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字和画面的争论,绝不是辩论可以理清的,时间会给出答案。
即便哪天文字消逝了,也是历史的选择,说不定什么时候人类文明就进化到不需要文字的地步,谁又说得准呢?
于东这一放松,大脑像是打开了一道口子,好多之前纠结的问题也一下子解开了。
他原本想把新书打造成一部厚重的家族史,后来的构思也都往这个方向偏,却忘记了当时听这个故事时的感受。
当时听到大蛋的故事,除了悲伤,更多的其实还是感觉滑稽有趣。所以这个故事未必一定要厚重,也可以滑稽一些。
脑海中闪过一些灵感,于东起身对刘昌敏他们说道:“我还有些事情,先回去了。”
说罢不等他们回应,于东就朝公园门口跑去。
等刘昌敏他们反应过来,于东已经跑出去老长一截。
“这家伙……”刘昌敏叹了口气,“才出来多久啊,怎么突然跟发了神经似的。”
毕飞雨笑道:“咱们今天不就是陪他出来放风的么,看他这样子,应该是新书有思路了,这是好事啊。”
其他人也都相继点头。
“看这情况是有思路了。”
冯明笑呵呵地说道,“怎么样,我提议出来踏青没错吧。不过咱们这些人也不能白出来一趟,回头我来安排,让他请我们吃饭。”
“这事我赞同,吃大户准没错。”何煜附和道,“而且他今天讲了那个‘一碗’的话,可给我们恶心得够呛,他是得弥补。”hτTΡδ://WωW.sndswx.com/
朱钰一脸嫌弃道,“你可别再提碗了,我现在听到碗这个字,就感觉反胃。”
冯明笑道:“那你晚上回去吃饭怎么办?不用碗?”
朱钰眼睛一瞪,又朝吴爱媛说道,“爱媛,这家伙你不管管?”
“我可管不了。”
几人闹了一会儿,刘昌敏征求大家意见,问接下来怎么办。
大家伙商量了几句,决定各自行动,想回学校的回学校,想继续踏青的自行安排。
商量定了之后,他们便跟金陵大学的学生们打了声招呼,散去了。
等到老师们都走了之后,金陵的这些学生还有些懵。
“金艺这些老师怎么都……有些不太一样。”
“搞艺术的嘛,而且你们没听说么,于东好像又有新书要出来了。”
“听他们说话,好像是这个意思。”
“于老师还真有趣,就是那个什么一碗太恶趣味了一点。”
“那不是齐盛先提的,不然人家于老师能说这个么?”
齐盛就是刚才跟冯明他们辩论的那个学生,他此时也有些发懵,虽然其他人听到“一碗”的时候都觉得是个笑话,但他却深有感触。
于东这个例子一下子就把文字的魅力给体现了出来,别人说得再多都不如这一个量词的改动来得直观。
……
到傍晚的时候,于东已经写出了三千字的开头。
故事的开头,一个叫李向西的人因老家闹灾,便独自一人一路朝西边迁移。
李向西原名叫李厚清,七岁的时候一个云游道人路过他们村的时候给他算命,说他运在西边,在四十岁之前去往西边定居,至少可保三代兴旺。
家人对老道的话半信半疑,可又不可能举家西迁,所以就想了个折衷的法子,为李厚清改名叫李向西。
直到他三十多岁老家闹灾荒时,这个说法又被提了出来。而且他直到三十岁都还没有娶上亲,还父母双亡,似乎也印证了老道的话。
既然老家这边已经很难活下去,干脆就信了老道的话,去西边定居。
但是老道当时说得不清不楚,只说是西边,却没说具体是西边哪里。
李向西只能一直朝西,走一步算一步。一路风餐露宿,大概走了两个多月,到了一个村子时,正遇到一户人家在招女婿。
他也走得累了,干脆去试一试,没想到被人一眼相中,自此就在本村落户了。
后来果真如老道所言,李向西往后三代人丁兴旺,逐渐成为当地的大族。
而当年老道给李向西算命的事情,也在族中流传甚广,族中很多人对这个传说都深信不疑,所以到了第四代的时候,族人们就有些着急。
因为老道只说可保三代,这到了第四代可就没有保障了。
一来二去,族内就流传了一个说法:第四代这些人中要出一个败家子,李家要败在这人手上。
大蛋便是第四代,他从小就听大人们说这个事情,到了十岁的时候,他经常会做一个梦,梦中一个驾着仙鹤的老道指着他说,他就是那个败家子。
他将自己这个梦告诉了母亲,把母亲吓得魂不守舍,还嘱咐他一定不要把做梦的事情跟别人说。
十岁的孩子想要守住一个秘密并不容易,后果就是他的梦越来越频繁,到了最后已经是每晚必做。
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大蛋终日恍惚,直至一个暴雨天气,他在外淋了半天的雨,回家后就持续发高烧。
后来烧褪了,人也傻了。
大蛋傻了后,他母亲倒是松了口气,因为大蛋再没有做之前那个梦。
再后来家族内纷争不断,有时候为了一块田地的归属就能大打出手,大蛋一直作为一个局外人,看着事情的发展,他只是过着自己的傻日子,也没人把他当回事。
家族不断衰落,族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差,大家又想起了那个败家子的说法,都互相指责对方才是败家子,唯独大蛋幸免。
大蛋虽然傻,却成了李家村最快乐的人,每天要么是摸鱼抓虾,要么就是带着自己的小弟红子去村里的小学“作威作福”。
后来大蛋出去打工,碰到一个女人,这女人对他很好,大蛋就把自己赚来的钱都给了女人。
女人有丈夫,但是丈夫喜欢打她,有一次被大蛋碰到,大蛋要去揍那个丈夫,却被打成重伤。
警察来调查,女人说大蛋要非礼她,才被自己丈夫打伤。
这事稀里糊涂的就这样不了了之。
大蛋养了一个月的伤,却越养越重,最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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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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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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