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六点多钟到电影院的时候,被告知电影院停电,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通电。
站在电影院门口,程砚秋手里攥着电影票,表情有些失落。
《秋菊打官司》已经上映一个月了,她特意没看,就是想找个机会跟于东一起。
现在好不容易约上了于东,却碰到这样的事情。
于东看着一群人排队退票的售票口,也是觉得挺有意思的。
重生以来,他还没进过电影院看电影,主要是因为现在的电影院大多比较混乱,而且影音效果也很差,看着没什么意思。
很多电影院,就是录像厅改造的,也就跟一般的教室差不多大,弄了几排椅子。
稍好些的,也只是布置好看点,地方宽敞点,放映技术并没有什么差距。
也恰恰是因为放映技术落后,所以后来vcd和盗版碟出现,一下子就击溃了国内的票房市场。
电视机越来越大,越来越便宜,又出现了vcd,随便花点钱就能买张碟在家里面放,而且效果不比电影院差多少。
如此一来,就没多少人愿意花大价钱去电影院看电影了。
直到后来,电影技术和放映技术提升一大截之后,人们才开始重新走进电影院中。
“我去退票吧。”程砚秋说道。
于东抓住她胳膊,说道,“别换了,改成明天的,让售票员给盖个戳就行了。”
说着他直接从程砚秋手里把电影票拿过来,走到电影院里面,找到了工作人员,给他们的票盖了个戳。
改完之后,于东拿着票出来,“票我先拿着了,明天我们这个时候再过来。”
程砚秋点了点头,随后又问于东:“那咱们现在回学校么?”
于东笑道:“既然出来了,就四处走走吧,我到金陵这一年多还没有在金陵逛过,你不是本地人么,给我当个导游,带我走走。”
“好啊。”程砚秋脸上的失落一扫而空,她将手背在身后,笑盈盈地看着于东:“那你有想去的地方么?新街口这边你应该来过不少次吧,《钟山》杂志社就在附近。”
“新街口还算熟。”
“我们可以在鼓楼那一片转转,东南大学你去过么,他们学校虽然不大,门口的风景还不错,不过这会儿天快黑了……”
“没事,我们就朝那边去吧,而且我听说鼓楼那一块有一家鸭血粉丝店还不错,如果走饿了,可以进去尝尝。还可以去玄武湖边走走,反正也不远。”于东说道。
等于东说完,程砚秋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怎么感觉你金陵挺熟的啊,从哪儿到哪儿多远,还有哪儿有什么店你也都知道。我是本地人都不知道鼓楼有哪家鸭血粉丝好吃。”
“都是道听途说,所以今天才要实地去看看才行,走了。”于东笑着说了一句,就朝前走了。
两人沿着大路朝着鼓楼那边走,走着走着,天就慢慢黑起来。
不过等到天完全黑了之后,因为路边的灯光,两人倒感觉天一下子又亮了许多,夜晚,真正地开始了。
“这条安人街我小时候最常来,初中的时候这里经常有一个阿姨挑着担子来卖蒸糕,她家的蒸糕很好吃,只不过这两年好像很少见到她,也不知道她是不是不做了。”
每到一条街,一条路,程砚秋都会说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
她似乎有种特殊才能,能把那些生活中不起眼的小事情记在心里,当这些小事情从她口中再次被说出来的时候却又显得生动活泼。
于东仿佛看到了安人街上有一个扎着马尾的小女孩,数着零钱在买蒸糕吃。
其实程砚秋说的那个卖蒸糕的阿姨,于东已经猜到是谁,应该是后来芳婆糕团店的创始人。
芳婆一开始没有店面的时候,就是挑个担子,走街串巷地卖蒸糕,当地人很多都认识她。
“或许以后还能遇到,到时候我一定要尝尝她的蒸糕有多好吃,让你惦记到现在。”
“真的很好吃。”
于东一路听着程砚秋说她小时候的事情,街头巷弄逛了很久,本来说好要去玄武湖的也因为在街道上聊了太久没有去成,还有那家鸭血粉丝店,只能约好明天看电影之前去吃。
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多钟,好在值班的门卫没有周大爷,不然这老头肯定要八卦几句。
将程砚秋送到她们宿舍楼下,于东正要扭头走,程砚秋喊他:“明天白天我们去玄武湖坐鸭子船,可以么,我一次都没有坐过。”
