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哥,你回来了?”杨秋雁听到动静,从屋里出来。
“孩子睡了?”
“嗯!刚睡下,我正准备做饭。”
“我来就行!”刘红军说着把东西放下。
“红军哥,你这又买了两只狗崽?”
“呵呵,正好遇到了,看着这两只小狗崽还不错,就给哮天买了两个小媳妇。”刘红军笑道。
“我去做饭,你赶紧歇歇吧!”
“没事,我来做饭吧,我先把狗崽放下。”刘红军笑道。
“没事,我做饭就行,大雪刚睡下,不耽误的。”杨秋雁坚持道。
她自从怀孕之后,就没怎么做饭,生完孩子更是一次饭都没做过。
杨秋雁都感觉,自己很不像话,整个屯子,哪有女人像她这样的,在这么下去,就要变成懒女人了。
看到杨秋雁态度坚决,刘红军也没有和她争,抱着狗崽走进西厢房,把两条狗崽和哮天放在一起,“哮天,这是给你找的小媳妇,你要照顾好它们。”
“汪汪!”哮天叫了两声,慢慢的走过来,在两只小狗崽身上闻了闻,然后伸出舌头舔了几下。
然后又对着刘红军叫了两声,然后走到刘红军身边舔了舔他的手。
算是收下了两个小媳妇。
如今,哮天、黑龙、梨花等狗子虽然还没有完全好,但是已经能够行走。
刘红军抱着哮天撸了几把,然后又抱着其他的狗子,挨个撸了几把。
然后才出门,来到厨房里,拿了一些狗粮喂给哮天等狗子,又拿出一些没有做成骨头的狗粮,用温水冲泡了,用来喂两只小狗崽。
忙完这些,刘红军才把买回来的年货,整理一下,该放进储物室的放储物室里,该放到地窖的放到地窖里。
等刘红军都弄完了,杨秋雁那边也做好了晚饭。
刘红军洗手吃饭。
两个人坐在卧室的炕上吃饭,闺女大雪则在炕上呼呼大睡。
吃完饭,两个人一起洗刷碗筷,然后轮流洗澡之后,躺在炕上·········
杨秋雁生完孩子,已经快三个月,什么都可以做了。
转眼第二天,刘红军神清气爽的起床,排泄肠溶物,然后练拳,洗漱,换上干净的衣服,喂狗子。
喂完狗子之后,刘红军才开始做早饭。
做完早饭之后,刘红军和杨秋雁开始忙活起来。
今天是腊月二十五,刘红军和杨秋雁忙着把房间全部打扫一遍。
虽然,他这是新房子,并不脏,但刘红军和杨秋雁还是很认真的把房间里里外外的打扫了一遍。
快过年了,杨秋雁的嫂子也在自己家里忙活着,没有过来。
不过,现在杨秋雁也不需要她的嫂子照顾,两口子就能忙的过来。
小两口,说说笑笑,一边看着孩子,一边忙着过年的准备工作,很是温馨。
二十六,刘红军带着杨秋雁走娘家,给老丈人家送节礼,顺便在老丈人家混了一顿饭。
二十七,大嫂托大山把他们发的福利带了回来。
主要是带鱼、黄花鱼这些。
其他的还有,比如五花肉,面粉之类的这些,刘红军不缺,所以没有送过来。
转眼间就到了腊月二十八。
一大早,老爹就带着孙子来到了榆树屯。
至于大嫂和大哥,他们要下午才能放假,才能过来。
把闺女大雪交给老爹,刘红军和杨秋雁开始蒸馒头。
昨天晚上,就把面和好,并且发上,今天早上正好可以蒸馒头。
蒸馒头,做炸货,一直忙活到下午五点多,大哥和大嫂过来,要做的炸货还没有做完。
大嫂到了之后,也没有闲着,直接洗手之后,加入其中,帮着一块做炸货。
倒是把刘红军给替换下来。
刘红军一看,干脆开始做晚饭。
有着干炸带鱼,干炸黄花鱼,这就是两个很好的下酒菜。
刘红军又做了一个粉丝海带炖冻豆腐和海米油菜。
四个菜,两荤两素,就着今天刚蒸好的新馒头,就是一顿很不错的晚餐。
晚上,刘红军父子三个人加上周凤霞四个人喝着小酒,聊着天,杨秋雁则吃饭,以茶代酒。
酒是大哥带来的,目前市场上很稀缺的茅台酒,这就即便是有票都不好买。
茅台酒,并不是说你有酒票,就可以想买多少买多少。
普通的供销社根本没有货,大一点的供销社也都是限购的。hτTΡδ://WωW.sndswx.com/
不然,就茅台酒厂的那点产量,根本不够全国人购买的,更何况,还有一部分的茅台酒要用来出口赚外汇。
不用问,这茅台酒,自然是从大哥的老丈人那里弄来的。
“自从山里来了大爪子,这段时间,可是把我们保卫科给累坏了,人员不够,只能连轴转。”刘红波喝了一口酒,叹气道。
“不是好长时间都没有人发现,大爪子的踪迹了吗?”
“没发现是没发现,但是不妨碍采伐工害怕啊!
一只大爪子,闹的人心惶惶的,已经影响到了林场的产量,所以给我们保卫科下了死命令,要求保护好采伐工和套子工的安全。
我们保卫科每天都要在几个采伐区巡逻执勤。”刘红波叹了口气道。
刘红军很是同情的举起酒杯和大哥碰了一下。
要说山里来了大爪子,受影响最大的无疑就是林场,毕竟采伐区基本上都是在没有人烟的深山之中。
那些采伐工和拉套子的临时工,担心害怕也是很正常的。
采伐工一旦害怕不敢上班,那整个林场的产量都会受到影响。
这种情况下,大哥的保卫科自然是责无旁贷。
“唉,还不如发现大爪子的踪迹呢,这样我带着保卫科的人,再从公社那边借二百个民兵,搜山也把大爪子给打了。”刘红波咬着牙道。
“大哥,我估计,大爪子有可能被惊跑了,它刚刚来到咱们这片大山,家还没稳定下来,就被你们百十号人搜山,肯定不能继续留在这边。”刘红军只能安慰着大哥。
他总不能说,大哥,你放心吧,等过了年,老弟进山帮你把大爪子给打了。
哪有那么容易的事啊!
大爪子的狩猎范围能够达到二百公里,谁知道,大爪子在哪个深山老林里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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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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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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