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长时间开车,没时间洗漱,他的一头长发黏在一起,白色衬衫也是皱巴巴的,没了形状。
他也知道自己身上都是汗,所以见面之后,离得远远地跟于东他们打招呼,“咱们就别握手了,凑得近了,我怕你们鼻子受不了。”
其实没那么夸张,是王晓波自我调侃而已。
余桦问他为什么非要开车过来,他说已经习惯了。
他个子大,又不愿意跟别人挤,开车虽然累点,但是自在,而且他之前在国外的时候,天天开车,开个十几个小时的车都是正常的。
他还说,本来就是要多练习开车技术,以防未来写作实在写不下去了,就去开货车糊口。
这也是调侃,他如果真地想要糊口,自然也不会辞去在大学里面职务,在大学里面教书,总比开大货车更容易糊口。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因为深空帮他出版小说,并且做了宣传,恐怕如今的他,生活还是潦倒,完全靠妻子工作养家。
深空帮忙再次出版《黄金时代》,让王晓波在国内挣了不小的名气,他的书虽然比不上于东他们畅销,但也算是卖得不错,正版的卖了有十来万册,盗版的就不好说了。
《黄金时代》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人觉得他写得太直白,把他的书跟情色书划到一类,但是跟《废都》等书比,又不太一样。
学术界研究王晓波的比较少,不过很多年轻人很喜欢的他的文章,因为有趣。
以王晓波的性格,大家生活在一起,或许会觉得别扭,但如果只是对酌谈心,却又十分舒服。
王晓波讲话散散漫漫的,三不五时冒出一句有意思的话,引得大家发笑。
他也爱喝酒,但是喝得不是特别热闹,就端着杯子,隔一会儿端着喝一口。
喝到一半的时候,王晓波看着杯子里面的五粮液,咧嘴笑道:“我开了这么久的车过来,倒是一点都没有亏,在燕京的时候,跟谁那里都喝不到这酒。上次刘新武来找我,我们俩也是找了个馆子,一瓶二锅头聊到了十一点多。”
“你还认识刘新武?”毕飞雨惊异道。
刘新武是文坛老前辈,伤痕文学开创人,之前还做过《人民文学》的主编,不管是年纪还是经历,怎么看,他们俩都不太像有交集的。
王晓波的嘴再次咧开了,“上个月刚认识。”
看王晓波咧嘴,莫言笑了笑,初见王晓波的时候,会觉得有点丑,他的长相确实不讨喜,特别是咧嘴的时候,露出两排大牙,实在不太雅观。
但是见得多了,又觉得有些可爱。
没等于东他们问,王晓波主动解释,原来刘新武是在书店看到了王晓波的《黄金年代》,觉得写得实在是好,就辗转着打听王晓波的联系方式,最终还真让他给找着了。
莫言点点头,说,“确实写得好。”
“我也觉得写得好。”王晓波自己也说,“要是不觉得好,我也不会写出来。所以一旦我写出来,即便别人觉得不好,我自己也应该觉得好。但是,有时候也觉得不好,总是不可避免的。”
这话听起来很矛盾,但是很有意思,大概人就是这样矛盾的。
其实王晓波今年应该有一部电影要上映的,是他跟张园共同编剧的《东宫西宫》,只不过讲的是同性恋,题材敏感,没能在国内上映。
对此他有些怨言,却没有完全表达。
又喝了会,于东忽然问:“你这次到金陵来到底干嘛来的?”
谷</span>这话于东已经问了王晓波三次了,每次王晓波都回答说:就是来看看。
但是怎么看,他都不像只是来看看这么简单。
这会儿王晓波喝得也有些上头,便不再回答“就是来看看”了,而是开始说起了自己此行的真实意图,“我其实这次来,是带着任务来的。”
“什么任务?”毕飞雨好奇道,其他几个人也都伸着头。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他们伸头,王晓波就忍不住往回缩了缩,“跟你们关系不大,我有个外甥,叫姚永,清华的学生,今年大四了,在机电系,特别喜欢搞音乐,天天留个长发……”
可能想到自己头发也不短,王晓波拿手比划起来:“比我这头发长,中分,从背后看不出来是个男学生。”
“这小子白天上课,晚上弹吉他,忙得没时间睡觉。”
听到这里,余桦笑道:“那还不错,至少没有白天睡觉,晚上弹吉他。”
“那更完蛋,他还组了个乐队,叫泡沫。他爸妈就觉得不靠谱,认为他干的事情就是泡沫,但是他们在国外,又劝不了,只能使唤我了。”
说到这里,于东他们还是没明白。
“他不是在清华上学么,你去清华劝他就是了,难不成,清华什么时候迁到金陵来了?”
“听我继续说,本来我是要去清华找他的,不过去找了一圈没找到人,打听之后才知道,他跑到金陵来见网友了。”
“网友?”
“嗯,网友,说他平时喜欢玩bbs,一开始玩水木bbs,后来觉得不过瘾,又去玩深空论坛,遇到了音乐知己,人家是金陵的,他就飞奔了过来。”
莫言笑道:“绕来绕去,还是跟深空有关。”
于东问:“你知道他那个网友住哪儿?”
“问清楚了,就是你们学校的。”
“我们学校的?”于东有些意外,“这么巧?那你怎么不跟我说,跟我说了,我好帮你忙啊。”
“家丑不可外扬。”
“你还在乎这个?”于东更意外了。
“我不在乎,我怕我外甥在乎,年轻人,爱面子,要是他见网友的事情被你们都知道了,肯定不好意思。”
“那这事你准备怎么办?找到他,然后把他抓回去?”
王晓波摇摇头,“他一个成年人,我能抓得回去么?再说了,法律也不允许。”
“那你准备怎么办?”
王晓波想了想,说,“那当然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哦。”于东点点头,为王晓波总结道:“就是给他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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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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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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