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三少,你说这个下溅真会和你堂嫂赵红在玉米地干哪事啊?可我们这儿离的太远,看不着啊!要不往前靠靠”一个身材略显瘦弱的年青人,眨巴着小眼睛,小声的对爬在他身边的矮胖子的说道。
就在这时,玉米地中间的一片玉米杆剧烈的晃动了起来。
爬在地上的陈贵,激动的五指朝地里狠狠一抓,嘴里不由得咽了一口唾沫。
胖子再也爬不住了,他一挥手,轻声喝道:“上”一阵沙沙声传过,胖子带着陈贵他们几个,如狼似虎般的窜了过去,眼前的一幕,彻底让他们惊呆了。
只见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青小伙子,光着上身,晒的发红的强健肌肉上,一颗颗汗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晶莹剔透。他光着铁板似的两只大脚丫,如铁耙一样,在地面上刨出一排排深陷的脚印,沾满泥土的裤子,挽在了膝盖以上。
小伙子一米七几的个头,说不上帅,但也有点小英俊,尤其是一双大眼睛,看人时仿佛两道闪电,他双手紧握着一根削尖了头的木棍,木棍上沾满了鲜血,在几株零乱的玉米杆下,躺着几只刚从地洞里爬出来的地老鼠。
就在老鼠洞的另一边,站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好看女人,她面容姣好,肤色白晰,一点都不像农村人,看上去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王有财!你们怎么像苍蝇一样,赶都赶不走,你到底想干什么?小心我揍你!“小伙子一抡手里的木棒,原本英俊的脸上,燃烧起了一团怒火。他双目怒睁,高挺的鼻梁不由自主的抽动了两下,肥厚的嘴唇里,呼呼的喘着粗气。
胖子吓的慌忙往后连退了两步,他原来就是西坪村王德贵的三儿子王有财,凭借着老爸在村里的势力,初中没毕业,就开始在村里横行霸道,村里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三少,这个陈贵便是他的跟屁虫。
“下溅,你可别……别牛。老子今天看,看在赵红嫂子的面上,放你一……一马“王有财吃力的说完,用衣襟擦了一下脸上的汗水,正中午的玉米地,简直就是个大蒸笼。
小伙子嘴角一翘,冷哼一声说:“你她妈的咬字准确点,我叫夏建,而不是下溅,你说放我一马,我到底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还要你放我一马?“夏建的眼神里飘过了一丝不屑的神色,他在整个西坪村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王家三兄弟,仗着老子的权势,老大王有发,在夏建上初中时,就到外地经商去了。
老二王有道,从小和夏建一起长大,为人聪明奸滑,不过学习上进,始终比夏建高一级,这是老王家最争气的一个孩子,他们的目标就是一定要让王有道将来做官。而这个老三王有财,是最不争气的,初中辍学后,在村里偷鸡摸狗,坏事做尽。现在二十初头的他,还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孤……孤男,寡女,大中午不睡觉,跑……跑玉米地,你敢说你们没干什么,见……见不得人的事”王有财说着,色迷迷的眼睛看了一眼赵红。
赵红原本有点粉红的脸色,经王有财这么一说,瞬间变的通红,她杏眼一竖,厉声喝道:“闭上你的臭嘴!我忍你好久了王有财,你心里想什么,你自己清楚,别在这里乱泼脏水,我找个人帮忙除掉这地里的地老鼠,难道有什么不对吗?别仗着自己老爸,就什么事都管”
“哈!哈!赵……赵红,堂哥走了才一年多,你就胡来了,竟然敢和这小子勾搭“王有财一脸坏笑的说道。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这小子真是不学好,二十初头的年纪,已是一肚子的坏水,事实明明摆在脸前,他却要颠倒黑白,硬生生的把这盆脏水往人家头上泼。
赵红一听,气得差点哭了出来,她一把夺过夏建手中的木棍,带着哭腔吼道:“混蛋东西,我打死你”女人拼起命来,确实也有点可怕。
一阵乱打,赵红身边的几株玉米,被赵红手中的木棍,打得东倒西歪。王有财见状,怕吃眼前亏,他大喝一声,带着陈贵及几个同伴,迅速的朝玉米地外面跑去,他一边跑,一边还喊道:“赵红和夏建在玉米地里乱……乱来”
这喊声,如刀一般,剌在了赵红的心里,她有点绝望的往地上一坐,不由自主的失声痛哭了起来。她命可真苦,二十三岁的她由邻村嫁到了西坪村王家,夫妻倒是恩爱,小日子过的还算不错,就是两人一直没有孩子。谁知一年前,赵红的丈夫忽然得了一个猛病,两腿一蹬,便一个人到极乐世界去了。结婚三年,便没有了丈夫,这叫一个年轻的女子,如何能承受得了如此大的打击。
自古以来寡妇门前事非多,更何况她是西坪村数一数二的大美人。一到晚上,爬墙头,敲她窗户的人可不在少数,其中就有这个王有财。还好,她有一个好邻居夏建,自从她丈夫走了以后,都是他处处护着她,让她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一个是年轻美貌的女人,而另一个则是血气方刚的少年,两人在一起相处久了,难免会生情愫,也会被人说些闲话,可她们始终坚守着自己的底线,从未越雷池半步。
夏建看赵红哭成那样,真是心痛死了,她可是他心里的第一个女人。记得赵红结婚时,夏建正在上初中,他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赵红,当时他心里就默默发誓,他这辈子一定要娶上这样的老婆。可世事难料,赵红的老公英年早逝,给了他和赵红颇多的接触机会,他无形中倒成了赵红的一种依靠。
听着赵红撕心裂肺的哭声,夏建气得青筋暴跳,他恨不得追上去,一脚踢死这个王有财,可他还是忍了下来,他不想让他心仪的女人为他担惊受怕。夏建轻轻的从玉米杆上拿过自己的上衣穿好了,然后悄悄的溜出了玉米地,他要为他心爱的女人报仇。
西坪村,地处渭河冲击平原的一个角落里,有五百多户人,是一个两千多口人的大村。村里由王,夏,陈三大姓组成,自夏建记事起,村主任一直都是由王德贵担任,所以在西坪村,姓王的人家说话都比较牛,因为有主任给他们撑腰。
王德贵家,就在村子的正中央。他家的大门口处,正是村里的一个十字路口,路口长了几棵大柳树,于是这里便成了村里人乘凉的好地方。农村人一般不睡午觉,一吃过午饭,便跑到这地方来坐一坐。老年人谈古论今,年轻人打牌下棋。而一些不甘寂寞的妇女们,则坐在远处,一边做着针线活,一边嬉闹调笑。
“这小子真是白读书了,做这种伤风败俗的事。一个高中生,一个小寡妇,被人堵在玉米地里,你说这是什么事?”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摇着头,忿忿不平的说道。
下棋的张二,瞪了一眼这位老者,不屑的说道:“人家的事,你着急啥!”这个张二三十多岁,属于游手好闲之人,他的话顿时引来了一阵哄笑。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看来这事村里人已经都知道了。
夏建用蔑视的眼神看了一眼这些爱说闲话的人,一步跨进了王德贵家的大门,忽然一条毛皮光亮的大黑狗,直朝他扑来了过来。这时的夏建就像个**包,一点就燃烧。只听见黑狗一声尖叫,接着便飞出了大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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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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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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