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装无辜,这个活动肯定跟你脱不了关系。”
于东当然没有猜错,这种带着一种调侃意味的活动,除了吉米拍板,公司也没人敢弄。
“好了好了,就是弄个活动,跟读者们一起开心开心而已。”吉米笑呵呵地说道,“就这么说了,我还有点事情,电话费也贵。”
说完,吉米就挂了电话,于东拿着电话摇了摇头,一旁的程砚秋笑着说道:“其实你的小说里面并不缺乏爱情啊,比如《人群》里,老肖经常去的那个房子里不是住了一个老头,他因为亡妻每天都很消沉。”
于东点点头,《人群》中确实有这么一段情节。
主角之一的老肖,年少的时候只要被母亲责骂都会跑到一处老房子里,一待就到晚上。
一开始,老肖以为这老房子没人住,所以才会进去,后来发现,里面住了一个老头。
这老头住在里面的小屋子里,跟一屋子书作伴,因为老伴去世,老头性情乖戾,见到老肖,以为老肖是要去偷他书的,拿着扫帚追着老肖打。
他年纪大了,腿脚也不方便,当然追不上老肖,追到一半的时候突然跌到,老肖不落忍,也怕老头出什么问题,就回头去扶,没想到老头却一把将他衣服攥住。
原来老头知道自己逮不住老肖,故意使的诈。
被逮住之后,老头也没打老肖,两人反倒是安安稳稳坐下来聊了天,之后老头知道老肖是被家人责骂才跑出来躲着的,也就没说什么,让他在院子里待着,不过不准进里面那间装满了书的屋子。
又过了一段时间,老肖跟老头熟了,老头时常会拿着本书出来给跟老肖聊天。
只不过在老头口中,这世界上就没有一本能够入得了他法眼的书,几乎每一本书他都要从头到脚地批判一遍,特别是里面有爱情的书,他更是表现出十分的厌恶。んτΤΡS://Www.sndswx.com/
后来老肖才明白,原来老头的爱人很早就去世了,他不是不喜欢爱情,只不过一看到爱情就会想到亡妻。
这一段在整本书里面占的篇幅并不多,关于老头的背景以及他跟他妻子的故事,于东并没有展开交代。
于东站在路边,朝四周望了一圈,拉起程砚秋的手:“咱们往那边走。”
程砚秋被于东拉着,满脸的疑惑,不知道他这突然要去哪里。
只不过于东没说,她也没问,只是跟着于东往前走。
两人在大路上走了七八分钟,转到一条小路,沿着小路又走了五六分钟,来到了一条河边。
这河边坐落着四五栋房子,有的已经坍塌,剩下的也都显得很破败。
于东走到其中一栋房子前,笑着说道:“到了。”
程砚秋好奇地看着眼前的房子,这间破旧的屋子旁边原先应该有另外两栋房子,不过已经被拆除,只剩下地基,它就孤零零地站在一堆瓦砾旁边,外面是一间并不大的院子,门只剩下半扇,透过另外半扇门留下来的空档能看见,院子里面杂草丛生,还堆了一些黑乎乎的东西,看样子像是破碎的轮胎片。
院子的一侧是石棉瓦遮起来的小棚,里面乱七八糟地堆着一些东西,另一边就是屋子的正门,有一把锈迹斑斑的铁将军把守。
“这是哪儿?”程砚秋问道。
于东一边伸头往院子里面看,一边回道:“这就是老肖经常去的那间房子。”
“是么?竟然还有原型么?”程砚秋惊讶道。
于东用脚尖踢了踢地上的瓦砾,点头道:“确实是有原型的,只不过现实并没有发生跟书里一样的故事。我小时候经常到李小波家来玩,路过几次这间房子,他家院子从来都不锁门,也从来没见过里面有人,我就好奇,回去问了李小波他爸。”
“表叔他们告诉我,这个院子里住了一个老头,以前是个教书先生,人很不错,待人也热情,不过后来他妻子去世,他就不怎么跟外人接触,性情也变得乖张。一开始,有人还会送孩子过来请教他一些问题,不过他读什么书都一通批判,家长们害怕他把孩子们教坏了,就不再让孩子们过来玩。”
“你进去过么?”程砚秋问。
于东摇摇头:“没有,我从来都只是站在门口看着。倒有一次,我忽然看到里屋的窗户后显出一张老头脸,把我吓了一跳。”
