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草丛,刘红军静静的观察着下面的野猪群。
这应该是之前的大野猪群,走散之后,又返回来的一个小族群。
大约有七八头野猪,其中最大的是一只炮卵子,足有四百多斤。
这个体重,在野猪里面已经是非常大。
那种五六百斤,七八百斤的野猪,还是很少见。
至于说一千斤以上的野猪,那个更少,反正刘红军没有见过,山里的老人说,一千斤以上的野猪,已经成精。
这种成精,可不是神话小说里的变成猪妖之类的成精,而是有了一些神异之处。
动物一旦出现神异,就能被称为精怪。
东北地区广为流传了五家仙,其实就是具有某些神异的精怪。
这个不是封建迷信,也不是神话传说,而是真实存在的。
东北有句童谣叫作:黄鼠狼老了成了精,狐狸老了当仙家。
还有句老话叫作:人老奸、马老滑,兔子老了鹰难拿。
人也是动物,随着年龄的增长,动物会越来越有灵性,最终会出现某些神异。
古代的人,不懂这个,所以遇到有神异的动物,自然就会产生某种崇拜。
而五家仙则是最容易产生神异,而且是人类最容易接触到的五种动物。
扯远了。
刘红军观察了一会,寻找着射击位。
看着猪群里的猪,要么趴在地上晒太阳,要么呼噜、呼噜的寻找着食物。
刘红军继续往前摸,一点一点的往前挪,终于挪到了一棵大橡树下。
这个位置,基本上有四五头野猪都在他的攻击视野中。
刘红军摘下背上的枪,打开保险,举起枪。
突然,刘红军听到身后传来一阵窸窣的动静。
扭头一看,我靠!
一头花楞棒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他身后。
小花楞棒子就是两三个月大小的小猪仔,因为身上有着一道道花纹,所以东北这边管小野猪崽叫作小花楞棒子。
刘红军瞬间,额头冒汗。
刚刚有些大意了,光顾着关注前面的野猪,忽略了自己的身后。
多亏身后出现的只是一个花楞棒子,这哪怕是一只黄毛子,今天都危险了。
顾不得其他的,没有去管身后的花楞棒子,刘红军果断开枪。
砰!
砰!
砰!
刘红军一口气,把弹夹里的十发子弹打完。
身后的花楞棒子,好像被突然响起的枪声吓傻了,呆呆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它不动,不代表刘红军不动。
打完十发子弹之后,刘红军转身弯腰,一把抓住花楞棒子的猪腿,直接把它拎了起来。
嗷嗷!
嗷嗷!
嗷嗷········
花楞棒子发出一阵阵尖锐的嚎叫声。
至于下面的野猪,早已经炸窝,幸存下来的野猪,四散奔逃。
刘红军一只手拎着小花楞棒子,靠在大橡树上。
五六半自动步枪,已经被人背在背上。
也许是听到了猪儿子的叫声,也许是慌不择路,一只母野猪对着刘红军冲了过来。
此时,刘红军已经来不及换弹夹,直接抽出五四手枪。
砰!
砰!
对着老母野猪就是两枪。
老母野猪连叫都没来得及叫,直接一头栽倒在地上。
看看其他野猪,已经跑远,刘红军这才收起手枪。蜀南文学
刘红波给他的这把五四手枪,确实很好用,关键时刻,非常的管用。
就比如刚刚。
刘红军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小花楞棒子,还在嗷嗷直叫。
它的叫声,让其他的野猪跑的更快。
野猪一旦跑起来,就不会停下,能一口气跑出几十里路。
掏出一根绳子,先把猪嘴捆起来,然后又把四条猪腿绑起来。
这小花楞棒子还不错,可以送给杨秋雁。
杨秋雁家里养着猪,多养一只小野猪也不错。
捆好之后,把小花楞棒子扔到一边,然后掏出侵刀,给刚刚打死的野猪,开膛放血。
加上最后打死的那头母野猪,刚刚刘红军一共打了五头野猪。
另外,还活捉了一只小花楞棒子。
把五头野猪的内脏挂在树上之后,刘红军拎着小花楞棒子,往回走。
有着五头野猪,三头傻狍子,也足够给屯子里的人,每家分十几肉的。
一路很轻松的回到榆树屯。
这进山来回一趟,加上打猎用的时间,刚刚到吃午饭的时间。
刘红军拎着小花楞棒子找到杨广福,“杨叔,我在野猪岭打了五头野猪,你安排人去抬回来吧!
另外,去野猪岭的路上,我还打了三只傻狍子。
对了,我还捉了一只小花楞棒子,杨叔留着养吧!”
刘红军说完,把小花楞棒子交给杨广福。
杨广福呆呆的接过小花楞棒子。
一直都知道自己女婿很牛逼,可是这也太牛逼了吧?
一个人进山,来回三个小时,就打了五头野猪,还顺带手,打了三只傻狍子?
干活的一众人,听到刘红军的话,一时间也忘记了干活。
刘红军从这里走了才多长时间?
这就是打猎回来了?
什么时候,打猎这么轻松了?
这比在猪圈里抓猪杀猪,还简单啊!
“各位叔叔大爷,哥哥们,大家过来帮我家干活盖房子。
我爹不在家,家里就我一个人,也不方便管大家吃饭。
所以,我打了几头野猪,回头给大家分一分,算是我的一点心意!”刘红军对着一众干活的村民,抱拳说道。
“哈哈!还是红军办事讲究!”
“老刘家做事仁义啊!”
“红军,你这可比管饭,更受欢迎啊!”
“红军,虽然我也喜欢要肉,可是你这么一搞,明年我家盖房子,可就麻烦了!
我可没有红军你这打猎的本事啊!”有人开着玩笑说道。
“这个你放心,到时候也没有这么多人过来给你帮忙!”接着就有人打趣道。
众人纷纷开口说着好听的话。
杨广福这才反应过来。
“好了,都别吵吵了,老三你带着人,进山把红军打的野牲口整回来!”杨广福大手一挥对着自己三儿子吩咐道。
“嗯呐!”杨照英答应一声,转身招呼自己相熟的同村伙伴,一起去山里抬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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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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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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