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溯流文艺时代小说>第二三零章 随笔集
  吉米没有问新小说情节是什么,他知道于东没写完的时候肯定不会跟他说。

  之前《深空》也是写完之后过了好一段时间,吉米才看到的。

  当时吉米还给于东提过意见,让他可以往《深空》里面加点亲情和爱情元素,因为这样可以卖得更好,但是于东没听他的。

  而于东给出的理由是,这次他只想让读者去关注里面的科幻元素。

  听到这个理由,吉米没说什么,但是心里想着以后假如有导演要改编,肯定是要加入那些东西的。就拿这次《第二世界》改编来说,吉米看过一部分剧本,改了很多,其中就加了爱情元素。

  吉米这次过来,除了问问《生化危机》的事情,还有另外两件重要的事情要做,一件是帮余桦安排《活着》的实体出版,另一件是给毕飞雨组一个小说集。

  其实自从《活着》要拍电影的消息出来之后,就有几家出版社联系过余桦,想要帮他出《活着》的单行本。不过吉米之前告诉过余桦,这事不用急,等他来处理,所以余桦一直没有同意任何一家的合作请求。

  余桦现在对吉米还是挺信任的,之前《活着》授权书的事情,让他看到了吉米的专业性。

  毕竟是实实在在的三万大洋,当时要是余桦自己去谈,绝不可能拿这么多,而且还费心费力。

  这活不大,不过吉米也挺上心的。

  如果这次谈好了,说不定能让余桦成为除了于东之外第一个让公司赚到钱的作家,意义不同凡响。

  来之前,吉米已经让余量收集了那几家有意向出版《活着》的出版社的信息,他准备这两天就开始一家一家去谈。

  吉米正跟于东聊着天,余桦正好也过来了。

  他看到吉米的时候,挺意外的:“吉米,你也来了啊。”

  吉米笑道:“余老师,我听余量说了你来金艺的事情,正想去找你呢。”

  “还真挺巧,那你一会儿去我那儿坐坐。”

  于东看到余桦手里拿这个本子,似乎是有什么事情,便问道:“你找我干什么来了?”

  余桦举了举手里的本子,“有个计划跟你商量商量。”

  “计划?”

  于东带着疑惑,伸手接过本子,翻开看了看,里面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

  “别翻了,空白的。”余桦笑道:“是这样,昨天我写了篇随笔,跟金艺有关的,正好被毕飞雨碰到了,他挺感兴趣的,也想写。”

  “他想写,你把本子给我干什么?”

  “他还想让你写。”

  “让我写?”于东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家伙管得挺宽,现在连我写什么都给他管上了。而且他想让我写,怎么他自己不来说呢?”

  “我先来一步,他回头再来,主要是吧,我觉得他的提议挺有意思的。咱们一起动笔,就写《黄瓜园随笔》,以后说不定还能出一本集子。而且吧,你们现在都是戏创的老师,多写写随笔是好事情,直接就给学生当范文了嘛。”

  听完余桦的话,于东觉得不太靠谱,随笔集这玩意还能众筹么?

  毕飞雨想一出是一出,余桦也跟着凑热闹。

  旁边的吉米却很感兴趣,“这提议很不错啊,对你们,对学校都是好事情,唯一不好弄的地方就在于利益分配,以后这集子的版权归谁,收入归谁。要是平分的话,谁的文章多点,谁的文章少点,各位名气的大小,在各自的心里都有衡量,分多分少,都容易出问题。”

  吉米这么一说,余桦也意识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点,很多事情都没考虑到。

  不过随后吉米又继续说道:“除非你们都不在乎版权费,集子的收入统一管理,或者干脆直接捐出去,又或者设立一个什么文学奖之类的。”

  “文学奖不好弄。”于东摇了摇头。

  “那就搞个奖学金,再不行捐给学校盖个楼什么的。”

