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刘红军杨秋雁>第501章老钱头的过往
  “红军哥,我三大爷也太过分了,咱们养什么马,管他什么事,还说我们是败家子。

  我们又不是养不起,不就是每顿都要加点黄豆,时不时的喂点鸡蛋吗?

  咱差啥?”回家的路上,石头有些忿忿不平的嘟囔道。hτTΡδ://WωW.sndswx.com/

  “石头,你三大爷以前是骑兵退伍,怎么没听村里人提过?”

  “红军哥,这件事是我三大爷的禁忌,谁也不敢提。

  以前我二爷爷还活着的时候,谁要是敢提这件事,他就和谁急。”石头左右看看,小声道。

  “为啥?”这话成功勾起了刘红军的好奇心。

  “我三大爷当骑兵的时候,受了伤,伤到了下面,这才退伍的。

  也正是因为伤到了下面,我三大爷才一生都没娶媳妇。

  原来,三大爷也是猎人,后来年龄大了,没办法跑山打猎,生产队才让他帮着队里养牲口。”石头小声道。

  刘红军听了之后,顿时沉默下来。

  按照老钱头的年龄,绝对是老前辈,应该是建国前后的骑兵。

  怪不得,老钱头会心疼这些战马。

  每一个骑兵,都把战马当作是第二生命。

  “红军哥,你说咱们骑这样的战马,真的是浪费吗?”

  “呵呵,对于老钱大爷那样的骑兵来说,咱们在山里骑这样的战马确实算是一种浪费。

  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咱们不是骑兵,战马就是一种交通工具,只要咱们不去糟蹋战马,就说不上是浪费。”刘红军摇摇头道。

  他不是骑兵,对战马,没有骑兵的那种感受。

  在刘红军心里,战马的价格虽然高,但是还不如猎犬在他心里的地位高。

  说到糟蹋,其实大山和石头早就糟蹋过一次战马,前几天他们两个就用战马拉着马车,给刘红军送来两车瑕疵布。

  “也对,那马再漂亮也是马,对咱们来说,就是代步的工具,只要咱们能骑着马去打猎,就不算是浪费。”石头很是认可刘红军的说法。

  说到底,刘红军他们不是骑兵,也不是牧民,无法体会到他们对战马的感情。

  对于他们来说,那些战马就是满足他们骑马的愿望而已。

  或者说,满足他们心里隐藏的装逼属性。

  “红军!”三个人正说着话,一个妇女叫住刘红军。

  “菊香嫂子,你有事?”

  “我听说你大哥给你不少瑕疵布,你家里还有吗?能不能让给嫂子一点?”

  “行啊!

  你去找雁子就行。”刘红军笑道。

  “那谢谢你了,家里孩子长得快,这不原来的衣服又小了!”菊香连连道谢。

  “菊香嫂子客气了,又不是啥大事。”刘红军笑着摆摆手道。

  “红军,我听说你们今天一上午就打了二十多头野牲口。”菊香恭维道。

  “也算是运气吧!

  再一个我家狗子多,遇到了野牲口,基本上跑不了。”刘红军谦虚道。

  一路上又遇到好几个村里的妇女,都是想要找他购买瑕疵布的。

  刘红军也都没有拿乔,很爽快的答应了她们的要求。

  这些瑕疵布,送过来就是要卖给村里人的,刘红军肯定不会拒绝。

  只不过,上赶着不是买卖。

  刘红军除了主动卖给几家关系好的,其他人家,只有上门问,才会卖给她们。

  这不,这段时间,只要他上街,遇到的妇女,第一句都是问他,能不能卖一点瑕疵布给她们。

  瑕疵布,都是因为印染的时候出现了问题,比如藏蓝色的布,某些地方没有染上颜色,或者出现了颜色不一致的情况。

  这对于老百姓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

  这个年代,讲究的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一件衣服,老大的穿完,老二穿,老二穿完,老三穿。

  哪怕到最后,实在没办法穿了,还能缝成鞋底。

  这还是这几年国家的经济好了很多,再早的年代,一件衣服都是能够传家的。

  所以,哪怕是瑕疵布,在屯子里也是非常受欢迎的。

  就凭着这些瑕疵布,刘红军在村里获得了无数的好评。

  买到布的人,自然心存感激。

  不过,刘红军心里也很清楚,随着买到布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心里的感激也会越来越淡。

  但是,不管如何,大家都是欠他一个人情,记他一个好。

  至于那种,你有那么多布,就应该送我们几匹布,不送就是你小气。

  你又不差钱,几匹瑕疵布都不舍得送,真是太小气了。

  这样奇葩的人,不能说没有,但是很少,最起码东北这边的农村里,还是很少的。

  就像,在所有榆树屯的人眼里,刘红军不差钱,很有钱,但是没有人敢去找刘红军借钱。

  没人敢说,你那么有钱,借我两个花花。

  真有人敢找他,说你那么有钱,借我两个花花,刘红军就敢动手揍人。

  这个年代,农村的法律观念很淡漠,还都是谁强谁有理。

  最多就是找他看病的时候,明明有钱,也专门记账。

  记账,刘红军从来不怕,年底有钱不来结账,明年就别再得病了,或者有病去山下看病。

  回到家里,刘红军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才从杨秋雁的手里接过闺女。

  “粑粑!”大雪抱着刘红军的脖子,趴在脸上就是一口。

  啃完,还开心的咯咯笑了起来。

  “你个小丫头,敢咬爸爸是吧?

  爸爸也咬你!”刘红军说着在闺女大雪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用头在闺女怀里拱了拱。

  把闺女逗得咯咯直笑。

  “红军哥,晚上村里聚餐,你看着孩子,村里让在家的妇女去帮忙。

  正好你回来了,我也去帮帮忙。”

  “去吧!”刘红军点点头。

  他知道,杨秋雁说去帮忙是假,去凑热闹是真的。

  别看杨秋雁现在已经是孩子的妈妈,但实际上,杨秋雁还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小姑娘,爱凑热闹的性子还是免不了。

  不过,刘红军还真猜错了,杨秋雁去凑热闹是不假,但她去凑热闹是为了帮刘红军拉人气的。

  杨秋雁知道刘红军要参加村委委员竞选,自然要主动和村里的那些妇女打好关系,这样人家投票的时候,才能投刘红军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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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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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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