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刘红军杨秋雁>第71 章 捡到一头大个子、一条枪,半只熊
  刘红军和大山、石头行走在山脊上,皎白的月光撒在大山上,给整个山林蒙上一层银白色的光辉。

  山脊其实就是山棱,有首诗写过: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可见,只要是大山,就会有棱,这棱,就是天然的山路。

  所以,大山里的人,走山路的时候,一般都会顺着山棱,也就是山脊走。

  此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好在月色比较亮,还能看到路。

  挖人参耽误了太多的时间,这还是刘红军手稳,挖参的速度快,这要是换成一般的把头,挖一苗五品叶最少三四个小时。

  “红军哥!你看那边!”走在最前面的石头,突然指着一侧的山坡喊道。

  刘红军借着月光,看过去,只见一头大个子,正趴在地上,虽然还没有死,但是也已经处于弥留之际。

  “你们两个注意安全,我去看看!”刘红军交代一句,然后跑下山脊,来到大个子身边。

  看到刘红军,大个子只是无力的动了一下,便不再动弹,只是躺在那儿喘着气。

  只是喘气,也是出气多,进气少。

  刘红军抽出侵刀,上前帮助大个子,解决痛苦。

  刚刚刘红军已经查看了大个子的伤势,是猎枪打的,只是没有打中要害,所以被它逃脱了,但是也打中了比较大的血管,所以这大个子是流血过多。

  给大个子放血之后,刘红军看着大个子,有些发愁。

  这个大个子正是王大魁兄弟打的那只。

  当时王二魁专门挑最大的那只打的。

  足有六七百斤。

  就算是刘红军力气大,也做不到扛着六七百斤的大个子走山路。

  最后,刘红军只能把大个子的四条腿给卸了下来,扛不动整个的大个子,四条腿还是没有问题的。

  回到山脊上,石头主动上前,接过两条鹿腿。

  刘红军也没有客气,四条鹿腿确实不好拿,他还要拿着枪。

  三个人又走了三四里路,下了山脊,来到一片谷地,走在最前面的石头,又叫了起来。

  “红军哥,前面又有东西!”

  “好小子,你这眼够贼的!”刘红军笑着说了一句,走过去,拎起躺在地上的猎枪。

  看了一眼,脸色沉了下来。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枪应该是王家兄弟的。

  之前的大个子,应该也是他们的猎物。

  之前的猎物,刘红军收起来,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你进山打猎,让猎物跑了,那猎物就不属于你的,哪怕你已经把猎物打的只剩一口气。

  只要猎物跑了,谁捡到就是谁的。

  这个和溜套子,不是一个概念。

  现在,又发现了王家兄弟的猎枪,刘红军猜测王家兄弟可能遇到了危险。

  可是,黑灯瞎火的,他也没办法寻找。

  关键是,他还带着两个菜鸟。

  能让王家兄弟放弃到手的猎物,甚至连枪都扔了,可见是遇到猛兽。

  “走吧!加快脚步!”刘红军思考了片刻,开口说道。

  “嗯呐!”大山和石头,完全把刘红军当做了主心骨,刘红军说什么就是什么。

  又走了不到二里路,刘红军三人又在山坡上发现了两个背篓。

  一个背篓里放着四个熊掌,熊鼻子,熊波棱盖。

  另外一个背篓里放的则是熊肉。

  这应该也是王家兄弟的收获,只是看分量不太对,这不是一头完整的熊分割出来的肉。

  就在刘红军思考的时候,大山突然开口说话。

  “红军哥,交给我!”大山说完,拎起放着熊掌的背篓,挎在肩膀上,抱在怀里,然后又让石头帮忙把麻袋放到肩膀上。

  原本刘红军没想着把这些东西带回去,这附近有猛兽存在,不适合节外生枝。

  可是,看到大山这么轻松,也不再说什么。

  大山,在普通人里面,也算是天生神力。

  做生产队干活,二百斤的麻袋,能扛起来一路小跑。

  显然,大山和石头也知道事情不对,不自觉的加快的脚步。

  又走了一会,屯子西边的小石桥已经出现的视线里。

  只是,刚刚跨过石桥,就看到屯子里出现一队火把长龙。

  刘红军皱眉,这是出事了?要进山搜山?

  想到这里,刘红军三人又加快了脚步。

  “红军!你们怎么才回来?”迎面就看到领头的钱胜利,钱胜利也看到了他们,连忙开口问道。

  “进山采药,耽误了点时间·········”

  “红军哥!”刘红军还没解释完,杨秋雁就哭着扑了过来,一下扑到他怀里,紧紧抱着他。

  “没事,没事!我就是采药耽误了时间,我得本事你还不知道吗?”刘红军把手里的鹿腿扔到地上,轻轻拍打着杨秋雁的背,安慰道。

  “你啊!可把秋雁给吓坏了,六点多,见你们还不回来,秋雁就急哭了,回家找到杨队长········”钱胜利在旁边解释道。

  刘红军这才明白,原来这支火把队伍,是进山找他的。

  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呢。

  又安慰了杨秋雁好一会,杨秋雁才红着脸从刘红军怀里站起来。

  站在刘红军身边,低着头,也不说话。

  “谢谢父老乡亲,谢谢各位老叔、哥哥们,让你们跟着操心了!

  这个情,我刘红军记下了。”刘红军冲着参加搜山的村民抱拳道谢。蜀南文学

  不管需要不需要,人家能大半夜的出来,参加搜山,这就是一份人情。

  “没啥!”

  “红军啊!以后,可别这么晚回来了,看把你媳妇给急的!”有人开着玩笑道。

  “我就说,红军的本事,怎么可能出事!”

  众人纷纷回应着刘红军。

  “胜利大哥,王大魁他们兄弟四个回来没有?”刘红军拉住钱胜利问道。

  “王大魁,我还真没注意,你们有谁知道,王大魁兄弟,回来没有?”钱胜利摇摇头,然后大声问道。

  “王大魁他们下午就回来了!

  只是,听说遇到了熊罴,好不容易才逃回来!”一个住在王大魁隔壁的村民开口说道。

  “那就好!”刘红军长出了一口气。

  要是王大魁兄弟没有回来,这搜山队正好不用解散,直接进山去找王大魁四兄弟。

  “咋了兄弟?”钱胜利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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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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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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