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刘红军杨秋雁>第144章凶猛的黑龙,回屯子
  刘红军远远的就看到,黑龙单挑一只梅花鹿,直接一口咬在脖子上,把梅花鹿按在地上。

  怪不得榆树屯那么多公狗,钱胜利还会想着去柳树屯找黑龙给他家黑虎配种。

  原来这黑龙是真的凶猛。

  二百来斤重的梅花鹿,就这么被黑龙咬住脖子,直接按在地上动弹不得。

  黑虎带着另外四条狗,按住了另外一只更大一点的公鹿。

  五条狗倒是配合默契,一个咬脖子,两个咬肚子,还有两个咬住后腿。

  看到不远处的这一幕,刘红军快速的在地上划了几下,冲过去。

  黑虎那边的不用帮忙,五条狗按着,那头小三百斤的公鹿跑不了。

  倒是黑龙这边,一狗独战梅花鹿,有些勉强。

  刘红军上前帮忙按住梅花鹿,看了一眼,好家伙。

  梅花鹿脖子上的血管已经被撕开,虽然现在还活着,可也活不了多长时间,已经是进气少出气多。

  刘红军直接一刀结束了梅花鹿的痛苦,然后又转身去查看另外一只公鹿。

  这一看,就看出了黑虎和黑龙的差距。

  同样都是咬住脖子,黑虎这边只是咬开一点伤口,有点流血,但是并没有撕开公鹿的血管。

  明显的,黑虎不如黑龙的口狠。

  黑龙一狗就能按住一头梅花鹿,虽然这头梅花鹿是一只母鹿,但也不小,足有二百来斤。

  一口咬上去,能够把母鹿脖子上的血管撕开。

  山里的野狼也就这样了。

  这黑龙是一代狼犬。

  所谓一代狼犬,就是用狗和狼交配,繁衍出来的第一代猎犬。

  一代猎犬,虽然基因不够稳定,但是从中挑选出来的猎犬,却是最凶猛的,一点都不比山里的野狼差。

  看到公鹿只是破了点皮,刘红军笑了。

  这不是瞌睡送枕头吗?

  正好他们拉着土爬犁太累,有了这头活着的公鹿,这就好说了。

  一头公的梅花鹿足有小三百斤,拉土爬犁一点问题都没有。

  刘红军从背囊里掏出绳子,编了个建议的笼头给公鹿套上。

  别看梅花鹿挺凶猛,但是一旦套上笼头之后,就只能乖乖的任由刘红军牵着走。

  给公鹿套上笼头之后,把狗子驱赶开,这才牵着公鹿,把它拴在旁边的树上。

  转身又把那头母鹿开膛放血,可惜,这鹿血可是好东西,尤其是心头血更是壮阳大补之物。

  可惜,他没有家伙事,这鹿血只能浪费掉了。

  把心脏掏出来,切开喂给黑龙和黑虎。

  黑龙分了一大半的心脏,黑虎分了一小半。

  这不是刘红军偏心自己的狗,自家的黑龙贡献最大。

  然后才把其他的内脏分别喂给其他的狗。

  肠子挂到树上,给山神老把头上供。

  看看地上二百斤的母鹿,刘红军有些犯愁。

  二百斤的东西,他倒是能够扛起来,可是他身上的背囊也有一百多斤,再炕上二百斤的母鹿,还真没办法在雪地里行走。

  好在他身上的绳子够多。

  拿着侵刀砍了十几根树枝,又剥了一些树皮。

  现场制作了一个更加简陋的土爬犁,已经夹棍。

  夹棍是公鹿拉土爬犁用的,夹棍是夹住公鹿的脖子,然后和前胸连在一起,这样才好用力。

  一切弄好之后,刘红军把母鹿放到土爬犁上,牵着公鹿,领着吃饱的六条狗,往回走。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刘红军终于和钱胜利三人汇合。

  “红军哥,你这又捉到一头鹿。”大山惊喜的喊道。

  “收获不小啊!”钱胜利看到后面还拖着一头鹿,也跟着笑了起来。

  鹿肉可是好东西,送到山下去,一斤最少也能卖一块二三。

  “能够抓到两头鹿,这全靠黑龙和黑虎。

  这两个狗,发现了鹿群,我赶到的时候,它们已经把两头鹿给按住了。

  再晚一会,这头鹿也得被咬死。”刘红军简单说了一下情况。

  把母鹿搬到原来的爬犁上,然后把公鹿连同拉车的那一套东西,也都换到原来的土爬犁上。

  刚刚制作的土爬犁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固定都是用树皮当绳子,都不一定能够撑到屯子,就会散架。

  所以,还是原来那个土爬犁更结实。

  一行四人忙活半天,终于赶在五点回到了屯子。

  “红军回来了?”

  “哎呦!打了这么大一个熊罴啊!”

  “还是红军厉害,进山从来没有空手过。”

  “这梅花鹿也是在山里抓的吧?”ΗtτPS://Www.sndswx.com/

  “爬犁上还有一只呢!”

  “红军啊!什么时候分肉啊?”有人想到上次刘红军打到一头熊瞎子,给全屯子分肉的事,立马期待的问道。

  张小花一问,其他几个村民也都满是期待的看着刘红军,等着刘红军说出一会去家里拿肉的话。

  “花婶子,现在咱们生产队可是分家了,我这就靠打猎为生。

  你想要肉的话,看在一个屯子的份上,我给您算五毛钱一斤,您要多少,一会去我家里我给您割。”刘红军站住脚,笑着对张小花说道。

  “还要钱啊?红军,咱们都是一个屯子的,你好意思问婶子要钱?”张小花一听要钱,顿时炸了,掐着腰对着刘红军嚷嚷道。

  那架势,好像刘红军问她要钱,就是十恶不赦似得。

  “我说花嫂子,都是一个屯子的,你家分的粮食,能不能拿出来给我们分一分?”

  “凭什么?我家的粮食,凭什么分给你们?”张小花想到不想的说道。

  “是啊!凭什么?

  你这话还真是稀奇?

  我们辛苦打的猎物凭什么白给你?

  花嫂子,刚刚红军说的没错,现在咱们生产队已经分家。

  分家你懂不懂?

  那就是各家过各家的。

  我们打的猎物,队里也不再给我们工分,我们几个就靠打猎为生。

  要么把你家的粮食分给我们,要么就拿钱来买。

  这熊罴肉,还有鹿肉,拿到山下卖一块钱,可有的是人抢着买。

  红军给你五毛钱一斤,这可是照顾到了一个屯子邻居的面子。

  大家伙,就别想着占便宜了!

  刘家父子这些年,可是没少照顾大家。

  人家红军给你们看病不仅不赚钱,还经常往里搭钱。

  就靠打猎赚点钱,你们也好意思占便宜?”钱胜利站到爬犁上,大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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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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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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