“好啊。”于东答应得很干脆,“明天早上我过来找你,咱们一起去吃早饭,吃完早饭就过去。”
“好,那我上去了。”
目送程砚秋上楼,于东也回了宿舍。
今天一天事情不少,他也挺累的,本来准备洗个澡就睡觉的,没想到澡洗完后睡意也被洗走了,人反而变得精神起来。
脑子里面除了《混沌日记》电影的事情,就是程砚秋,她站在街巷间说着从前的身影,一直在于东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以前的于东,在感情上,一直都是被动的,就像他跟前任之间一样,对方追他,他感觉还不错,就答应了。
现在的于东,要谨慎一些,他开始更多地去审视自己的内心。但他也开始变得主动,就像今天他撒谎说自己并不了解金陵让程砚秋做导游,就像想要跟她有更多的接触。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于东掏出纸笔,写了会儿字。
也不拘要写什么,反正就是想到什么写什么,写着写着,内心总算是平静下来。
但是睡意依旧没有上来,他又找来另一个本子,着手开始写《深空》的构架。
这篇小说之前就写过,不过现在他准备修改一下,主要修改的是背景,之前他写的那篇深空,是以2018年为背景的,放到现在显然不合适。
这么一改,涉及的东西就多了,而且改着改着,于东忽然发觉自己以前的一些构思并不好,又想出了一些新的情节。
……
于东这边洗完澡的时候,纽约那边已经快要到中午。
哈恩斯下楼吃饭的时候,正好路过小熊书店,一眼就看到书店门口的大海报。
“惊悚一个秋天”
“知名作家新作”
“恐怖!”
这几个词都印在海报上。
最主要的还是海报上有个缺了半个脑袋的人,这人歪歪扭扭地站着,将手向前伸着,脑袋像是被什么利器切掉了一半,不过眼珠子还挂在上面。
这样的海报,非常博人眼球,哈恩斯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抬脚走进了书店。
他指着门口的海报问老板:“这本《生化危机》在哪儿?”
老板笑着说道:“这本书要到下个月才出来,海报只是预告。”
“这个作者YU之前有过什么作品么?我看这海报上的活死人好像跟《活死人黎明》有点像,又不太一样。”哈恩斯问道。
老板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反正矮脚鸡这次宣传挺下血本的,应该是非常看好这本书。”
“不过老板,这个海报是不是太血腥了一点,如果被小孩子看到不太好吧。”哈恩斯提醒了一句,虽然他觉得海报上面的内容挺带劲的,不过确实不太适合被小孩子们看到。
老板笑着回道:“没关系的,这边很少有小孩子过来,实在不行,还有另外一个版本的海报。”
其实矮脚鸡做海报的时候,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做了很多版的海报,就是为了应付各种情况。
不仅仅是这个小熊书店,国内稍微上了点规模的书店都收到了矮脚鸡送过去的海报,因为长期合作,这些书店自然不会不给矮脚鸡面子,都愿意帮他们打这个广告。
不过矮脚鸡所做的宣传也就仅止于此了。
真正的“血本”还是吉米自己下的。
跟矮脚鸡签过合同之后,吉米就四处奔走,开始筹划推广早一步出版的《生化危机》。
他先是找到了导演罗梅罗,说服他在媒体面前有意无意地透露自己正在关注一本叫《生化危机》的小说。
然后又找了几家媒体,花钱请他们写了新闻。
“活死人系列将要再创巅峰?罗梅罗透露正在……”
最后,他再发动水军给各大媒体报社寄信,营造出一种《生化危机》这部小说现在话题度很高的假象。
剩下的事情,就可以交给那些喜欢追热点的媒体了,不用吉米花钱收买,他们会自发地关注这部小说,然后出新闻。
受众们看到这么多新闻都在说一本书,自然也会表现得更加关注,到这个阶段,水军们的工作也可以停下来了。
之前营造出来的假象也会慢慢变成“真相”。
……
矮脚鸡图书公司里,编辑部的詹姆斯看到了多家媒体都报道了《生化危机》的新闻,便去了丹特的办公室。
“丹特,咱们的海报战术似乎起作用了,《生化危机》最近的热度很高,就连罗梅罗都表示了关注。”
丹特似是而非地笑了笑,“你真觉得是咱们的海报战术起作用了?”
