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陆一语霍予>第一千四百一十四章 你不陪我去,我一个人会闷
  “你二哥说得没错。你能信任我,我很高兴。那是你和你主人的秘密基地,我踏足不太合适。”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叶盈玉闻言皱了皱眉,“你害怕了对吗?”

  “是啊,怕我有一天辜负了你的信任,让你连最后的一个秘密基地都没有了。”秦宇见她的表情依旧凝重,说道:“小玉玉,我是生意人,身边的人太杂,我的一举一动有时候会落到有心人的眼里,我过去容易让人跟踪。你二哥不去那里,也不太过问,大概也是这个想法。你喜欢遗世独立,我们会尽量的让你保持这个特性,不会去破坏。而你想着要跟我分享,要带我去,我已经很感激了。”

  “可是你之前为是这么说的。”

  “我之前想得太片面了,没有把整个脉络梳理清楚。”

  叶盈玉仍旧皱着眉头,“可是你不陪我去,我一个人会闷。”

  秦宇想了想后问道:“你很想念那里吗?”

  “嗯。”

  “那我陪你走到走近的城镇,之后你再进去好吗?你的行迹很容易消失得无影无踪的。”

  叶盈玉皱眉思索了片刻,说道:“我可以抱你过去。”

  秦宇心里一阵惆怅,他好歹也是一米八几的大男人成天被个小姑娘抱来抱去,并且随时准备抱他,他的心情真的很诡异。

  他都觉得他混的太差了。

  秦宇嘴唇动了动,最终还是没有拒绝。

  小玉玉不是个轻易说出自己心里感受的人,她会说出这话,跟她平时说不喜欢吃什么、不喜欢什么不一样。

  秦宇在心里做了艰难的抉择之后说道:“那你得看看你能抱我的动我吗?”

  他的话音刚落,就感觉腰上一紧,整个人就被抱了起来。

  叶盈玉抱着他走了好几步,步履跟以前没有什么不一样。

  叶盈玉将他放下,嘴角微微带了笑意,“我抱你没有问题的。”

  “那就辛苦你了。”秦宇也笑了。

  反正小玉玉跟其他女人不一样,她要不会嫌弃他。

  她从认识他开始就比他强悍,都过了这么多年,她早就习惯了。

  本来是他这几年被人捧着开始有了点大男子主义的恶习,居然得瑟的想在小玉玉面前表现。

  两人溜溜达达的往回走。

  走到一半,秦宇还是坚持打了一辆车回去。

  小玉玉虽然感觉不到累,但走路走太多,终究还是对身体不太好,没有必要过于伤身。

  **

  未来的几天,秦宇带着叶盈玉在秦城附近的城镇转悠,四处走走停停。

  到了第五天才往叶盈玉说错的地方开去。

  他们做的酒店也就是当地最好的。

  吃过晚饭之后,两人便顺着酒店的小路往外走。

  走到一个视线死角后,叶盈玉就突然将他抱起来。

  秦宇只感觉一阵又一阵的风从他的脸颊边呼啸而过,他不知道小玉玉是怎么练就这些功夫的。

  等停下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在荒野之外了。

  叶盈玉将他放了下来,说道:“接下来我们一起走过去。”

  “离这里还很远吗?”

  “嗯,还有两天的路程。”

  “打算走路过去?”

  “我每次过来都是走路过去的。”

  “好吧。”

  两人借着月光的光亮,在山路上慢慢的走着,是不是小声地交谈。

  秦宇还是第一次大半夜的在荒郊野外走动。

  他倒不会觉得害怕,只是这种体验怎么说都不会太美好。

  但小玉玉明显已经很习以为常了,几乎不怎么看脚下的路。

  两人行进的速度并不快。

  走了两个多小时之后,他们在一座山前停了下来。

  叶盈玉找了一块儿看是很普通的石头,扭了一下,一块大石头缓缓的分开了。

  露出里面黑乎乎的洞口,叶盈玉拉住秦宇的手没有任何犹豫的往里走去。

  饶是秦宇心大,他也在这种荒山野岭的地方放大了自己的神经,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让他心情紧绷。

  身后的大石块缓缓的合上,合上的那一刹那,山洞里的夜明珠纷纷亮了起来。

  叶盈玉随手拿了一颗夜明珠,放在手里算是当做烛火。

  这类密闭的空间根本不可能点火,那完全是自杀的表现。

  山洞里的路况比秦宇想象中的要好得多,再加上有照明的东西,走的比刚才顺利许多。

  叶盈玉一边走一边说道:“我小时候就经常在这里玩耍,主人也跟我一起玩。只有在这些地方的时候,他才会偶尔有些笑容。”

  “你是跟他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才不会笑的吗?”

  “我不知道,我本来也不是很喜欢笑。”叶盈玉脚步停了下来指着一个地方说道:“这幅画是我和主人一起画的。当时主人说等我老了,忌不住这里了,这里就真正的消失了。”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说人的死亡三次,一次是心死,一次是身体的死亡,最后一次是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记得他,他就真正的死了。现在记住他的人很多,等会像我这样惦念的只有我一个,我要是记不住了,对他而言就是真正的死了。”

  “你会忘了他吗?”

  “现在还不知道,我不想忘记他。可他说了人的记忆非常脆弱,也很容易喜新厌旧,我是迟早会忘了他的。”

  “我以为他只是把你当成一个小玩物,没想到他会跟你说这么多。”

  “我不是他的小玩物,我是陪她一起过日子的人,应该说我是最后一个陪他过日子的人。他说我很幸运,也很不幸,他曾经给过我选择,让我去外面过着游自在的日子,但我没有选。当我第一次戴上白玉面具之后,他就不让我摘面具了。我想有时候他也不知道我到底长什么样了,只是觉得有了面具我会更有安全感。”

  “你为什么会戴面具?”

  “因为主人戴面具。他的面具是我看到过的最好看的一张面具,他本人长得很好看,可是他脸上有疤,他接受不了就一直用面具遮着。你哥应该看到过他的脸,因为是你哥亲眼目睹了他抱着那个人自焚的全过程。”

  秦宇被她的话说的成功的打了个寒颤,在这种地方聊这种阴森森的话题,小玉玉实在是太有创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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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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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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