听于东这么说,原本正在打量里屋的程砚秋,也被吓了一跳,看着里屋的玻璃窗,总感觉后面有一张老头的脸。
于东朝里面又看了看,这里应该有一段时间没住人了。
至于那个老头,当年应该就有六七十岁,现如今过去二十多年,即便活着也得八九十了。
一个鳏寡老头,无人照顾,能活到八九十可不容易。
于东最终还是没有进去,两人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就又去其他地方晃悠起来。
一直到四点多钟,他们两个才又慢慢腾腾地往回走。
路过徐铮家的时候,于东特意看了一眼,门还是关着的,徐铮留下的那张纸条也还在门上贴着没有动。
回了表叔家,趁着还没吃饭的当口,于东特意找李小波问了那间破房子的事情。
李小波想了半天才想起来于东说的是谁家,他拍了拍额头,笑呵呵地说道:“老疯子家嘛,他死掉了,得有好几年了,具体几年不记得了,不过那时候你还上大学嘛,我还以为你知道的呀。”
果然是死了。
于东又问:“那这他家的房子是什么情况?”
“不晓得。”李小波摇了摇头,“我们哪有心思关注人家的事情嘛,老疯子虽然没什么亲人,但是人死掉了,不管多远的,总能冒出来一些亲戚的嘛,他家的房子虽然破,但是位置不错的,这两年快要拆了的,到时候也能拿不少钱的。”
李小波他爸正好从旁边路过,听到他们聊天,问道:“在聊哪位?常先生?”
看得出来,对那个老头,父子俩的认知是不一样的,李小波张口就是老疯子,他爸却尊称一声常先生。
“是的呀,阿东忽然问起来了。”李小波说。
李纪雍唏嘘道:“常先生去世有六七年了,我印象特别深,他去世之前,也就两三个月的时间,天天抱着书到处送,我们这里虽然离他家有段距离,但是也送了过来,我家还留了一本。”
谷颂</span>“叔叔你还留了?”于东惊讶道。
“嗯,是留了,后来被我收起来一直没看……在哪儿来着……”李纪雍皱眉想了想,随后拍了拍脑袋:“想起来了,被我放在了阁楼,我去给你找出来。”
李纪雍见于东感兴趣,便主动提出要拿出来给他看,于东也确实想看,就没拒绝。
等到李纪雍去了阁楼之后,李小波笑道:“不就一本书嘛。”
于东努了努嘴,没有说话,有时候于东也在想,他表叔这么忠厚的人,怎么就养出李小波这样的憨批儿子。
过了一会儿,李纪雍拿着一本书下来,“就这本,还算没丢。”
于东接过李纪雍手中的书,只敢轻轻捧着,不太敢用力,这书一看就有些年头了,给人的感觉是好像稍一用力就会破掉。
白色的封面,用红笔画了一圈花纹边框。
抬头第一行是“创作文库”,下面有一个小括号,里面是“九”。
再下面,是两个线条很有风度的红色大字:边城。
中间还有几个印章,已经有些模糊看不清楚印的是什么。
封面的下面,有两行字,第一行是:上沪生活书店发行。
第二行是: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十月。
于东又把书翻了过来,看了看背面,确定这应该就是上沪生活书店在1934年发行的初版《边城》,不过这是平装版,所以封面材质一般。
1934年发行的书,距今已经超过六十年,如果这本书是常先生拿到的一手,那么说明它陪伴了常先生得有五十多年。
按照这个时间来看,这本书保存得还算不错,没有破页,连卷边都没有。
见于东对这本书很感兴趣,李纪雍笑着说道:“当时常先生拿了四五本书来,我一开始想要选一本厚的,后来我想了想,就问常先生,这几本书里他最喜欢哪一本。随后他就盯着几本书发愣,过了得有一分多钟他才把这本《边城》拿出来。他还跟我说,这本书最薄,纸张最差,假如当成废纸卖也比其他书贱些,叫我不要后悔。”
“我小时候跟他后面读过书,当然不可能把他书拿出去当废纸卖了,我当是只想留下来做个念想,他既然最喜欢这本《边城》,我就留下来了。”
