不高兴了,“你夸人就夸人,可不要捧着一个,踩着三个。”
“那我说的是实话嘛。”迟子健摊了摊手,“我还是建议你们少跟于东站一块,真让人感觉差着辈。”
史铁笙笑着说道,“我倒是无所谓,本身我跟于东就差着辈。不过怎么就你一个来了,刘振云呢,没跟你一起来?”
“史大哥,你为什么会认为我会跟刘振云一起来,你不说我都不知道他也要来。”
史铁笙看向余桦,“是他没说清楚,只说你们两个要来,没说是分开来。”
“我说他们两个要来,也没说是一起来吧。”余桦吐了口烟,指了指远处,“这说曹操曹操到,这不就来了。”
其余人朝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梳着歪分,穿着白色汗衫的文艺二流子走了过来。
说他文艺,是因为他留了一头快到肩膀的长发,颇有文艺青年的风范。
说他二流子,是因为他长得很瘦,穿的衣服又松松垮垮,走起路来也是歪头歪脑,一点正形都没有。
于东倒是没想到现在的刘震云会这么瘦,这么不修边幅,他对刘振云的印象都是从电视里得来的,那时候刘振云功成名就,穿着打扮十分讲究,跟眼前判若两人。
刘振云走到跟前,立马握住史铁笙的手,“铁笙老师,别来无恙啊,你最近的作品我有看过,实在是发人深省,令我受益匪浅。”
拍完了史铁笙马屁,他又在其他几人身上拍了一套连环屁,“余桦你也是啊,《活着》我看了,你这次风格改变很多,也十分成功,听说要拍成电影了,恭喜恭喜……”
到了于东这里,刘振云的马屁拍上了天,“于东老师,我一直非常喜欢你的书,之前都是心向往之,今天总算得见真颜。我一定要请教请教你,这小说到底怎么写才能写得像你这么好。你那个《寡妇之死》,拍成电影刚上映,我一直找着机会去看,就是没找到。”
于东被这一记露骨的马屁拍得胸口发闷。
旁边的余桦将于东往后拉了拉,“你别管他说什么,这家伙蔫坏,嘴上拍着人马屁,肚子里都是坏水。”
于东笑着说道,“刘老师太过客气了,要说请教,该是我请教你才对,你的小说我都看过,那才叫发人深省,振聋发聩。刚才余桦说你要来,我这心里直发毛。刘老师要是泰山,那我就是那路边的一抔烂泥巴……”
刘振云舔了舔嘴唇,反倒不好意思起来。
他这人有个坏毛病,见到个有名气的人,就要上去夸两句。
也不是真心夸,他就想看到这些人被夸后得意忘形的样子。
之前他就用这招耍过王硕,当时王硕也没顶住,到了第三天飘了起来,还被刘振云讽了几句,把王硕弄得很难堪。
现在于东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刘振云自己倒是招架不住了。
“行了行了,咱们都正常点。”刘振云举起双手投降。
莫言拿起余桦的烟给刘振云递了一根,笑兮兮地说道,“来,刘老师,抽根烟。”
刘振云接过烟,“谢了,管老师。”
两人都拿话攮对方,随后又一齐笑了起来。
其实在座的,就数莫言跟刘振云最熟。
今年播出的《海马歌舞厅》,他们两个都是编剧,算是有过合作。
因为这部电影,莫言还赚了一波“大钱”,具体数字不知道,不过十几万应该是有的。
只不过莫言后来对这段“下海”经历有些后悔,他认为自己这段时间为了钱写剧本,却没有把自己的文学坚持住,走在了其他人的后面。
刘振云点上烟后的第一句话,就是问于东:“于老师你的新书《生化危机》中文版过几天要发售了吧?”
“是啊,还有几天就发售了。”
“听说这书在国外都卖到两百万本了,这可不容易啊,哪像我们啊,书在国内都卖不了几本,更别说去国外了。等你这《生化危机》出来之后,我一定要认真拜读,看看是否能够参悟出一些玄机来。”
于东其实挺不喜欢刘振云这人说话的,倒不是说刘振云品格有问题,就是他说话总是藏着一些刺,让人听着不舒服。
这完全跟性格有关,说不定人家刘振云也不喜欢自己这说法风格。
于东觉得,如果不出意外,自己跟刘振云应该很难成为朋友。
关于《生化危机》,于东简单聊了几句,没有多说。其实这事在中午吃饭的时候,于东就跟莫言他们聊过,这会儿真没有必要再多聊。
几人一直聊到傍晚,史铁笙邀请于东他们去他家吃饭,却被他们婉拒了,他们这些人跑到他家去,是真给人家添麻烦。
史铁笙要回家,刘振云也有事走了,最终只有迟子健留下来跟于东他们吃饭。
吃过晚饭后,莫言去宾馆蹭于东的床睡,余桦则先回去了。
莫言这家伙入睡的速度超级快,他先洗的澡,于东指着靠窗的床跟他说了句“你睡这张”,他便倒下了。
等到于东洗完澡出来,莫言已经光着膀子趴在床上,扯着震天的呼声。
……
第二天一早,莫言看着于东的黑眼圈,一脸关心道:“怎么,你还认床啊,这宾馆的床睡得不舒服?”
于东摇了摇头,“床没问题,主要是昨晚听了一夜的交响乐,没睡着。”
“从哪来的交响乐?我怎么没听到。”
于东没回答这个问题,唉声叹气地拍了拍莫言的肩膀,“老哥,我要去《当代》杂志社了,之后我会直接去蓉城,宾馆这边就不回来了。”
“你不跟余桦说一声?”
“昨天已经说过了,就不再打招呼了。”
“好,那你等我洗漱好,送你一段。”
于东摆摆手,“不用了,昨晚你也挺累的,好好休息吧。”
“我挺累的?”
莫言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于东,他昨晚一点都不累啊,而且睡得挺舒服,这宾馆比他们部队条件好多了。
一直到等到于东走出房间,莫言摸着后脑勺,还没反应过来。
……
于东到朝内大街166号门口时,才刚刚上午九点多钟,白色小楼的台阶下排满了自行车,有几盆长势不太喜人的盆栽躲在自行车洪流的后面,垂头丧气。
他在一楼大厅找了半天没找到大楼的办公布局图,只能跑去问门卫,问到是二楼,便上了去。
上了楼,倒也好找,从楼梯口一出来,就能看到《当代》的牌子。
进了编辑办公室,于东一眼就看到了李勇,便慢慢朝他走去。
李勇正埋头工作,感觉到旁边来个人,抬头去看,看到来的是于东,一下子站了起来,“于老师,你来啦。”
他这一叫,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有人问:“这位就是于东老师?”
李勇笑着为于东介绍,“这位吴孚吴编辑,这位是……”
等李勇把办公室里面的编辑都介绍了一遍,随即就拉着于东说:“走,正好主编在办公室,我带你去找他。”
于东只好跟办公室里的其他人挥挥手算是打了招呼,然后跟着李勇去到主编办公室。
何启智正在擦眼镜,模模糊糊看到门口走过来两个人,又将眼镜戴上,才看清是李勇带着一个年轻人。
看到年轻人身上的背包以及李勇脸上兴奋的表情,何启智当即就猜到了来人是于东,因为算着时间这两天于东也确实该到了。
何启智笑呵呵地站起身来,还没等李勇开口,他便先跟于东打了声招呼,“于东老师,路途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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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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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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