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刘红军杨秋雁>第152章双熊仓子
  “过几天吧,这山里,沙半鸡多的是,到时候让你吃个过瘾。”刘红军笑道。

  沙半鸡也叫山鹑、斑翅、树鸡儿。

  也是野鸡的一种,能飞,但是飞不远就会落下来。

  “对了,你跟着我进山打围,你大哥二哥他们没意见?”刘红军又想起一件事,笑着问道。

  “能有啥意见?

  我说了,我盖房子,说媳妇的彩礼,全都不用家里出钱,我还会往家里交一份钱。

  他们两个高兴还来不及呢!”石头撇撇嘴道。

  石头的爹,刘红军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他。

  想不明白,他的脑子是怎么想的,把手艺传给老大,不传老二老三,却又想着让老二老三养老。

  父母的偏爱,尤其是极度偏爱某个子女的时候,并不能教育好这个子女,反而会让这个子女变的自私自利。

  长大之后,想让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养老,那就是一个玩笑。

  所以,后世的时候,石头的大哥,学了酿酒的手艺,反过来就把年迈的父母赶出家门,美其名曰,父母是三个人的,他已经养了十多年,后面该两个弟弟养老了。

  这他娘的简直就不是人话。

  前面那十多年,石头的父母都还年轻,能够帮着家里干活,石头的爹还能帮着酿酒,石头的娘还能帮着看孩子。

  孩子大了,人老的干不动活了,把人给赶出来了。

  然后,石头的爹娘又跑去找老二老三养老。

  石头的二哥直接翻脸,就是不养老,爱上哪告,上哪告去。

  倒是,石头别看现在性子有些跳脱,但为人很善良。

  最后,是石头把爹娘接回家,养老送终。

  说石头傻也好,说他愚孝也罢。

  刘红军愿意带着石头打猎,自然也是因为后世听说了石头的事情。

  这样一个人,和他搭伙计,不用担心他背后算计你。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这就是,都消耗老好人傻,但是都想和老好人做朋友。

  一边聊天一边赶路,两个人终于和钱胜利汇合。

  “好家伙,又活捉一头马鹿。

  红军,你老丈人见了,还不得乐开花啊?

  回头嫁妆得翻一倍才行。”看到刘红军和石头牵着一头马鹿回来,钱胜利笑着调侃道。

  “嗯,嫁妆的事,得胜利大哥你去说啊!

  我这当女婿的,哪能和老丈人说这事啊?”刘红军也和钱胜利说笑着。

  “行,回去我就和你老丈人说去!”钱胜利大笑着说道。

  把大个子拴到爬犁上,把背囊扔到爬犁上,人爬上去,靠着背囊坐下。

  “架!”钱胜利也没有多说话,直接挥鞭驱赶骡子往前走。

  耽误的时间有点长,钱胜利赶着爬犁往前赶路,频繁的挥舞着鞭子。

  熊仓子基本上都在远离村庄的深山中。

  太平沟就在张广才岭里,张广才岭总面积2.85万平方公里,光是森林覆盖面积就足有203万公顷。

  虽然太平沟林场只占了整个张广才岭的一小部分,但是面积依然非常大。

  整个太平沟林场的采伐区,也有三百多平方公里。

  这么大的面积,根本不用担心找不到猎物。

  更何况,刘红军他们的狩猎区域,可不仅仅限于太平沟林场的采伐区,而是整个张广才岭。

  进了深山,谁还会在乎什么采伐区,都是哪里猎物多,就去哪里。

  在山路上,跑了大约两个多小时,临近中午的时候,才赶到目的地。

  “吁!”钱胜利一勒缰绳,停下骡子。

  指着远处一个小山岗上的一片松树林子说道:“就在这个林子里。”

  这里刘红军自然认识,这里应该是裤裆沟的区域,已经离开了太平沟的区域。

  或者说,是裤裆沟和太平沟的交界地。

  再往东北一点,就到了七峰山林场的采伐区。

  刘红军跳下爬犁,活动了一下身体。

  钱胜利把骡子拴到路边的一棵野核桃树上。

  一行四人带着狗子爬上山岗。

  钱胜利对熊仓子的记忆,可比刘红军清晰很多。

  都不用分开寻找,直接就带着刘红军找到了藏有熊瞎子的那棵巨大的红松。

  这是一棵足有两抱粗细的古老红松树,在距离地面一米左右的地方,有一个水缸大小的树洞。

  树洞的上方挂着冰霜。

  不用刘红军吩咐,大山和石头,已经去找短木棍。

  “胜利大哥,这冰霜有些厚,闹不好这是一个双熊仓子。”刘红军观察着树洞上方的冰霜,开口说道。

  “嗯!真有可能是双熊仓子。”钱胜利认可的点点头。

  双熊仓子就是指树洞里生活着两只熊瞎子。

  熊崽子在出生之后,第一年都是跟着母熊一起冬眠的,直到第二年,才会和母熊分开。

  但是,也不一定,如果第二年母熊并没有交配,没有怀孕,那么年轻的熊还是有可能会和母熊一起冬眠。

  所以说,树洞里有两只熊瞎子这个很正常,甚至可能会有三只,四只熊瞎子一起冬眠的情况。

  “大山,石头,你们找两根长一点的木根,要三米左右的。”刘红军对拿着短木棍过来的大山和石头吩咐道。

  “嗯呐!”大山和石头答应一声。

  刘红军则带着钱胜利开始清理周围的积雪,然后找来枯木点燃篝火堆。

  不多大一会功夫,大山和石头一人拿着一根手臂粗细的长木棍来到刘红军身边。

  “今天掏熊仓子,要换一个办法。

  这树洞的洞口有些大,熊瞎子进出会很容易。

  原来的办法容易失手。

  所以,你们先用木棍挡住洞口,限制熊瞎子的出入,然后在敲树洞,叫醒熊瞎子。”刘红军交代着掏熊仓子的办法。

  “嗯呐!”大山和石头点点头。

  “胜利大哥,你在这个位置,第一枪还是打肩膀,等熊瞎子爬出来之后,再打头。”刘红军又对钱胜利交代道。

  “放心吧!咱也不是第一次掏熊仓子了,出不了岔子!”钱胜利拍着胸脯自信的笑道。

  “如果失手,就围着篝火堆跑,其他的交给我。”刘红军却是没有钱胜利那么自信。

  不管是掏熊仓子,还是打野猪,都要未谋胜先谋败。

  有经验的老猎人,都是先把后路安排好,才开始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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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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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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