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进山有什么意思,我还要和我宝贝孙女玩!”老爹直接拒绝道。
这段时间,大雪越来越喜欢爷爷了,爷爷比爸爸更好,她做什么都不生气,她说什么,爷爷都想办法满足。
“行吧,您不去,我去找大山和石头。”刘红军笑着说道。
“去吧,去吧!一天天的啥事也不干!”老爹嫌弃的摆摆手,嫌刘红军打搅了他和孙女玩耍。
晚上,刘红军拿了一些香蕉,来到大山家里。
“红军哥来了!”
“大山,弟妹,你们吃了吗?”刘红军随手把香蕉放到炕上。
“刚吃完!
红军哥,你来就来,咋还拿东西,快拿回去,给大侄女吃。”大山媳妇看到香蕉,连忙说道。
“这是给我大侄子拿的,昨天我大嫂过来,给送过来的。
给你们送几根过来,热一热给我大侄子吃。”刘红军笑道。
“红军哥,你有事?”
“看看你后天有没有空。”
“有空!”
“有空,咱们进山一趟,挖点天麻去!”刘红军笑道。
“行啊,我还想着明天去找你,商量进山的事呢!”大山憨笑着说道。
“这一冬天,都没什么进账,进山去挖点天麻,也是个进项!”刘红军笑着说道。
这话主要是说给大山媳妇听的,他们不是进山去玩,是去挖天麻,赚钱的。
“红军哥,我算是明白了,你就会忽悠人!”大山媳妇笑着说道。
“弟妹,我咋忽悠人了?”刘红军问道。
“你当初和我说,等我生完孩子,就带我们进山。
我现在才想明白,你是算准了,我们生了孩子,就再也没有功夫跟你们进山!
你当初是不是也这么忽悠嫂子的?”大山媳妇不满的说道。
“哈哈!我这可不是忽悠,我说话算话,后天你要是愿意跟着进山,我一定带你去!”刘红军自然不会承认,只是大笑着说道。
“哼,你就是忽悠,你算准了,我们现在为了照顾孩子,根本没办法进山。”大山媳妇哼了一声道。
“弟妹,不着急,现在孩子还小,等孩子再大大,上了育红班,我就带你们进山。
放心,这大山里好东西多的是,我们挖不完的!”刘红军笑着安慰道。
大山媳妇想想也是,也不再抗议。
其实,就像她说的,现在让她们进山,她们也没心思进山,进山什么的,哪有孩子重要。
女人就这样,一旦有了孩子,心思就都放在了孩子身上。
离开大山家,刘红军又来到石头家里,同样给石头的孩子带了几根香蕉。
香蕉在这个年代,尤其是在东北,绝对的稀罕物。
别说几根香蕉,就是拿着一根香蕉上门,都不会有人嫌礼薄。
把后天进山的事情和石头说了一遍,石头自然也是满口答应。
大山和石头的地都交给了他们家里,他们不用种地,自然也不用忙春耕。
如果不跟着刘红军进山,石头他们就要被父母叫回去帮忙春耕。
一天下来,累的要死,还没一点好处。
还不如跟着进山,多少是个进项。
约好时间之后,刘红军就回了家。
转眼就到了周日的早上。
一早,大山和石头就赶着马车过来找刘红军。
三个人汇合之后,赶着马车出了村西口。
之所以没有叫钱胜利,是因为他现在没时间,屯子里正在春耕,他这个村长必须要在村里守着。
先去了一趟养猪场,刘红军把马骑上,和大山石头一起进山。
这马闲了一个冬天了,也就这几天,山路上的雪化了,大山和石头才开始骑着马上下班,顺便溜溜马。
让它们活动活动。
不知道,被那些牧民看到刘红军他们用骑乘马拉车,会不会心疼。
反正,刘红军他们不心疼。
马不就是用来拉车的,拉车又不会伤到马,那种喊着骑乘马不能拉车的,在刘红军看来就是矫情。
自古以来,马都是骑乘拉车两用的。
这个时候,山路不是很好走,很是泥泞。
就连哮天它们都不愿意跑,老老实实的跟在他身边。
刚出了屯子,天空响起两声鹰啼。
两只巨大的金雕,从空中俯冲下来,在刘红军的上空一个悬停,使劲扇动着翅膀,落在刘红军的肩膀上。
刘红军感觉肩膀一沉。
好家伙,这一个冬天,两只金雕又长大不少,两只金雕,每一只都差不多有十斤重的样子。
刘红军的肩膀已经够宽了,金雕站在他肩膀上,居然有些挤,试了好几次,才站好。
“红军哥,金毛和黑毛都长这么大了!”大山在后面看到金雕,惊喜的说道。
“一岁多了,不缺食物,长的比野生的要快一点。”刘红军笑道。
一路说说笑笑,过了杨木沟,三个人来到一个无名山头。
期间发现了好几次猎物,哮天它们想要去追逐猎物,都被刘红军叫了回来。
今天进山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挖天麻的,如果发现人参,也挖。
这个地方,就是上一次刘红军三人发现天麻和人参的榛树林。
人工种植的榛子树都不高,也不是很粗大,因为人工种植的榛子树,为的就是榛子。
而野生的榛子树则不一样,最高的能有七米多高,有些还很粗。
这边的榛树林都很粗大,普遍都在五米多高,个别有六七米高的。
找地方把马从马车上卸下来,拴到树上。
让它们自由的吃草,又用锅去接了一些泉水回来,给三匹马喂了一些水。
“红军哥,咱们要不要去那个老埯子看看,说不定还能发现棒槌。”大山有些期待的建议道。
“行啊!这件事,就靠大山你了,在这大山里,你运气比我们都好!”刘红军笑道。
说完不等大山开口,又接着说道:“好了,咱们从这边开始挖天麻,这边离那个老埯子也不远,遇到棒槌,咱们就挖,没有咱们就继续挖天麻。
总之,今天的主要目标是天麻。”
“行!听红军哥的,先挖天麻!”大山说着戴上鹿皮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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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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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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