“不然呢?”詹姆斯愣了一下,“YU的知名度在美国这边可不好使,即便是提到了《一天》,对于这部还没有上映的电影,又有几个人会关注呢?除了我们的海报起作用之外,我想不到其他任何可能。”
“那是因为你不了解吉米。”蜀南文学
“你说那个经纪人?”
丹特眯了眯眼睛,“詹姆斯,收起你的高傲吧。吉米现在手里还没有什么知名的企划,但是我认为过不了多久,可能我们就需要主动找他了。我们矮脚鸡确实很大,但是这个世界并不是只有我们一家图书公司。”
詹姆斯并没有把丹特的话放在心上,或许吉米的运气不错,找到了一部像《生化危机》这样有潜力的小说。
但是一部小说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吉米也不可能凭借一部小说就能做到跟矮脚鸡平等对话的地步。
“反正不论如何,他主动帮忙宣传,我们倒是可以坐着收果实了。”詹姆斯笑着说道。
丹特微微摇头,没有接詹姆斯这话。
詹姆斯这样的人,也就只能做个编辑,眼界还是低了。
吉米这次的操作,反而让丹特感到有些不妙。
这次的宣传虽然不至于惊天动地,但是吉米他们那边肯定要花不少钱,少说也要几万美金,只会多,不会少。
愿意花这么多钱为一部小说做前期的运营,证明了吉米他们的实力并不弱,也证明了他们对《生化危机》这部小说有着十足的信心。
如果《生化危机》真的会火到风靡全球,到时候他可就要考虑怎么跟上头交代了。
因为《生化危机》的衍生版权他一点都没有谈下来。
到时候等到小说改编成电影或者漫画,红红火火的时候,只有吉米高高兴兴地收钱,他们矮脚鸡公司只能在旁边干看着。
这些利润越多,公司上层就会越眼红,到时候很可能会迁怒于他。
丹特深知,老板们可不会看你为公司赚了多少钱,他们只能看到你少为公司赚了多少钱。
……
丹特虽然有着自己的担心,不过在宣传上还是尽了自己的力量。
在媒体纷纷报道《生化危机》的时候,丹特这边也不停地往外放出一些消息,甚至还摘选了书中一些比较精彩的章节刊登到了报纸上面,让读者们先睹为快。
虽然《生化危机》还没有发布,但是关于它的新闻已经铺天盖地,一时间给不少读者一种错觉:全世界的人都在关注这部小说。
与此同时,躲在一切后面的吉米也在心疼的算账。
这次营销已经花去了总计十八万美金,这才过了没多久,他们公司的启动资金已经去了三分之一。
而且这还没完,等到《生化危机》正式发售之后,他这边还要进一步营销,把这本书的口碑给打上去。
保守估计,等到二轮营销结束,至少要花费二十五万美金。
这可是二十五万美金啊,如果不是于东告诉他两百万rmb以内不计成本,他根本舍不得这么花钱。
中国有句老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现在孩子是舍出去了,接下来就等着狼上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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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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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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