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溯流文艺时代小说>第三三五章 很有野心
  第二天早上,于东醒的时候,莫言就已经走了。

  他总共就两天假,这已经算是超时了。不过他虽然在部队,但身份比较特殊,所以相对要自由一些。

  本来于东他们准备今天一大早就走的,不过昨晚喝得太迟,今天起得晚不说,于东醒了之后发现身上还有酒气,就决定歇到下午再走。

  从燕京到金陵开车不容易,只让姜杰一个人开太危险了。

  等他们回到金艺,已经是周中了。

  到家时,程砚秋正好没课,见他一脸疲惫,贴心地说道:“我去给你烧点水,洗个澡好好睡一觉吧,要不要给你弄点吃的?”

  于东摸了摸肚子,笑道,“还真有点饿了。”

  “那我去给你下碗面,这两天跟我妈学的,呛锅肉丝面。”

  于东点点头,“别下太多,吃多了睡不着。”

  等到于东洗完澡,一碗热腾腾的肉丝面就摆到他的面前。

  程砚秋坐在旁边,拿手托着下巴,看着于东吃面,她很喜欢看于东吃东西。

  认识作家于东,她是从于东的小说开始的,而认识生活中的于东,她则是从看于东吃饭开始的。

  当年于东去蓉城参加银河奖,她鼓起勇气跟了过去,在酒店的餐厅,她跟于东面对面坐着,看着于东吃饭,也是从那个时候,她开始认识生活中的于东。

  于东看着面前的这碗面,还挺意外,刚才程砚秋跟他说这两天学了一碗面,他还没当回事,毕竟妻子的厨艺水平如何他是门清的。

  却没想到面做出来,还挺像模像样。

  连汤带面吸溜了一口,于东感觉浑身舒畅,都说上车的饺子,下车的面,旅途归来能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可谓是人生一大幸事。

  等到于东吃过第一口,程砚秋问,“怎么样?”

  于东竖起两根大拇指,“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程砚秋同志这碗面做出了高水准,值得表扬。这面不软不硬,火候刚好,已经非常难得,更妙的是这肉丝,爽嫩苏弹不说,还非常入味,跟这热腾腾的龙须面配合在一起,简直无可挑剔。”蜀南文学

  “贫嘴。”

  于东哈哈一笑,开始专心对付面前的面,给予厨师最好的回报就是把他们做出来的食物吃得干干净净。

  面吃完之后,他反而睡不着觉了,跟程砚秋靠在沙发上看了会儿电视,享受二人世界。

  ……

  第二天上午,于东跑去跟吴常新打招呼的时候,吴常新表现得些惊讶。

  “我刚看到关于你的新闻,正担心你有没有事,没想到你倒回来了。”

  “我的新闻?”于东疑惑道。

  “嗯。”吴常新把手上的报纸递给于东,“你自己看看。”

  于东接过报纸看了看,随后不禁笑出声来。

  是关于他们在燕大参加座谈会的新闻,不过新闻并没有对座谈会上说的内容进行多少报道,更多的是在说于东“差点遇害”的事情。

  新闻上说,于东在参加座谈会的现场发生意外,礼堂顶棚掉落“巨物”,差点砸中于东。

  报道中的用词有些耸人听闻,把当时的事情夸大了很多。

  “其实没这么凶险,只不过是顶棚掉下来的一点土块,谈不上巨物,我估计砸到我也未必能够砸出事情来。再说也没砸到我,算是有惊无险。”

  虽然于东这样解释,不过吴常新还是皱眉道,“这只是幸运而已,顶棚有土块脱落不是什么小事情,这次没砸到你,后面也可能砸到别人,燕大那边应该重视起来。”

  “我走的时候,吴书青校长也说一定会修葺。”

  吴常新笑着摇头,“我看这次的新闻出来之后,恐怕随便修修是不行了,他们燕大的礼堂本来就有些破落,按理说是要换个新的了。”

  “嗐,谁不想换新的,一个礼堂要花不少钱,他们燕大虽然经费多,但是花钱的地方也多,想拿钱出来修个礼堂可不容易。”