于东捧着《边城》,心情忽然变得有些沉重。
相对于老人的去世,他说的话才更叫人唏嘘,大概他也能预料到以后这些书的命运,但是他还是把书都送了出来。
“我能翻开看看么?”于东抬头看了看李纪雍,问道。
这种书比较脆弱,每一次翻看都可能产生一次磨损,所以于东才会这么问上一句。
李纪雍却笑着说道:“你要是喜欢,这书你就拿去吧。我当是把书留下时,想的是留个念想,但是这书放在我家好几年了,一直放在阁楼里,跟其他书堆在一起,要不是你今天问到常先生,我都忘了它的存在。这书放在你那,比放我这好。”
于东拒绝的话还没有说出口,李纪雍又说:“我不会保存,说不定过几年就坏了。”
听李纪雍这么说,于东也没再矫情,点头道:“那就感谢叔叔馈赠了。”
“没事,宝剑赠英雄,古籍送文豪嘛。”李纪雍爽朗一笑,又拍了拍于东的肩膀,“你看吧,我去帮你婶娘忙活。”
等到李纪雍走后,于东却看去看书,而是找了个袋子认认真真地将书包好。
这里人多杂乱,他怕不小心把书弄坏了,他准备把书带回去,晚上再看。
晚上吃完饭后,于东再次去徐铮家看了看,徐铮依旧没有回来,于东就从口袋里掏出钢笔在门上的纸条留了余量的电话,告诉他找个时间跟余量联系。
随后于东又给余量去了个电话,告诉余量,如果徐铮打电话给他,就把徐铮给签下来。
……
晚上回到家之后,于东将《边城》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
程砚秋看到他拿出一本老版的《边城》,有些奇怪地问道:“你什么时候去淘了本旧书?”
“不是淘的。”
于东笑着将后来的事情又跟程砚秋说了遍,听过之后,程砚秋忍不住唏嘘道:“这位老先生当时应该是知道自己大限快到了,所以才会把书散去。”
看着面前的《边城》,于东笑道:“常先生虽然老是批评爱情,但是最喜欢的却是《边城》。”
随后他将书慢慢翻开,初版的《边城》于东没看过,留心去看就能发现,初版跟后面几版差别还是挺大的,很多地方都做了修改。
不过最大的不同,还是排版上,这一版的排版用的是竖版,从右往左,从上往下。
于东也没想多研究两个版本之间的区别,只是简单地翻了翻,可以看得出来,常先生对这本书的保护还是挺到位的,里面的书页没有出现一点批注。
不过翻到最后,于东却发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最后一页的反面,原本应该是空白的,此时却写满了字。
蓝色的钢笔字,苍劲有力。
“三十多年前,你我在书店相识,便起缘于这本《边城》,我大概看书看得昏了头,抬头见到一个蓝衣服的女子,还以为是翠翠从书里蹦了出来……”
文字内容大概就是常先生跟妻子相遇相知相守,最终妻子撒手而去,留他孤守人间。常先生真地很喜欢看书,他甚至用书来标记自己跟妻子相处的每一个时期。
初遇是《边城》,热恋是《金银岛》,新婚是《飞鸟集》……
落款时间是1973年秋,注明是妻子的忌日,当时他妻子应该刚刚去世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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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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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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