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刘红军杨秋雁>第136章最珍贵的赤狐皮
  “嘿嘿,这小狗崽,看着还真喜人。”大山抱着筐子,傻笑着说道。

  “红军哥,这六只小狗崽,咋分?”石头开口问道。

  “你们要是养的过来,那就你们两个一人三只,养不过来,那就咱们三个,一人两只。”刘红军直接说道。

  他家里现在不缺狗,大小十三只狗,过几个月,钱胜利家的黑虎下了崽,他还可以再挑几只。

  主要还是,这六只小狗崽,刘红军都没有相中,这拿出来卖的六只狗崽,显然都是牛大春挑剩下的。

  自己挑出最好的,留种,然后把剩下的拿到集市上卖。

  这是山里老猎人最常用的方法。

  以老带新,新老接替。

  “养的过来,我们现在,养几条狗,还是能够养的过来的。”石头赶紧开口说道。

  石头非常羡慕,刘红军家里那一群狗,也想着进山的时候,能有十几条狗前呼后拥。

  “那行,那你们就好好养着。

  等大了,我帮你们拖狗。”刘红军随口说道。

  说完,突然又想起什么,又转身往回走。

  “红军哥,你干啥去?”杨秋雁疑惑的问道。

  “有点事!”刘红军回了一句,又一次来到牛大春的摊位上。

  牛大春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去供销社。

  之前他来的早,供销社还没开门,所以才来摆摊卖小狗崽。

  “有事?”

  “大春哥,我刚才听你说,你是来卖皮子的?”

  “嗯呐!最近攒了不少皮子,拿过来卖了,换点粮食啥的。”

  “大春哥,有什么好皮子吗?”刘红军开口问道。

  “有,最近打到两张还不错的狐狸皮,你想要?”牛大春一下子就明白了刘红军的意思。

  “嗯呐!正好下山一趟,要是有好皮子的话,我想着给我媳妇做个皮坎肩。”

  “你结婚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还没呢,再有一个多月结婚,这不是提前给媳妇准备点礼物。”刘红军笑道。

  “恭喜,恭喜。

  这两张皮子,算是我送给你的新婚礼物。”牛大春从自己带来的麻袋里翻了一下,拿出两张皮子。

  这两张皮子确实漂亮,棕红色的皮子,像火焰一样。

  这是赤狐的皮子,而且还是那种比较纯粹的赤狐。

  前面说过,赤狐虽然叫赤狐,但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赤狐,皮毛都是灰黄色的,这种皮子并不怎么值钱,一张也就一二百块钱。

  最值钱的自然是那种纯粹火红色,不过这种皮子不说百年难得一遇,也非常稀少。

  建国前,一张这样的皮子,可以让一个五口之家,买个大宅子,再买几晌地,然后一辈子吃喝不愁。

  其次就是这种棕红色,背部的毛色是棕红色的,腹部则是白色。

  棕红色和白色,颜色越正越值钱。

  “别,大春哥,你这皮子,我可不敢要。”刘红军看了一眼狐狸皮子,立马拒绝道。

  这两张狐狸皮子,最少也得一千往上,他可不敢收人家这么大的礼。

  “红军,你这就没意思了,我和老刘叔是什么关系?当年要不是老刘叔,伸一把手,我牛大春早就死在野牲口手里了。

  我这条命还不值两张狐狸皮?”看到刘红军不收,牛大春立马急了。

  “大春哥,你和我爹的交情,那是你们的交情,这不是我收你两张狐狸皮的理由。”刘红军摇摇头笑着解释道。

  救命之恩确实很大,但是刘红军也不能因为这个要人家两张价值一千以上的皮子。

  如果做了,那就是他刘红军不讲究。

  “大春哥,这两张狐狸皮子,你快收起来。

  我买不起,不过我可以帮你问问,应该能够卖一个好价格。”刘红军道。

  “你这······”牛大春倒是真心想要把皮子送给刘红军,但是见刘红军这么坚决,也不再坚持,赶紧把皮子收起来。

  作为一个生活在大山里的自然户,明白什么叫丛林法则,更明白什么叫财不露白。

  “走吧,我带你过去。”刘红军上前帮着牛大春拿上麻袋,牛大春带来的皮毛可是不少,足足两个麻袋。

  刘红军和石头帮牛大春抬着麻袋,来到供销社。

  刘红军交代让牛大春在外面等一会,他自己走进供销社。

  “大嫂,我刚刚遇到一个山里的猎户,手里有两张非常好的狐狸皮子。”刘红军找到大嫂之后,拉到一边小声说道。

  “非常好的狐狸皮子?”

  “嗯呐!他准备来供销社卖皮子,我看到了,想到大嫂你可能需要,所以就让他在外面等一会。”

  “红军,嫂子谢谢你啊!

  这好皮子,一旦进了供销社,可就没有嫂子的份了。”大嫂很开心的向刘红军道谢。

  “王姐,你帮我盯着点,我出去一趟。”大嫂对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喊了一声,然后跟着刘红军出了供销社。

  “大春哥,这是我大嫂,她正好想要几张好皮子。

  大嫂,这个是牛大春牛哥,和咱爹关系不错。”刘红军给双方介绍道。

  “大春哥是吧,我听我公公提起过你,一会别走了,中午就到家里吃饭。

  我公公要是见到你,一定很高兴。”大嫂在接人待物方面确实很厉害,几句话就和牛大春热络起来。

  简单聊了几句之后,大嫂带着他们来到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

  牛大春这才拿出那两张皮子。

  大嫂看到之后,眼睛都大了不少。

  如果说猞猁皮是男人的浪漫,那么狐狸皮则是女人的最爱。

  其实,还有一种皮毛一点不比这种狐狸皮差,那就是紫貂。

  很多专门捉紫貂的猎人,一年就追踪一只紫貂,一经过长达半年的追踪,最终能够捉到一只紫貂,那么这一年就不白忙活。

  而狐狸的话,相对容易一些,但是眼前这种棕红色的赤狐,则完全靠运气。

  因为,长白山里狐狸很多,但是这种棕红色的狐狸却是非常稀少。

  稀少的程度,一定都不比紫貂差。

  “大春哥,你这狐狸皮,我要了,我给你两千块钱一张。”大嫂看了好一会,才开口说道。

  刘红军忍不住暗暗咋舌,大嫂还真是不差钱的小富婆。

  谁让人家有个好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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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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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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