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不了老些钱,一个人也就几毛钱,你们要是住个单间,也就两三块钱的事。”刘红军见成功歪楼,笑着回答道。
“唉呀妈呀!两三块钱?花这老些钱呢?
那我可不去了,我可没那么烧包,有这老些钱,我能买好几斤肉了。”询问价格的妇女,一听两三块钱,立马拍着手喊道。
“吃肉啥时候不能吃啊?进县城住一晚,逛逛县城,长见识啊!”刘红军笑道。
“哪也不去,两三块钱,买肉够我家吃一个月的。”
“红军,你这拿筐子干啥去?”
“我去老院子,看看我那菜地,老些天没去看看了,顺便摘点菜回家。”
“那你快去吧!”
应付完几个妇女,刘红军赶紧拿着筐子离开。
这些妇女,一个个都闲的五脊六兽的,真要是和她们聊起来,一天啥活都不用干,你就唠吧,保证不让话题掉地上。
打开老院子的门,刘红军走进去。
刘红军刚刚走进后院,就听到一阵扑棱棱的声音。
顺着声音看去,就看到两只野鸡,从后院飞起来,飞出院子。
靠!
两天没来,这野鸡居然飞院子里觅食了,这要是有个十天半个月不来,还不得在后院里做窝啊。
野鸡的繁殖能力很强,对环境的适应性也很强,基本上很难灭绝它们。
不过,现在比早年间,野鸡的数量也确实少了不少。
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进锅台里,这个还真不算是太夸张。
瓢舀鱼,就算是现在,也能做到瓢舀鱼,河沟子里鱼很多,只是大家都不太喜欢吃(鱼没有调料,不好吃,还费油)。
至于野鸡飞进锅台里,这个稍微夸张了一点,刘红军小时候,野鸡很多,冬天经常能从柴火堆里捡到野鸡。
冬天,野鸡经常会躲进麦秸剁里,在麦秸剁里掏个洞,在里面取暖。
晚上,拿着手电,过去一掏一个准。
另外,屯子周围的草丛里,田地里,麦场里,都有野鸡的身影,甚至有些时候,野鸡还会飞进住户家里,和家养的鸡抢食吃。
你要是不赶它走,它都敢跟着家养的老母鸡一块作息,有时候还会给你留下几颗野鸡蛋,充当伙食费。
野鸡飞进后院,只是一个小插曲。
刘红军很快就收拾心情,查看了一下自己的菜园子。
拿着锄头,把菜园子里的草锄一锄。
野草这东西,怎么锄都锄不干净,过一点时间,就会长出来。
其实,东北这边,很多人家的菜园子里,草都长的很茂盛,都懒得去锄。
反正菜园子够大,种的菜总够吃的。
也就懒得去锄,让杂草和蔬菜一块生长。
刘红军也是闲的没事,把锄地当作一种娱乐,才会隔三岔五的就锄地除草。
锄完草,刘红军看了一下,不需要浇水,这才摘了一些蔬菜,装进筐子里。
现在已经是六月下旬,在外面种的黄瓜,洋柿子,还有洋茄子,都可以吃了,刘红军都摘了一些,还有小白菜也摘了一些。
这才扛着筐子,出了老院子,关上门回家。
“红军,又过来收拾你的菜园子?”
“是啊!”
“你种的菜真好,这小白菜真水灵。还有这黄瓜,粉嫩带刺。”
“嫂子,这个时候的蔬菜不都这样?你拿点回家吃去?”刘红军客套道。
“我家有,家里也种了不少,就是没你家长的好。”
“·······”刘红军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话题。
总不能说,你要是少在街上唠会嗑,多到菜园子里除除草,也能长这么好。
只是这话不能说,说出来有点打脸。
“嫂子,拿根黄瓜尝尝,看看我家的黄瓜好不好吃。”刘红军拿起一根黄瓜,递给对方。
“你家这黄瓜,又粗又长,顶花带刺,看着就好吃。”对方也没有客气,接过黄瓜,在身上擦了擦,直接放嘴里,咬了一口。
完了又补充了一句,“嗯!好吃,又嫩又脆,还有股香甜味。”
“我都是用咱们屯子里古井的水浇地,可能和这个有关系吧!嫂子喜欢吃,就多拿几根。”刘红军又拿出几根黄瓜塞给对方。
“你这,太客气了!”妇女嘴上说着不要,但是手里的动作,可是一点不客气,直接接了过来。
其实,很正常,刘红军拿着蔬菜出来,这妇女拦住刘红军,本身就是奔着他的菜来的。
虽然家里种了,可是正应了那句老俗语,自家的肉不香,人家的菜有味。
所以,还是别人种的菜更好吃。
刘红军送完黄瓜之后,就扛着箱子,往家走。
他刚才除草,说起来好像很短,实际上马上就快到中午了。
一路上,又遇到好几个人和他打招呼,刘红军也没有小气,又送出去不少蔬菜。
刚才摘菜的时候,刘红军就想到了这种结果,所以才会拿着筐子来摘菜,多摘了不少,就是为了应付这个时刻。
农村这种情况,很平常,我吃你棵菜,你吃我个瓜的,都不叫事。
回到家里,杨秋雁已经开始准备午饭。
“红军哥,你回来了?”
“嗯!我摘了一些菜,中午你看着做饭吧!”刘红军把筐子放到厨房门口。
“这黄瓜长的真好!
洋柿子也能吃了?”杨秋雁看着筐子里的蔬菜,欢快的说道。
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一个洋柿子,用手擦了擦,直接开吃。
这些蔬菜,都是纯天然的,没有农药,也没有用化肥,榆树屯在深山里,也没有其他的污染,根本不用洗,直接吃就行。
“知道你喜欢吃洋柿子,所以我多种了一些,这些洋柿子我是在暖棚里育的苗,所以比其他人家熟的早。”刘红军笑着说道。
“红军哥,你真好!”杨秋雁甜甜的对着刘红军一笑。
“哈哈,给你种洋柿子,就叫好啊?”刘红军搂住杨秋雁的腰,哈哈大笑着问道。
“那当然了,你记得我喜欢吃洋柿子,才会特意多种了洋柿子。”杨秋雁靠在刘红军怀里,开心的吃着洋柿子,满脸都是甜蜜。
洋柿子很甜,杨秋雁的心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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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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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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