  余桦啧啧嘴巴,吉米可真敢想,一本随笔集的稿费就想着盖栋楼。

  但是这个提议是不错的,余桦也没想过靠着这个随笔赚钱,他只是听了毕飞雨的话觉得这事挺有意思。

  最为关键的是,他虽然现在是金艺的合同制作家,但是怎么看都像是个外人。也是因此,他才写了随笔,想要加深自己跟金艺之间的联系。

  如果这个随笔集真能出来,再成为戏创学生练习散文的范文,他俨然算得上是学校的老师了。

  名声这种东西,谁都想要。

  于东其实不介意跟他们两个合出一部随笔集,毕飞雨跟余桦不仅仅是他的朋友,也是一直以来他都非常欣赏的作家。

  但他有两个顾虑,第一个顾虑吉米刚才也说到了并提出了解决办法,第二个顾虑是集子一出,肯定就会面临比较,读者会比较,他们几个作者也可能会相互比较,到时候心思一多,说不定玩着玩着就把关系给玩疏远了。

  于东看了看余桦,坦白了自己的顾虑。

  余桦听完于东的顾虑,笑哈哈地说道:“你这样想可就把我跟毕飞雨给看低了,我也知道人性很难经得起拷问,但是我更知道,如果我们这些作家都畏首畏尾,只想着在作品中拷问别人的人性,不愿意拷问自己的人性,那就太失败了一些。”

  吉米忽然拍着脑袋笑道:“差点被你们给饶了进去,其实你们把事情想复杂了,你们先写着嘛,该发表就发表,以后公司出面找出版社把这些文章收起来做个合集就是了。”

  听吉米这么一说,于东跟余桦也反应过来了。

  他们刚才总往“几人合著一本书”上面想,其实换个思路,不就是一个普通的合集嘛,市面上这类名家精选集多的是。

  只不过他们这个合集是在创作之前就定好的,而且写作方向都一样而已。

  余桦笑着说道:“嗐,瞎耽误功夫。这样,我也不问你意见了,咱们就随心写,写了就放进去,不写就不放。”

  于东也笑了,刚才他还在想着余桦那番拷问人性的话,没想到一转头,这气氛白升华了。

  随笔集的事情说好之后,吉米又有些担心地问于东:“这写随笔的话,会不会耽误你的小说创作啊,你看你现在手头上计划还挺多的,两本书都没有写完。”

  于东摆了摆手,“随笔这玩意对我来说,跟吃饭喝水没两样,耽误不了时间。”

  吉米想了想,说:“那要不要我给你也配一部计算机?正好这段时间余量在给胡老师配计算机,顺便给你也配一台。虽然一开始打字会不喜欢,但是用久了绝对有利于你的写作速度。”

  于东笑了笑,打字速度……别的他不敢说,就说这金艺校园里,根本找不出打字比他快的人。只不过他暂时不想用电脑,手写的感觉挺舒服的。

  看着写过的稿子越堆越高,他会有一种满足感,而这种满足感是在电脑上码字收获不到的。

  不仅仅是越堆越高的稿子,有时候钢笔里的墨水用完,他也会心满意足地站起来活动活动身体,就像是完成了一个任务。

  而且现在的电脑他还看不上,用起来实在不舒服。

  “我还是算了吧,暂时不用。”

  吉米点点头:“好吧。”

  余桦却对计算机很感兴趣,他问吉米:“这计算机打字难不难学?”

  吉米挠了挠头,他看出余桦对计算机的兴趣,其实他还挺意外的。中国文学圈这几年好像流行一个说法,叫计算机写作会毁了文学,似乎不少文学家对计算机写作是持有反感态度的。

  有人认为计算机敲出来的字太过冰冷,没有温度,也缺乏厚度。

  吉米之所以会提议于东弄台计算机,是因为他知道于东的想法一直都很前卫。事实上,科幻作家的想法通常都要更加前卫,于东更是中间的佼佼者,他对新兴科技的接受程度超过了吉米见过的所有人。

  但余桦不同,余桦是一位传统的文学家。

  “计算机打字倒是不太难……主要是背字根要用些心思,当然,你也可以用拼音,前两年刚出来的中文之星入门挺简单的,不过效率可能要差一些。”

  “效率再差,总比手写要快吧?”

