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杨秋雁本来就是他媳妇,上一世是他媳妇,这一世,也马上就要成为他的媳妇。
大山和石头已经离开,杨秋雁留他们吃饭,被他们拒绝了。
这个年代,虽然不像七八年前那么困难,但是家家也都没有多少余粮。
所以,一般情况下,讲究人都不会在别人家里吃饭。
下午,刘红军也留在家里,和杨秋雁、石头他们一起洗刷桔梗和天麻。
梁师傅说后天有雪,虽然不知道真假,但是看杨广福的态度,是完全相信的。
不管如何,今天明天,必须要把这些天麻和桔梗洗刷出来,晾干。
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生产队的大喇叭,开始广播。
“榆树屯的社员,请注意了!
榆树屯的社员,请注意了!
刘红军家盖房子,为了感谢村里社员帮他盖房子,他一个人不方便管饭,所以专门进山打了几头野猪。
所有帮刘红军盖房子的社员,派人到生产队大队部来领猪肉!
所有帮刘红军盖房子的,每家十斤猪肉!”杨广福在大喇叭上喊道。
专门点出了,是帮刘红军盖房子的人,能够分到十斤猪肉,如果没有派人去帮忙的,自然就没有。
不过,杨广福这些话还真算是废话,因为全榆树屯一百来户人家,都派了人过去帮忙。
就连那些知青,除了几个已经确定离开的,其他的全都去了北山坡,帮忙干活。
一段广播激起千层浪。
本来很安静的榆树屯,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家家户户都出来很多人。
虽然广播通知是每家派一个人去领肉,但是这么热闹的事情。
大家怎么可能每个人只派一个去。
虽然多去几个人,也不能多领一份肉,但是去看看热闹也好。
这么多人,大家聊聊八卦不好吗?
那些八卦消息,不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传播开的?
不多大会功夫,大队部,就聚满了人群。
会计苏有财拿着一个名单,开始点名。
“铁柱家的来了吗?”
“来了!来了!”周秀芹庞大的身躯,左右一晃,就把周围的人群挤开。
周秀芹站在男人堆里都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此时站在一群一米六左右的妇女里面,那视觉冲击,真不是一般的大。
村里的杀猪匠,看了一眼周秀芹,也没有说话,刷一刀,割下一长条猪肉,接着有从后肘上割下一块,递给周秀芹。
第一刀割下来的是五花肉,这个年代最好,最受欢迎的肉,第二刀后肘肉则是瘦肉。
这也是为了公平起见,才这么分的。
不然,前面的人分的都是五花肉,后面人分的是瘦肉,村民肯定有意见。
所以,屯子里分肉,都是一块肥肉搭配一块瘦肉,这么分。
倒是没有细分里脊肉还是后肘肉,只分瘦肉和肥肉两种。
周秀芹接过来垫了垫,粗声粗气的说了一句,“老六,你这手艺还是那么厉害!”
“我钱一刀的名字,可不是白叫的!”杀猪人咧嘴满是自傲的笑道。
钱一刀,钱家老六,榆树屯的杀猪匠,年年生产队杀猪分肉都是他的活,钱老六可不仅仅是榆树屯的杀猪人,他还是山下场部供销社的杀猪匠。
这年代干啥都讲究手艺,杀猪讲究一刀毙命,割肉讲究一刀准。
不要说药店里的抓药学徒,讲究一抓准。
就连粮店里的店员,别看平时牛逼轰轰的样子,但是人家手里真有手艺。
称粮食讲究一称准。
就是你要二斤棒子面,这边用瓢挖出棒子面,倒到托盘上,保证正好是二斤,不多一两。
“王大魁家里来人了吗?”
“来了!”王大魁媳妇赶紧举手,往前挤。
她可没有周秀芹那本事,只能一点一点的顺着大家让开的缝隙,往前挤。
钱老六也是直接一刀,割下一长条的肉,外加一块后腿肉,递给王大魁媳妇。
“王二魁家里来人了吗?”
“来了!”王二魁媳妇此时就站在王大魁媳妇身后。
王大魁和王二魁已经分家,自然是各算各的,毕竟两家也都去人帮忙干活了。
忙活了足足一个多小时,才分完肉,大家领到肉之后,都不急着回家,聚在一起聊着天,说说八卦。
每次有这样的场合,都是一次八卦交流大会。
谁谁家里老婆婆和儿媳妇吵架了,把家里的锅都砸了。
某某寡妇家里昨天晚上进人了,一直到早上才离开。
谁谁和儿媳妇·········
当然了,这些妇女也不傻,这样的场合传八卦也都是其他屯子的八卦,私底下才会传本屯子的八卦。
不然,那就不是八卦交流会了,而是骂架大会。
刘红军没有去参加分肉大会,杨广福安排人,把五头野猪的骨头都给他送了过来。
当然,这里面不包括排骨。
排骨是杀猪匠钱老六的。
还有猪头,则是几个生产队干部的。
忙活到晚上,终于把所有的桔梗和天麻全都洗刷完,并且晾晒上。
“大山,石头再搭把手,把所有的笸箩都端到屋里去!”眼看着太阳落山,刘红军对准备离开的大山和石头吩咐道。
现在晚上的气温已经到了零下,这药材,一冻一化,就不值钱了。
所以,要拿到屋里去,等明天有了太阳再拿出来继续晾晒。
四个人又把所有笸箩转移到屋里去,放到架子上。
刘红军家里,有专门放笸箩的架子,一层一层的,一个架子能放十几个笸箩。
这种架子,南方比较多,尤其是江南养蚕的地方,就是放养蚕笸箩的那种架子。
刘老爹专门找木匠制作了好几个这样的架子,就是为了晾晒药材的。
有些药材清洗之后,并不能再太阳底下暴晒,就只能用这种架子放在屋里晾干。
忙活完之后,大山和石头纷纷告辞回家。
杨秋雁也依依不舍的离开。
转眼间,家里就剩下刘红军和十一条狗。
先把十一条狗一一喂了,把‘梨花’、‘黄忠’和三黑抱出来放放风,然后才开始洗手做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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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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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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