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刘红军杨秋雁>第494章狩猎誓师大会
  “不愧是小刘炮,你这架势,别说太平沟,整个海林都没有人比得过。”苏会计也跟着说道。

  “哈哈!

  这算啥,小刘炮是白叫的?”不等刘红军开口,钱胜利端坐在马背上,大声笑着说道。

  “各位,今天是咱们榆树屯秋猎的大日子。

  我看了一下,不仅刘红军他们四个人有了马,还有金雕。

  其他人,好多人也都换了新枪,猎犬也都配齐了,最少的都有四只猎犬。

  这说明什么?

  说明咱们榆树屯的日子,越来越好了!

  我希望,明年的时候,所有的猎人都能骑着马,架着鹰!”杨广福站出来大声说道。

  杨广福原本是不打算出面的,他现在已经开始交接,能不出头的尽量不出头,但是,关系到了刘红军的事情,由不得他不出面。

  心里也不由暗骂,自己这个女婿,简直太高调了,做人不能太高调,太高调了容易招灾。

  所以,杨广福才会站出来说话,把话题引导到其他猎人身上,表示刘红军骑马架鹰这代表了榆树屯老百姓的日子蒸蒸日上。

  “杨村长说的没错,你们别光盯着我们,咱们屯子其他猎人,也都不差事。

  你们看看,狗蛋他们四个人,好家伙,又买了一身崭新的装备,十六条猎犬,全都是正宗的蒙细串子。”钱胜利也跟着大声说道。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恢复,狗蛋四人组又一次崛起。

  不仅仅全都配上了枪,还买了十六条猎犬。

  这十六条猎犬,有黑白花的,有虎斑纹,还有黄色的,光看个头的话,还是很唬人的。

  就是钱胜利的话,让刘红军忍不住吐槽,什么叫正宗的蒙细串子。

  串子就是串子,哪来正宗一说。

  对了,钱胜利家的黑虎也是正在蒙细串子。

  身上背着的枪是成色很新的莫辛-纳甘步枪,在国内也叫水连珠。

  算是二战时期,最好的步枪之一。

  狙击英雄张桃芳在雪地中能在700米外狙杀苏军,被称为白色死神,他当时用的狙击枪就是莫辛-纳甘步枪。

  看到狗蛋四人身上背着的莫辛-纳甘步枪,刘红军忍不住眯了一下眼睛。

  如果没记错的话,上一次狗蛋四人也是用的莫辛-纳甘步枪。

  这枪可一点不比五六半自动步枪便宜。

  狗蛋四个人家里,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家底可是够厚实的。

  狗蛋四个人,每个人前前后后的糟蹋了差不多两千多块钱了吧?

  这又一人一把八九成新的莫辛-纳甘步枪,四条蒙细串子。

  莫辛-纳甘步枪虽然是二战时期的枪,国内也早就淘汰,但是这枪没有大几百块钱也买不到。

  还有四条蒙细串子,这种成色的猎犬,四条不会低于一千块钱。

  是真的厚实,还是说狗蛋家里藏着什么秘密,比如他们也在山里发现了隐藏的藏宝洞或者兵工厂之类的。

  又或者他们也发现了一个老埯子?

  这也说不准,长白山里有无数宝藏,有前人遗留的,也有大自然馈赠的。

  谁也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发现一个宝藏,一夜暴富。

  后世,发现宝藏一夜暴富,然后全家连夜搬走的传说,可是不在少数。

  别人不说,他不就发现了好几个宝藏,光是老埯子就发现了四个,还有一个鹿角谷,以及一个兵工厂藏宝洞。

  允许他刘红军发现宝藏,还能不让别人发现宝藏?

  想到这里,刘红军收起探究狗蛋家里秘密的心思。

  至于他是不是高调,这个刘红军还真不怎么在意。

  他在屯子里已经够高调了,不差这点事。

  而且,经过这段时间有意无意的宣传,大家都知道,他们这四匹马,是城里的大领导送的。

  因为刘红军陪着进山打猎,大领导高兴,送了刘红军他们四匹马,还帮着屯子修路。

  差不多,所有人都知道,这次能够修路,都是托了他刘红军的福。

  有了这些铺垫,他骑马,架鹰,又有什么关系?

  收拾好心情,等着董书记宣布秋猎开始的信号。

  董书记也很干脆,掏出手枪,对着天空放了三枪,大声喊道:“出发!”

  这三声枪响,就代表了古代的三声炮响。

  有道是,三声炮响,千军马万齐冲锋。

  刘红军打了个呼哨,一直守在马旁边的狗子,在哮天的指挥下,顺着山道冲了出去。

  一抖肩膀,两只金雕,也发出一声鹰啼,飞上高空。

  这一番做派,又引得一群老娘们、小媳妇一阵议论,啧啧声不断。

  刘红军一马当先,行走在山路上。

  进入大山之后,所有的猎人按照各自的团队,开始分头行动。

  一个小团队负责一片山林。

  后面还有民兵,拿着枪在后面跟着。

  他们的任务是负责拦截,避免有野牲口被追赶的急了,一头扎进村里。

  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就在他们太平沟这边,曾经有个屯子搞秋猎,结果追捕一群野猪的时候。

  野猪被追的急了,居然调转方向,跑进了村子里,结果伤了不少人。

  后来,再进行秋猎的时候,就开始安排民兵拉网守着关键的路口,拦截可能会流窜进村子的野牲口。

  进了村的野猪群,危害要比进村的狼群还要大。

  一猪二熊三老虎,说的并不是谁更厉害,而是谁对老百姓的危害更大。

  到了一段比较宽阔的山路上,钱胜利驱马赶上刘红军,“红军,咱们今天怎么打?”

  “今天咱们就是尝试一下骑马打猎的新方式,打多少不重要。

  主要是,大家适应一下。”刘红军骑在马上,身体随着战马的动作摇摆,听到钱胜利的问话,笑着回答道。

  “对,咱们是应该尝试一下,骑马打猎,和咱们平时打猎的方法肯定不一样。”钱胜利很是认可的点头道。

  正说话前,前面开路的哮天等狗子,突然一个停顿。

  然后就听到哮天叫了几声。

  一众狗子四散开,钻进草丛中。

  刘红军知道,这是哮天它们发现了猎物,赶紧一夹马腹,让马小跑着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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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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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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