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刘红军杨秋雁>第278章半夜野狼送口粮
  有狗子缠着,刘红军拉偏架相当轻松,直接一把抓住野狼的后脖颈,然后一刀捅进心脏,手腕一翻,直接毙命。

  想回头咬都来不及。

  而且,抓着后脖颈的皮,只要你不因为害怕而松手,野狼回头也是咬不到的。

  大山和石头拿了长枪,想要冲过来帮忙,被钱胜利拦了下来。

  “胜利叔,快去帮红军哥啊!”

  “不用,咱们去了只会添乱!

  我们照顾好自己就行!”钱胜利很是坚决的说道。

  大山和石头虽然也算身强体壮,但是和野狼近身搏斗,还是差点事。

  现在,最好的处理方案就是像钱胜利说的,保护好自己。

  家里养的狗子,平时再怎么凶猛,也比不过每天在丛林中觅食的野狼。

  家里的狗子,单打独斗,没有一只是野狼的对手,就连哮天这只纯种的白狼,也因为年龄的原因,打不过野狼。

  不过,谁让战场上还有刘红军这个裁判,所以,随着被刘红军捅死的野狼增加,狗子们不再单打独斗,而是变成了二比一,甚至三比一,四比一的时候,野狼很快就落入下风。

  一直没有现身的头狼,发出一声嚎叫。

  剩下的野狼,快速的脱离战斗,钻进丛林里。

  狗子们在黑龙的带领下,也追了出去。

  “回来!”刘红军赶紧大喊一声。

  听到刘红军的呼喊,黑龙这才停下追击的脚步,发出一声声不甘心的呜咽。

  “回来!”刘红军态度坚决的又喊了一声。

  所有狗子这才回到刘红军身边,开始舔舐伤口。

  刚刚的战斗,很多狗子都或多或少的受了一些伤。

  这让刘红军很无奈,狗永远是狗,真的打不过狼。

  除非藏区的獒犬,或者那些经过专门培育的巨型犬,靠着身高体重的优势去碾压。

  不然,像这些猎犬,虽然也都是大型犬,真的打不过野狼。

  这时,钱胜利、大山和石头,看到这边战斗结束了,也都纷纷跑过来。

  “红军,你没受伤吧?”钱胜利关心的问道。

  “我没事,收拾一下,咱们回河对岸!”刘红军摇摇头说道。

  四个人,打扫战场,把刚刚打死的野狼尸体带回河对岸。

  刚刚一共被刘红军用枪打死八只野狼,后面又用刀捅死了七只,一共打死十五只野狼。

  还有六只野狼逃跑了。

  这是一个很大的狼群。

  要知道,狼群一般情况下,也就七八只左右,超过十只的狼群比较少见。

  像这种超过二十只的更加稀少。

  毕竟,这里不是内蒙古大草原,很难形成大的狼群。

  当然也不是绝对,狼群的大小,还是取决于猎物的多少,周边猎物多,狼群的规模就会不断的扩展。

  狼是一种非常有智慧的动物,它们知道,自己的族群规模多大,能够在丛林中更好的生存。

  一旦族群规模超出当前领地供养的极限,就会进行分群,一些瘦弱的野狼就会被驱逐出族群。

  不允许它们继续留在领地范围之内。

  这一点,野狼比人类做的都好。

  回到营地之后,刘红军先把狗子们拴起来,然后开始给狗子们治疗伤势。

  好在伤口都不是很大,拿出急救包,把狗毛剪掉,然后撒少金创药,都不需要包扎。

  只是被剪了狗毛之后,这些狗子看上去有点惨,很像那些斑秃的野狗。

  钱胜利三人把所有的野狼,开膛破腹,把内脏掏出来,喂给一众狗子。

  然后连夜剥皮,多点上几堆篝火,照亮不是问题。

  刘红军给狗子处理完伤口,也上去帮忙,四个人一起动手,把所有的狼皮剥下来。

  “正好,家里的狗粮没多少了!

  这就有狼群送上门了!”刘红军一边剥皮一边笑着说道。

  “这可不少,十五只野狼,剥皮之后,也有一千多斤,加上其他的辅料,能够制作出五六千斤狗粮。”钱胜利笑的也很开心。

  “没办法,本来春天不想打猎的,可是非要送上门,不打还真是对不起它们。”刘红军笑道。

  “红军哥,咱们还要不要去捡林蛙啊?”石头开口问道。

  “呵呵,你们不累啊?

  剥完皮,吃点东西,睡觉,明天一早还要继续挖天麻呢!”刘红军道。

  “哦!”石头有些不甘心的应了一声。

  “钱是赚不完的!

  不能因为赚钱,就不要命了!

  明天上午把在挖一会天麻,把马车装满之后,咱们就启程回家。”刘红军道。

  大山里的好东西多的是,谁都没办法,把这些好东西,都据为己有。

  不管是猎人,还是赶山人,最重要的就是知足常乐。

  烤了一些狼肉串,众人吃了一点之后,往篝火堆里加了一些柴火,四个人钻进睡袋里睡觉。

  后世,很多人都喜欢跑到野外去宿营,体会夜宿深山的感受,去聆听大山的寂静和虫鸣交织的安眠曲。

  实际上,在这种真正的深山老林里夜宿,并不是多么美好的体验。

  夜晚,山里野牲口的嘶鸣,有野牲口觅食时发出的嚎叫,也有野牲口被猎杀时发出的凄惨叫声。

  还有不知名的叫声。

  胆子小的,在深山老林里绝对睡不着觉。

  刘红军睡的很香甜。

  无论是这一世,还是上一世,他早已经习惯了在深山老林里睡觉。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刘红军能够在一分钟之内进入睡眠。

  一觉醒来,天已经蒙蒙亮。

  夜里,野狼来了好几次,想要报复刘红军他们。

  但是,不等它们靠近,就被狗子发现,立马狂叫着,警告它们不允许靠近。

  加上有火堆,野狼来了几次,发现没有办法悄无声息的靠近。

  狼群的头狼只能退走。

  早上,简单吃了点东西之后,喂了狗子。

  因为有狗子在,昨天野狼的内脏并没有被山里的野牲口叼走,正好继续喂狗子。

  刘红军担心它们不够吃的,又割了一下狼肉喂给它们。

  狼也是吃狼肉的,最起码哮天和灰狼吃的很开心。

  吃完饭之后,四个人又来到山坡上,看看昨天挖出来的,还有好多没有装进麻袋里。

  刘红军分了一下工,两个人挖,两个人装麻袋,搬到马车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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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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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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