  “那当然,根本不能比。而且拼音打字入门确实简单,记住键盘上的字母位置,一两个礼拜就没问题了。”

  余桦有些心动:“买一台要多少钱呢?”

  吉米沉吟起来,“具体价格我还真不了解,估计在一万块钱左右。”

  一万块钱对余桦来说不算是小数目,他现在拖家带口的,花钱的地方不少。每个月工资才一两百,虽然之前授权费拿了三万,但是写作并不稳定,一下子花掉一万块很有可能影响到一家三口过日子。

  见余桦犹豫,吉米笑着说道,“余老师,你要是真想要的话,我来安排,钱我们公司先垫着,回头就从稿费里面慢慢扣。真要买现在是个机会,因为公司正在采购电脑,一起买的话肯定要比以后你自己跑去买要便宜。”

  余桦想了想,也顾不得不好意思了,点头道:“那就感谢你了。”

  “客气了。”吉米摆摆手,“这次《活着》单行本谈下来,稿费至少够你买两台电脑的。其实我也比较好奇,余老师你为什么能接受电脑写作,因为据我的观察,中国这边的作家们,不少都对电脑写作很抵触,甚至说出‘电脑写作’会毁了文学这样的话。”

  “哈哈,这话不是挺可笑的么?文学要是能被一个写作方式毁掉,那还能叫文学么,最多有些改变而已。当时代以他的方式发展的时候,谁都不要担心谁会完蛋,有些作家可能会完蛋,但并不意味着文学会完蛋,莎士比亚完蛋,文学都不会完蛋。”

  莎士比亚完蛋,文学都不会完蛋。

  这话很真实,但也够狠的,估计莎士比亚的拥趸们听到这话不太会高兴。

  余桦就是这样,看问题总是能够用一种冷静的态度,吉米今天算是领教了。

  正好说到《活着》出版的事情,吉米还有些事情要跟余桦聊,两人就一起去了余桦的住所。

  等到他们走后,于东看了看余桦留下来的笔记本,还别说,说起随笔,他还真的有些蠢蠢欲动了。

  他跟吉米说自己写随便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还真不算是吹牛,因为对他来说,写随笔就是茶余饭后的自我消遣。

  它跟写小说不同,即便是再意识流的小说,也要考虑到情节。但随笔真的可以只是简单的意识的流动,情绪的挥洒,最自然的自我表达。

  ……

  新年伊始,新一期的《当代》也进入了读者们的视野,《向西》的下半部分也出来了。

  原本渐渐降下热度的关于《向西》的争吵,再一次跟着新一期的《当代》一起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

  人民文学出版社那边早就对市场进行了一些调研,所以这一期的《当代》多印了不少。

  编辑部这边最近也挺热闹的,何启智这边前些天得到一个好消息:于东的《第二世界》要被大导演斯皮尔伯格改编了。

  他对这个大导演不了解,问了几个年轻的同事之后,才知道真是个大导演。

  这条消息是于东的经纪人——那个外国商人吉米提供的,而且他得到这条消息的时候,国内媒体都还不知道这事。

  之前何启智一直认为作家找个商人当经纪人不是什么好事,但是这次他感受到了作家经纪人的好处,至少在处理一些业务上面的事情的时候,速度很快。

  何启智之前也从来没有想过他们杂志社能跟好莱坞扯上联系,但是现在真遇到这样的机会,他又觉得挺不错的。

  别的都不谈,于东这么一个刚刚露头两年的作家,有这样的市场号召力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何启智甚至可以想见几个月后于东来燕京办《向西》签售会时的火热场面,大概率要比《白鹿原》签售当天还要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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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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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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