  “是不太容易……”吴常新摆摆手,“算了,他们学校的事情咱们就别操心了,幸好你没事,不然我可是要撵到燕大去要说法的。不论是你还是余桦他们,可都是咱们金艺的宝贝。”

  ……

  礼堂顶棚落物的事情发生之后,吴书青迅速做出响应,找人来修了顶棚。

  其实他也想盖个新礼堂,不过正如于东所说的那样,盖个新礼堂花费巨大,燕大现在可挤不出来。

  不过这边礼堂的顶棚还没修好呢,上面就有个领导派人过来问了这事,一听学校只是修一修了事,便不乐意了。

  领导说这次正好是两岸中国文学座谈会出了事情,而且还差点把于东给砸死,社会影响非常不好,不如就重新盖一个好了。而且燕大过几年要百年校庆了,确实也需要有个新面貌。

  一听领导这话,吴书青只能哭穷。

  听吴书青哭穷,领导也表示理解,说是要牵头把这事情给他们办掉。

  很快,这位领导就牵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香江燕大之友有限公司、香江英皇集团等多方捐资,筹划建造一个新的大礼堂。

  事情还没办完,新闻就已经出来了。

  燕大的学生听到这个消息,自然皆是欢欣鼓舞,有人还开玩笑说,大饭堂顶棚的土块冲于东这么一砸,给砸出来一个新的大礼堂。

  ……

  第二周周三晚上,于东他们几家在聚餐的时候,余桦还在跟于东开玩笑:“你这次过去要小心看看楼顶,说不定上沪的土块听到了这则消息后,不甘落后,也瞄准你来这么一下。”

  因为明天于东跟程砚秋要赶去上沪参加红星小学的活动,所以余桦才开了这个玩笑。

  毕飞雨笑着说道,“这事好办,去的时候戴个头盔,就算真有土块砸下来,也没事。”

  于东看了眼两人,“多谢你们关心。”

  余桦哈哈一笑,“应该的。”

  于东见余桦打蛇上棍的样子,无奈撇了撇嘴,又问一旁的阮小虎,“你明天跟不跟我一起去上沪?”

  问阮小虎去不去上沪,是因为前两天于东跟家里打电话的时候,母亲问起了小虎,所以他才这么问了一句,也没有其他所指。

  却没想到小虎的脸忽然就红了起来,“不了,老师。”

  于东见他脸红,正感觉有些奇怪,又忽然想起了夏天在《不能和陌生人》剧组见到的那个女孩,便大概猜到阮小虎为什么是这个反应了。

  他笑着说道,“那行,以后有时间你自己过去。”

  阮小虎知道被老师猜破心思,点了点头也不说话,疯狂地往嘴里扒饭。

  其实阮小虎跟那个女孩的事情,余桦他们也多多少少知道一些。

  之前余桦去阮小虎宿舍找他的时候,见他正在回信,虽然不知道信是谁寄的,不过当时看阮小虎的反应,余桦就猜测应该是个女孩子。

  后来他们去读诗会的时候,也听到导演专业的学生聊到夏天进剧组的事情,知道有个上戏的女学生特别喜欢跟在阮小虎身边。

  余桦他们对阮小虎的生活还是挺关心的,不过也不好多干预,所以平时很少去问他,今天晚上正好聊到这事,陈红就笑着多说了一句,“小虎,感情的事情,你首先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想要什么之后,不管做了什么选择都要主动一点,干脆一点。”

  付静点点头表示同意,“就是,表达心意一定要直接一点。你看看你飞雨哥……”

  毕飞雨立马有意见了,“这不对吧,小虎是于东的学生,他叫我哥,那我叫于东什么?”

  “切,那有什么,我看金艺的这些学生不都叫于东东哥么?”

  “那小虎能跟他们一样么?”

  付静拿他没办法,“行行行,你是他飞雨老师,行了吧?”

