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獾子肉做的,是红军你的手艺吧?够劲!”一碗酒下肚,又吃了一口肉之后,钱胜利称赞道。
“怎么样?我多加了一点辣椒,能去腥味!”刘红军道。
“绝对是这个!你这个是我吃过的第三好吃的獾子肉!”钱胜利冲刘红军挑了一下大拇指。
“胜利大哥,你这话还真有意思,好吃就好吃,还整出个第三好吃来。
我倒是想知道,第一好吃和第二好吃是谁做的?”听了钱胜利这话,刘红军忍不住笑着问道。
“第一啊!
第一就是林场的赵师傅做的獾子肉,那叫一个好吃,一点獾子肉的腥味都没有,还不腻,软滑可口。
前两年,我进山掏獾子,正好遇到了赵师傅,他也进山打围,我们以前虽然没打过交到,但也认识,遇到了就聊了一会。
别看这赵师傅喜欢打围,可是这打围的水平有点毛楞。
不过,赵师傅这人办事还是挺敞亮的。
我这人你们也知道,就是个热心肠,看到赵师傅进山打围,也没打到什么东西,就干脆带着他去掏獾子洞。
那一次,好家伙,我们两个人,八条狗,一共掏了二十只獾子,个顶个都是十七八斤的大獾子。
赵师傅也高兴,邀请我去他家,给我做了一顿獾子肉。
好家伙,那叫一个好吃,吃得我舌头都差点吞到肚子里去。”一碗酒下肚,钱胜利的话多了起来,绘声绘色的讲述起来。
“你要说赵师傅,那我相信,我这做菜的法子,还是那次订婚的时候,跟着赵师傅学的。”刘红军点点头附和着说道。
“我就说,你这打围的本事大,做菜的本事还这么厉害!
原来是跟着赵师傅学的,那没毛病了。”钱胜利笑道。
“胜利叔,那第二好吃是谁啊?”听到钱胜利夸奖自己男人,杨秋雁很是高兴,也浅笑着问道。
“这第二好吃,就是我家,你婶子!蜀南文学
呃!
等你和红军结婚之后,你喊嫂子就行!”钱胜利说到一半,打了个酒嗝笑着说道。
一句话说的杨秋雁满脸通红。
“胜利大哥,你要这么说,那改天我们再掏了獾子洞,就去你家,尝尝嫂子的手艺。”刘红军见自己小媳妇害羞了,赶紧接话说道。
“那没问题,下次进山打围回来,就去我家吃,让你们尝尝我媳妇的手艺。”钱胜利很是敞亮的说道。
今天一下子,掏了十一只獾子,大家都很高兴,钱胜利更高兴,他感觉今天这十一只獾子,他的功劳甚大。
所以,兴致很高,频频举杯招呼着大家喝酒。
在座的就他年龄最大,大家自然都给他面子,结果就是,一盆肉吃了不到一半,钱胜利、大山、石头三个人就喝多了,吹着牛,就知道歪到在炕上,嘴里还在嘟嘟囔囔的说着。
前面说过,东北人的酒量只能说还可以,但是喝酒和他们的性格一样,都喜欢喝急酒。
这不,钱胜利就是典型的例子,肉没吃几块,接连喝了七八碗酒。
这个碗是喝酒的小碗,一碗酒也就一两多的样子,就这也是八九两,一斤的量。
这个酒可是石头家自己酿的酒,没有经过勾兑的原浆,六十多度的高粱酒。
所以,钱胜利三人才会醉的这么快。
看到三个人歪倒在炕上,刘红军也没有管,和杨秋雁一边说着悄悄话,一边吃肉吃馒头,偶尔还会喝两口小酒。
杨秋雁很乖巧的给刘红军倒酒。
杨秋雁倒是也想陪着刘红军喝酒,东北女人会喝酒的很多,吸烟、喝酒、打牌对于东北女人来说,都是很平常的事情。
别的地方,吸烟、喝酒、打牌的女人,可能会被认为不是好女人,但是在东北这就是很平常的事情,传说中的三大怪,就有女人叼烟袋。
这都是东北的环境造成的。
只是杨秋雁现在身子不方便喝酒。
身上来的时候,喝酒会造成出血量变大,而且还会给肝脏造成比较大的压力。
酒足饭饱之后,刘红军才起身,抱着装着獾子油的罐子,送杨秋雁回家。
“红军哥,你没事吧?”杨秋雁知道刘红军喝了差不多有二斤白酒,有些担心的问道。
“没事,这点酒量,对我来说,那都是小意思。”刘红军摆摆手笑道。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的功夫突破的原因,这一世的酒量,直接就是后世的巅峰状态。
要知道,后世他在村子里的时候,最多也就是一斤的量,后来进入部队,才锻炼出来一个好酒量。
部队里喝酒那叫一个猛,绝对比东北人喝酒还敞亮,当过兵的都知道。
小陶瓷缸子,一缸子差不多能装一斤酒,经常一倒就是半缸子,然后一口闷。
喝高兴的时候,或者两个连队较劲的时候,直接就是一缸子一缸子的干。
真正应了那句话,喝不死就往死里喝。
“红军哥最厉害了!”杨秋雁就是刘红军的小迷妹。
在杨秋雁心里,刘红军什么都是最厉害的。
两个人一路走,一路聊,很快就到了杨广福的家。
杨广福家里已经熄灯,听到开门的声音,屋里才亮起一个灯光。
看到灯光往外晃悠了一下,刘红军就知道这是手电筒。
“快进去吧!”刘红军温柔的对杨秋雁说道。
“嗯呐!”杨秋雁点点头,转身进了院子。
“你个死妮子,我还以为你今天就住在红军家里······”刘红军隐约听到老丈人的低低的叫骂声。
刘红军也没有回去解释,慢悠悠的往家里走,路上,刘红军绕路去了钱胜利、大山和石头家里,告诉他们家里,三个人喝多了,在自己家里睡着了。
免得他们家里担心。
这才回到家里。
此时,钱胜利三个人,躺在炕上不知不觉已经抱在了一起,嘴里还嘟嘟囔囔着。
刘红军把锅碗瓢盆收拾干净,然后才又在炕灶里加了几块木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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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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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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