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他们一个个的,拿了肉就嘴上感谢几句。
还有人不知足,想要飞龙和野鸡。”吃饭的时候,石头颇有些不忿的说道。
主要是,刚才跑到院子里,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想让刘红军再送她一只飞龙,什么孩子缺营养,哭着喊着想要喝飞龙汤。
刘红军等人没有搭理她,装作没有听见。
石头直接把收拾好的飞龙和野鸡,拿进了地窖。
“呵呵!
石头,咱们屯子现在还没分家呢!
如果别人说咱们私自打猎怎么办?
你和大山无所谓,他们闹也没用。
我和胜利大哥不一样。
胜利大哥是民兵队队长,每天都有工分拿。
我是队里的卫生员,也是每天都有工分。
拿着队里的工分,跑到山里去打猎。蜀南文学
打点飞龙,野鸡什么的,无所谓。
大家都这么做,谁也说不出什么,谁敢提意见,那得罪的就是大半个屯子的人。
可是,熊瞎子不行啊!
这样的猎物,按照规定,必须要上交队里,最多咱们留点好肉,多留一点。
不然,人家可就要说闲话了。
与其,最后闹的大家脸上都不好看。
还不如,咱们主动把熊肉分出去,分给大家。
至于,他们知不知情,这个无所谓。
知情不知情的,人家也不会给你钱,你也不能多吃一个馒头。
所以,过好自己的日子,村里面,人情世故的,过得去就好。
没必要太较真。”刘红军笑着和石头解释着,这里面的学问。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
当年刘老爹也不是只会打打杀杀,左手猎枪,右手医术,杀人是为了立威,救人是为了施恩。
这里面饱含人情学。
这才是刘老爹能够带着一家人,在榆树屯立足的根本。
不然,光会打打杀杀的,早被榆树屯的人,驱赶出去了。
功夫高,枪法准,也不是万能的,不然老爹也不会带着他们兄弟两个躲到这小山村里来了。
“石头,你红军说的没错,一头熊剔骨割肉,刨除咱们留下的最好的肉,也就二百来斤。
这肉就算运到山下卖了,也不过百八十块钱。
咱们哥几个在一块,还差这百八十块钱?
不值当的,为了百八十块钱让全屯子的人说闲话。
别忘了,你和大山可是还没媳妇呢!
要是屯子里的那些老娘们因为妒忌,说你们几句坏话,你们还想不想说媳妇了?”钱胜利也跟着分析道。
这个年代,名声还是很重要的。
农村说媳妇,大多数都是街坊邻居介绍,或者找媒婆介绍。
一旦坏了名声,首先街坊邻居不会给你介绍,媒婆也不会登门。
要知道,这个年代的媒婆,可不光是包结婚的,还负责婚后的矛盾调和。
两口子结婚后,闹了矛盾,或者媳妇跑回娘家,都会去找媒婆帮忙调解,帮着把媳妇劝回来。
“嘿嘿,我没想到这一茬,还是红军哥和胜利叔想的明白。”石头被两人这么一解释,才明白自己想的简单了。
他倒不是舍不得这点熊肉,只是对屯子里一些人的嘴脸看不惯。
“好了,不说这个事了,来咱们先喝一碗飞龙汤暖暖胃。
然后再喝酒吃肉。”刘红军笑着招呼众人道。
“对,对!这飞龙汤凉了可就不好喝了,咱们先喝汤,再喝酒吃肉。”钱胜利也笑着说道。
这都快三点了,五个人也不再多说别的,一人盛了一碗汤,喝了起来。
众人又是一番夸赞,夸刘红军烧的飞龙汤好喝。
对于众人的夸奖,刘红军很是谦虚。
其实这个还真不是刘红军的厨艺好,而是食材好,飞龙家猴头菇,这可都是顶级食材。
顶级食材,只需要最简单烹饪方法。
一顿饭一直吃到晚上五点多,钱胜利三人都喝的差不多了,才告辞离开。
刘红军也喝的有点多,躺在炕上醒酒。
杨秋雁手脚麻利的把锅碗瓢盆收拾干净。
“红军哥,喝点水醒醒酒吧!”杨秋雁端着一碗水,推了推刘红军关心道。
“好!还是有媳妇好,有人疼!”刘红军坐起来,接过水一口气喝干。
刚刚迷糊了一觉,这会差不多已经醒过酒来。
从炕上下来,穿上鞋,“走吧!我送你回家。”
“红军哥,你喝了这么多酒,我要不留下来照顾你?”杨秋雁红着脸小声说道。
“不用,我这会已经没事了!
就是因为喝了酒,我才得把你送回家。
不然,容易酒后那啥,这要是提前把你吃了,咱们的新婚夜,可是有点不够完美。”刘红军伸手摸了摸杨秋雁的脸颊笑着说道。
刘红军这话是真话,他下午喝了差不多有二三斤酒,虽然不至于烂醉如泥。
可也很容易失控,万一玩吃鸡游戏的时候,一个保持不住。
还真容易把新婚夜的事情,提前做了。
美好的事情,必须要留在最美好的日子。
“嗯呐!我听红军哥的!”杨秋雁羞红了脸颊。
“红军哥,狗我已经喂完了。”路上,杨秋雁突然想起来,对刘红军说道。
转眼就到了第二天,今天榆树屯家家户户都起的比平时早。
刘红军早上起来的时候,就看到周围的邻居家里,有好多户家里,已经冒起了炊烟。
刘红军洗漱之后,开始练拳。
他自然知道今天大家为什么会起这么早。
今天可是榆树屯的大事,还是建国以来,最大的一件事。
大家自然都非常的积极,早早起来做饭,吃饱了才有力气抢东西,哪怕是骂人,也需要力气。
很多人并不知道,生产队的东西,该怎么分配。
很多人,自然是想当然的认为,人多力量大,吃饱了,有力气,不管是抢,还是吵架,都不会吃亏。
尤其是那些家里孩子多的,已经摩拳擦掌,交代着家里的孩子,到时候看他眼色行事,他只要一使眼色,就往上冲。
捡值钱东西抢,抢了之后,就往家里跑。
谁敢拦着,都不要废话,直接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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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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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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