  “那还差不多。”

  付静翻了个白眼,又对阮小虎说,“你飞雨老师当年追求我的时候,也采用的是闪电战,他知道自己喜欢我之后,直接就跟我说了,非常干脆。”

  毕飞雨点头,“对,你付静师娘当时更干脆,我一说,她就同意了。”

  此话一出,付静的白眼又翻了上去。

  余桦在一旁摆手说道,“也不是,小年轻嘛,表达上肯定要含蓄一点。我上学的时候,哪有人说什么喜欢你之类的,都是拐弯抹角的。那时候我们班有个女生,是管理图书室的,有一天给我传来一个纸条,那纸条折了不知道多少层,我花了好久功夫才拆开,当时拆开后我有些失望,因为纸条里面写的就是我之前还的书有些小磨损,她警告我说这次饶了我,下次再犯就不轻饶我了。后来我才反应过来,她其实是有些那方面意思。”

  等余桦把这话说完,付静旁边的陈红也把白眼翻了起来。

  面对他们的关心,阮小虎咽了口饭,呲牙笑道,“老师们,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

  第二天,阮小虎就跟于东他们的车去了上沪。

  到上沪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钟,于东跟程砚秋直接去了上沪作协那边,阮小虎则跑去了上戏。

  这次于东到上沪来,不仅仅为了红星小学这一件事情,还为了给《收获》送稿子。

  他那部写上沪的小说已经完稿,名为《人群》,本来于东要起名《上沪人群》,后来程砚秋看了,觉得上沪两个字可以去掉,就改成了《人群》。

  人群者,平民也,这部小说没有出现任何一个史诗级的大人物,全都是市井小民,专注的也不是什么波澜壮阔的故事,而是这些人的一颦一笑,琐碎生活。

  两人到了作协之后,先去找了王安意,之前王安意听说于东他们要来,就约好见面的。

  见到于东他们,王安意非常热情,等到请他们坐下之后,就笑着说道,“上半年我才往金陵送了稿,下半年你就来了上沪。”

  她说的是《长恨歌》,这部小说没在《收获》发表,而是选择了《钟山》。

  王安意去金陵不仅仅为了送稿,她如今跟于东他们联系密切,因为她也签了深空公司,有时候时候会去金陵那边跟深空公司接洽一些事情。

  “我主要也是想回来看看,一会儿等事情办完了,我还要去《萌芽》那边走走。”

  “这是好事呀,不仅仅你要经常回来,也要多带砚秋回来才是。上次你们结婚,人实在太多了,我们都没有好好聊聊。上次典礼上看到砚秋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因为化了妆才那么漂亮,现在看来,反而是那些脂粉妨碍了砚秋的气质。”

  “还是大姐会夸人啊。”于东笑道。

  程砚秋点头,“王老师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哎呦,哎呦,砚秋你别叫我王老师了,跟于东一样叫我大姐吧,亲切。我跟他第一次见面还是在苏桐那里,那时候他比现在还嫩,现在成了家,成熟了不少。”

  王安意是个颜控,他看到于东跟程砚秋两个坐在一起就感觉高兴。而且相对于看英俊的男人,她还更喜欢看漂亮的女子,所以她对程砚秋非常热情。

  后来于东去《收获》那边送稿子,王安意还把程砚秋留了下来,让于东一个人去,“你送稿子带她干什么,李晓林他们看稿子肯定要很长时间的,不如让她在我这,我陪陪她。”

  听王安意这么说,于东也就点头同意了,只身去了《收获》那边。

  因为是提前约好的,李晓林跟程永兴刚看到于东就伸手问他要稿子,“别耽误时间了,咱们直接开始吧。”

  于东把稿子给了他们后,也不客气,在办公室里给自己泡了杯茶,然后顺手在办公室里找了一期《收获》,边看边等。

  李晓林刚看了没几分钟,就抬头看向于东,“这部小说,你有点野心啊。”

  随后没等于东回答,她又低头看稿子去了。

  反而是旁边的程永兴点头,“确实有些野心。”

  虽然他们没有具体说,但是于东知道他们说的野心指的是小说里用到的叙述语言。

  李晓林跟程永兴都是懂行的人,只用看一点,就能看得出来于东使用了改过的上沪方言,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创新,所以他们才说于东这部小说很有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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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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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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