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刘红军杨秋雁>第114章精力旺盛的小狗崽
  大家一起动手,弄了个简易的担架,抬着狼尸,还有死掉的猪,一路返回屯子。

  到了屯子西口的小石桥,遇到了还在这儿等着的周秀芹。

  看到自己养了两年的猪,被野狼给祸祸了,周秀芹那个伤心啊,眼圈都红了。hΤTpS://WWω.sndswx.com/

  这比让野狼咬他一口,还让她心疼。

  不过,周秀芹虽然蛮横,在家里强势,但还比较懂事理,忍着伤心,挤出一丝笑容,对着刘红军道谢。

  “秀芹婶子,你也别伤心了,想开点。

  这也许是一件好事。

  明天找杨叔开个证明,早点把猪拉到山下的集市上,能卖不少钱。

  比卖给供销社可要多不少。”刘红军笑着安慰了一句。

  “这个!”周秀芹愣了一下,好像是这个理。

  卖给供销社,那是任务猪,毛猪的价格,一斤也就三毛到四毛之间。

  但是,被狼咬死了,生产队开了证明,她就可以拉到山下去卖,不要肉票,一斤能卖一块二三毛钱。

  这样算下来,她这头大肥猪,她不仅没有损失钱,反而多赚了不少。

  “红军,还是你脑子活!

  谢谢你,要不是你提醒,我还想不到这件事。

  回头,婶子给你留一大块五花肉。”周秀芹忘记了伤心,满脸欣喜的笑着向刘红军道谢。

  这一次的道谢,真诚了许多。

  “呵呵,不用,不用给我留,我家不缺肉。”刘红军笑着摆了摆手。

  “红军,婶子知道你家不缺肉,可这是婶子的一份心意。”说完又看了看周围一起进山的民兵。

  冲着一众民兵说道:“也谢谢大家了,明天我请大家伙吃杀猪菜!”

  “婶子/嫂子,不用这么客气!”众人推辞着。

  “大家别和我客气,虽然没有了猪血,可是猪肉管够!

  明天晚上都过来,谁也不能不来!”周秀芹很是大气的挥手道。

  周秀芹能够在赵家当家,靠的可不仅仅是力气大,还有周秀芹这个人,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邻里街坊的关系都处的很好。

  所以,才会在周秀芹嫁过来之后,慢慢的大家提到赵铁柱,甚至赵铁柱的老爹赵乾坤的时候,都是周秀芹的儿子,周秀芹的男人,秀芹家的。

  很少有人会说赵家如何如何,而是秀芹家如何如何。

  这都代表着屯子里的人,对周秀芹的认可。

  又客套一番之后,周秀芹也没让民兵帮忙把猪送回家,她和儿子赵铁柱,两个人抬着自己家的猪,回了家。

  一众民兵则是抬着野狼给刘红军送回了家。

  刘红军再次感谢,拿出两包烟,给众人让了一圈之后,才把一众民兵送走。

  “红军兄弟,要不要我帮忙,咱们连夜把狼皮剥出来?”钱胜利留了下来,对刘红军说道。

  “行!那就麻烦胜利大哥了!”刘红军也没有客气。

  这狼皮还是抓紧时间剥出来的好,不然今天晚上冻一夜,明天再想剥皮,可就难了。

  刘红军和钱胜利两个人动手,一人一把剥皮刀,把狼倒着吊起来,从狼尾巴的位置开始,先把尾巴到狼脖子以及下颚的皮,划开,然后再在四肢的蹄部沿四周切开,后顺四肢内侧与腹部垂直切开,然后分别把前后肢、头、胸、腹部皮肤剥离。。

  狼头的皮比较麻烦一点,要向狼皮值钱,还必须要小心保护好,不能把狼皮,包括头部的皮毛划破,不然就会大大的影响狼皮的价格。

  刘红军和钱胜利都是经验丰富的猎人,剥皮对他们来说,那都是小菜一碟。

  剥一张狼皮,也就十几二十分钟的事情。

  九只狼,两个人用了不到三个小时,就全部剥完。

  刘红军家,因为他老爹经常进山打猎,需要剥皮,家里有现成木板,把剥好的狼皮撑开。反过来固定在木板上。

  然后用刀子,一点一点的把残留的脂肪组织,刮感觉。

  这样晾几天,等自然风干之后,就是一张完整的,可以拿到山下去售卖的狼皮。

  “胜利大哥,辛苦了,我弄两个菜,咱们喝点?”刘红军道。

  “不用,咱们兄弟之间,说那些不是见外了?

  这都一点了,别忙活了,我回去了!”钱胜利摆摆手,直接走了。

  这都两点多了,刘红军看钱胜利真的不想留下来,也没有继续留客。

  洗漱一番之后,刘红军往炕灶里加了两根木柴,然后上炕睡觉。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刘红军虽然两点多才睡,但是依然早早的起床。

  洗漱清理完肠溶物之后,刘红军开始练拳。

  一套拳练完之后,刘红军额头见汗,打了一盆水,回到屋里,擦拭了一下身体。

  “红军哥!”杨秋雁蹦蹦跳跳的走进来,看到刘红军在屋里擦拭身体,俏脸顿时变得通红。

  虽然昨天玩了吃鸡游戏,但是这猛然看到刘红军赤裸的身体,还是心脏砰砰直跳,俏脸通红。

  “我去做饭!”说完杨秋雁跑进厨房。

  “呵呵!”刘红军轻笑一声,这小丫头还真是可爱。

  他只是光着上身,又不是全身赤裸,这也害羞。

  看来,还是需要调教啊!

  只可惜,杨秋雁现在身上还没干净,只能玩玩吃鸡的游戏。

  如果身上干净了,还可以加入一些其他的游戏。

  比如新鲜的海鲜,刘红军还是很喜欢吃的。

  上一世,自己懂的太少,后来都两个孩子的父亲了,才学习到相关的知识。

  只可惜,那个时候,海鲜虽然依然美味,但是最新鲜的海鲜已经没了。

  刘红军擦洗完身体之后,穿上衣服,出去喂狗。

  刘红军家的狗,都要比别人家的狗更幸福,其他人家的狗,不进山打猎的时候,也就一天两顿,最多能够吃个半饱。

  而刘红军家的狗,一天三顿,都是吃到饱的那种。

  所以,‘梨花’、‘黄忠’这些大狗来到刘红军家里之后,一个个都变得毛皮光亮,身体都比原来强壮了很多。

  六只小狗崽,那个头更是蹭蹭的往上蹿。

  如今才一个多月的小狗崽,比其他人家里的两三个月的小狗崽都大,一个个更是精力旺盛。

  刘红军刚刚把它们放出来,就开始四处乱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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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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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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