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娘!”杨秋雁看到爹娘,赶紧跳下马车,一下扑到杨母怀里。
“杨叔,婶。”刘红军拎着四色礼,也跟着跳下马车。
这个年代,并不像后世那样,结婚之后,喊女方的父母爹娘,而是继续喊叔/大爷,婶/大娘,也有直接喊老丈人、丈母娘的。
不过,这个比较少,一般还是喊叔/大爷,婶/大娘,这样的称呼。
“红军来了,快屋里坐。”杨广福笑着招呼刘红军进屋。
新姑爷上门,杨家非常的热情,把刘红军让到首位上。
这可是普通人,一辈子难得的一次坐上席主宾位置的的机会。
“红军,雁子在家最小,被我们给惯坏了,以后你多担当着点。”杨广福对刘红军说道。
这是应有之意,新媳妇回门子,老丈人大多都会说这么一番话。
“杨叔,我和秋雁是青梅竹马,不说两小无猜,那也是情投意合。
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好好团结,和和睦睦,家里有什么事,商量着来,把小日子过好。”刘红军赶紧承诺道。
“嗯!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把雁子交给你,我还是放心的。”杨广福笑着点点头。
又说了几句场面上的话,才又说起其他的事情。
“红军,你这也结婚了,总不能还是和以前一样,光靠进山打猎采药为生吧?”
“杨叔,我当初要下北山坡就已经考虑好了。
进山采药打猎,这个肯定还会去,不过那个以后不会是主业。
我准备,好好的把北山坡拾掇出来,山上种上水果,养上一些鸡鸭鹅,再养上几十箱蜜蜂。
山下的洼地,我想着挖出来,当做鱼塘,在里面养点鱼。
如此,一年下来,基本上就不差吃喝。
然后再开着卫生室,自己再泡点药酒对外卖,日子不会差的。”刘红军把自己未来的规划,大体说了一遍。
“嗯,你能这么想就好!
你虽然被称为太平沟最厉害的小刘炮,可是这大山里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以后,就在附近的山里转转,千万别往深山里面去。”杨广福交代道。
以前杨广福不说,那时候,刘红军还没和杨秋雁结婚,现在不一样,刘红军已经正式成为了他的女婿,有些话,他必须要交代。
进山打围,看似来钱很快,但是里面的风险,杨广福比谁都清楚。
屯子里的那些寡妇,有三分之二,她们的男人都是猎人。
“嗯,杨叔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刘红军点头应道。
对于老丈人的担心,刘红军心里清楚,他对自己的本事有着足够信心。
这不是自大,而是后世他在南方大山里磨砺出来的一身本事。
要论危险程度,南方的大山可比北方的大山危险好几倍。
“胜利想当养猪合作社的社长,说你支持他。”
“嗯!胜利大哥年龄大了,进山打围,也不是个长远伙计,当养猪合作社的社长,也是个好出路。
胜利大哥这人做事还行,所以我支持他当社长。”刘红军点头道。
养猪合作社,刘红军出资一万,是除了大队部之外,最大的个人股东,所以他的话,有着很重的分量。
“嗯!你说的也对,我和老董商量一下,就让他当这个社长吧。”杨广福点头道。蜀南文学
说完,又提醒了一句,“还有几个小队长,也都想着当这个社长,估计都会去找你。”
“其实,咱们生产队,也不是只有养猪合作社,未来还可以成立其他的合作社。
那些小队长,如果有想法,可以去担任其他合作社的社长。
反正,不管如何,生产队占着最大的股份,哪个合作社干的不行,到时候直接换人。”刘红军毫不在意的说道。
对于那些合作社,刘红军可以出钱入股,到时候好分红,但是他肯定不会去当什么社长,去操心费力。
“你说的对,等先把养猪合作社做起来,咱们再考虑成立其他的合作社。
路要一步一步走。”杨广福满意的说道。
“杨叔说的对,现在养猪合作社刚刚成立,还没什么成绩,说其他的还早。
等明年有了成绩再说其他的。”
“胜利和我说起,今年冬天先收购母猪的事,这件事你怎么看?”杨广福又说起另外一件事。
“这个我知道,咱们养猪合作社最大的困难就是猪崽。
咱们不是养一头两头,从供销社或者从其他屯子里购买,根本不足以解决咱们缺少的猪崽。
终究还得自己培育才行。
所以,我才建议,趁着冬天天冷,咱们出面把那些分到农户的母猪收回来,当育种猪。”刘红军笑道。
“嗯!你说的不错,不过既然要收母猪,那么咱们这个集资,就要抓紧时间落实了。”杨广福点点头,说了一句。
刘红军这才明白,自己这老丈人说了这大半天,是在提醒自己,该交钱了。
养猪合作社已经成立,很多人也都认购了养猪合作社的股份,但是目前大家都还没有交钱。
“是啊,不交钱,一切都是假的,只要交了钱,养猪合作社的事,才算是落到实处。
杨叔,等后天,我出去一趟,把家里那些鹿角胶卖了,回来就把认购股份的钱交到队里。”刘红军承诺道。
“也不用着急,我就是提醒你一句,你要是手里钱不凑手,我这里还有一些。”
“谢谢杨叔,钱我这边还能凑出来。
我只要把鹿角胶卖了,就能凑够认购股份的钱。”刘红军笑道。
刘红军现在手里确实没有那么多钱,这是因为他们打的那些熊胆都没有往外卖。
要是把手里的熊胆,人参,鹿角胶全都卖了,别说一万,就是两三万,他也能轻松拿出来。
翁婿两个又聊了一会,董书记和苏有财、钱胜利、妇女主任都被请了过来。
今天他们四个是陪客。
客人自然是刘红军这个新女婿。
众人凑在一起,自然又说起关于养猪合作社的事情,又聊了一会,大舅哥过来通知,可以入席了。
刘红军被让到主宾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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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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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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